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为了共存共荣,甲、乙双方特订立本合同,以保持良好关系。
第一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可以XX品牌开展业务。
第二条:为确保成功,乙方应接受甲方章程规定的事项,并全力配合甲方授权的管理人员执行该事项。
第三条:本合同期限为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技术研究费人民币壹万元整(不可退还)。
第四条: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接受甲方(企业统一形象)的方案建议,自费进行内外装修工程。如因乙方配合不力而影响全部或自身(有形或无形)利益,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如乙方损害甲方形象或名誉,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赔偿甲方损失。
第五条:乙方向甲方支付的技术学习费由乙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一次性支付,并由银行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超过期限,甲方有权收回品牌,乙方应赔偿甲方人民币万元。
第六条:甲方应遵守以下事项:
1.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免费的学习机会。如需收取费用,应先经乙方同意。
2.甲方有权监督和管理乙方的管理和质量,努力提高乙方的效益。
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制造、开发和采购的商品及与业务相关的物品,销售价格由双方协商。乙方向甲方购买基料的价格为XX元/公斤。以后如果市场价格上涨,甲乙双方再商量价格,不得超过市场价格。
第七条:乙方应遵守以下事项:
1.甲方应尊重甲方的所有决议..
2.自行从事广告活动,须先向甲方报备,所有广告内容不得损害整体企业形象,由甲方具体实施。
3.乙方自行采购的与业务相关的货物和物品必须符合甲方的质量规定,乙方必须对由此产生的后果负责,并赔偿甲方人民币万元。
4.应付款项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支付给甲方。乙方应承担连锁店的所有费用。
未经甲方同意,甲方授予的一切权利不得私自转让或出借;乙方变更经营场所和法定代表人须经甲方同意,否则视为违约。
6.乙方必须立即接受甲方提供的货物。验收后,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关于保质期的规定,超过保质期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7.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及其近亲属不得在其管辖区域内经营与甲方相同或相似的餐饮场所。
乙方在本合同履行完毕、与甲方解除合同或终止合同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在同一区域(政府县区建制区)经营与甲方相同或相似的餐饮店。
第八条:本合同的终止:
1.乙方违约,甲方撤回授权;
2.费用拖欠一个多月了。
其他事项:
1.开业期间,甲方将安排厨房厨师的工作人员为乙方提供开业支持和厨房协助,甲方将确保指派的工作人员在生产技术方面完全胜任这一工作,乙方将负责甲方支持人员的住宿和工资;
2.在开业前的筹备期间,甲方将全力协助乙方进行前期装修和准备工作;
3.如乙方技术人员休假或辞职,乙方暂时无人员替代,提前一天向甲方申请人员支持事宜。支持期应满足乙方要求,但不超过一个月,乙方负责支持人员的食宿及工资;
4.甲方将不时对特许店进行检查和监督,改进工作方法,调整经营问题。
补充事项:
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