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法人):身份证号码:
合作伙伴:IDNo。:
合作伙伴C:身份证号码:
合作伙伴D:身份证号码:
为维护合伙企业和合伙人的合法利益,顺利执行合伙事务,合伙人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资遵守。
第一条合伙企业基本情况
名称:阅读语言学校
地址:博兴县乐安街与博城五路交叉口南100米3号。
出资总额:人民币100万元整
类型:民办非企业
经营范围:中小学生英语和作文训练素质拓展训练。
第二条合伙期限为4年,自教育部门和民政部门核发营业执照之日起计算。如果公司正常经营,所有合伙人都无权退出,需要继续签订合伙协议。
第三条各合伙人的出资额及股份比例
甲方出资人民币1万元,占公司股份的%;乙方出资人民币1万元,占公司股份的%;
丙方出资人民币1万元,占公司股份的%;丁方出资人民币1万元,占公司股份的%。
合伙企业,法人有不可推卸的民事和刑事责任,所以给2%的股份。
第四条退伙和股份转让
(1)无论何种投资,提现均以现金结算。
(2)股份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股份转让必须公开进行,不得私下交易。只有全体股东签字才能生效。
第五条合伙人对学校相关事项作出决议,实行合伙人股份占分数的决策制度,根据股份倾斜意见确定决议导向。
第6条利润和损失
企业合伙人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计算企业利润,并按股份比例进行分配。同时,企业的负债和亏损由合伙人按股份比例分担。
第七条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一)变更合伙企业名称;
(二)变更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三)处理和分配合伙企业的房地产;
(四)转让或者处分分销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五)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委派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学校的管理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