同志们:
这次市纪委全会是市委常委会决定的一次重要会议。其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和肇庆市纪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总结2007年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今年反腐倡廉工作作出部署。刚才清芬同志回顾总结了去年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200年工作意见。他讲得很好,我完全同意。希望大家认真落实。下面,我就如何进一步做好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三点建议:
一是解放思想,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反腐败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事关党的生死存亡,是促进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保证。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二次全会和肇庆市纪委三次全会对反腐败工作作出总体部署,强调要继续解放思想,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搞好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积极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不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一年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按照中央、省和肇庆市关于反腐败的重大决策部署,综合治理,着力构建教育系统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上接上版)主要表现在:一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稳步推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不断深化。二是开通了廉政建设信息公开平台,深化了政务、事务、财务公开,使权力运行规范化、程序化、公开化。第三,大力推进政府机关效能建设,营造“行政规范、运转协调、公平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环境。四是整改工作扎实推进,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得到初步解决。五是案件查办力度进一步加大,维护了党纪政纪的严肃性。六是源头治理腐败工作逐步深化,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初步形成。总的看,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是好的,方向是对的,力度是大的,工作是实的,效果是好的,是有特色的。对市委的纪检监察工作满意。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任务仍然艰巨,一些党员干部仍然存在严重的不正之风。我市一些地方和部门腐败现象依然存在,违法违纪案件时有发生。这表明,只有增强做好反腐败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教育和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自觉抵制各种腐朽落后思想的侵蚀,尽快发现和解决工作作风中出现的问题, 坚持预防小腐败,警钟长鸣,才能有效预防和减少腐败的发生,把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
二。坚决贯彻从严治党方针,大力推进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提出的“改革创新、惩防并举、整体推进、重在建设”的基本要求,进一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把反腐败工作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中,不断拓展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领域。具体来说,要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深化廉洁从政教育,强化党员干部执政为民理念。当前,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深入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教育,加强理想信念、优良传统、法律纪律、权力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执政为民的观念。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反腐倡廉教育的新途径、新方法,深入开展机关、社区、学校、农村、企业、家庭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在反腐倡廉教育中,既要善于运用先进典型进行示范引导,又要善于运用反面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善于依靠各级组织灌输教育,善于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我教育;既善于运用传统教育手段,又善于运用信息技术等现代手段,努力形成反腐倡廉“大宣传教育”格局,切实增强教育的实际效果,夯实为民服务、务实清廉的思想道德基础,使党员干部不思腐、不能腐、不敢腐,始终做到爱民、权民、利民。
第二,完善制度,堵塞滋生腐败的漏洞。要把制度建设贯穿反腐倡廉工作的各个环节,体现在各个方面。通过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形成规范权力行为、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机制,规范权力运行,堵塞滋生腐败的漏洞。从业务工作和团队管理的实际出发,完善科学、有效、可操作的管理体系。特别是对重大决策、大额资金的使用,以及关键岗位和关键环节,要制定详细的制度和规范进行管理和约束。对现有制度要及时补充和修改,增强制度的针对性和时效性。要把重点放在制度建设的落实上,把责任划分到领导干部身上,让各项法规制度的落实有人抓有人管,出了问题有人负责,做到责权分明,奖惩分明。
第三,加强监督,形成权力正确运行的制约机制。要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诫勉、函询、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要积极推进党务公开,深化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和事业单位公开,完善农村廉政建设信息公开平台管理,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充分发挥党内监督、行政监督、人大政协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重视新闻舆论监督,形成监督合力,使专门机关和群众的监督延伸到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地方,确保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行为得到有效监督。
第四,加强政府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转变政府机关作风。一是加大整改力度。认真开展专项治理,重点解决食品药品安全、坑农害农、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等问题,坚决纠正和查处征地拆迁、教育收费、医疗服务、企业改制、社保基金和住房公积金管理等方面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二是加大效能建设工作力度。要进一步完善效能建设体系,建设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全面落实高要市级机关效能建设十项制度。要研究制定各部门行政效能评估标准和办法,完善机关效能问责办法,严格追究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的责任,促进机关转变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工作效率。按照肇庆市纪委提出的“重效率、强四力”(执行力、协调力、服务力、监督权)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着力解决基层和群众“活、冷、硬、硬”和“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问题;着力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办事不公、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问题;要着力解决“吃、拿、卡、菜”问题,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党群关系。三是加强源头控制工作。要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招投标、产权交易、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等制度。,进一步深化经济责任审计。
第五,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要继续加大查办案件力度,进一步强化政治纪律和工作纪律,维护党的权威。重点查办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处利用人事权、司法权、审批权和行政执法权谋取私利的案件,严肃查处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分配等重点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坚决查处阻碍发展、影响投资环境、破坏稳定的案件。同时,注重发挥案件的根本作用,坚持深入剖析案件,查找制度和管理上的漏洞或薄弱环节,举一反三,查漏补缺,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避免类似腐败现象再次发生。
三、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反腐败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各级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旗帜鲜明、坚定不移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担负起反腐败的政治责任。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主要领导负总责,切实担负起本部门反腐败工作的领导责任。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认真听取纪委工作汇报,对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及时作出决策,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纪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在政治上信任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在工作上支持他们,在生活上关心他们。各级纪委要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积极协助党委研究、部署、监督反腐败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力量,落实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
二是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水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结合实际,深入研究反腐倡廉的特点、规律和发展趋势,认真总结新经验,探索新思路新方法,进一步提高我市纪检监察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要牢牢把握纪检监察这个主题,以更加广阔的视野服务大局,确定思路、制定措施,用发展的眼光思考工作、解决问题,加快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第三,要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的自身建设。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四个必须”,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纪检监察能力。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专业知识,不断拓宽知识面,增长见识,提高政治鉴别力、服务大局能力、政策运用能力、开拓创新能力、拒腐防变能力。
同志们,当前,我市正处于加快发展、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做好新形势下的反腐倡廉工作,为经济社会建设提供稳定的政治环境,十分重要和必要。希望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不断推动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迈上新台阶,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