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圣(1864年-1905年)清末官员,诗人。字亦元,号卧公,湖南湘乡(长沙)人。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年四十二岁。光绪十八年(1892)进士。官刑部主事,荐举经济特科。初治训诂,通古今治法,尝纂《光绪会计录》以总综财赋,又草《律例损益议》,张百熙等极重之。百熙奉诏管学,引以为助。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有作必七律,以玉溪生(李商隐)自许,著有《雁影斋诗存》,传于世。 ...
李希圣。 希圣(1864年-1905年)清末官员,诗人。字亦元,号卧公,湖南湘乡(长沙)人。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年四十二岁。光绪十八年(1892)进士。官刑部主事,荐举经济特科。初治训诂,通古今治法,尝纂《光绪会计录》以总综财赋,又草《律例损益议》,张百熙等极重之。百熙奉诏管学,引以为助。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有作必七律,以玉溪生(李商隐)自许,著有《雁影斋诗存》,传于世。
江行杂感 其一。清代。王孙蔚。 才离越岭又吴湄,寥落江湖忆故居。感愤千秋《鹦鹉赋》,雅骚一代《鹧鸪》诗。篱栽黄菊知今是,路入桃花自古疑。乘兴莫停明月棹,辋川山色待王维。
山林乐四首 其二。宋代。俞德邻。 山林何所乐,佳兴四时同。琴罢庭留月,酒残松度风。鹤归苍汉外,猿叫碧萝中。却笑磻溪叟,区区理钓筒。
张丞见和次韵答之。宋代。陈造。 我本山林人,娱老有日用。时须禽一戏,暇乃笛三弄。言偿作县责,顾敢宝所重。催科未妨拙,防速牙角讼。
腊月十四夜将归复宿江楼。明代。何巩道。 未得理归棹,还栖江上楼。钟疏遥隔水,寒浅尚疑秋。月色从今满,江声自古流。夜乌啼不住,知是宿城头。
离维扬。宋代。宋伯仁。 不为鲈鱼忆故乡,只缘心事近重阳。鬓丝添得三分白,空被黄花笑一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