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纪委《关于开展正风肃纪专项监督的通知》要求,我局及时开展了清理款物专项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第一,高度重视。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从思想上充分认识滥发钱物问题的重要性。这项工作是深化整改执纪的重要内容,是严肃财经纪律的内在要求,是切实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密切干群关系的有效手段。结合单位实际,本着清理整顿、完善提高的目标,逐一查找问题,逐一梳理,认真清理整改。
第二,自查清理。
20XX年10月至2017年10月,对乱发放钱物问题进行了全面清理和自查,没有出现违规发放钱物、变相发放钱物等现象。我单位严格执行财经制度,严格执行天津市补贴发放标准,不存在超标准超范围发放的行为。工资和补贴通过财政工资直发系统专用账户和银行卡统一发放。职工凭出差审批表和正式票据报销差旅费。
第三,严格执行预算。
设立无私的“小金库”,不存在挪用公款、工会经费、福利费等专项资金的现象。大额支出严格采用财政直接支付或转移支付方式。
四、严格控制支出。
支出科目规范,报销凭证正规,每笔支出都要有领导签字才能支持。
五、经过自查清理,我单位已经没有钱和东西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