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文
2008年第六期全国人大代表履职培训班于11月2日在深圳开班。本期人大代表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学习如何更好地行使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回答1-2题。
1.人大代表的权利主要包括
[ ]
①在人民代表大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 ②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向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议案 ③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政府等机关的工作提出质询并要求答复 ④密切联系群众,经常听取和反映人民的意见和要求A.①②④
B.②③④
C.①②③
D.①③④ 2.全国人大代表
[ ]
①是由人民直接选举产生的 ②是由人民间接选举产生的 ③任期5年 ④只能由中国共产党党员担任A.①③
B.②④
C.①④
D.②③
题型:未知 难度:其他题型
答案
1.C 2.D
解析
该题暂无解析
考点
据考高分专家说,试题“2008年第六期全国人大代表.....”主要考查你对 [人大代表的权力与义务 ]考点的理解。
人大代表的权力与义务
人大代表的法律地位: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
人大代表的权利:
人大代表享有审议权、表决权、提案权和质询权。
人大代表的义务:
①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职 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
②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 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
③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 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对人民 负责,并接受人民监督。
人大代表的产生和任期:
①产生:由民主选举产生。
A.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 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 大会选出(间接选举产生)。
B.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直接选举产生)。
②任期:全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每届任期五年。
人民如何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广大人民通过民主选举选出各级人大代表,由他们组成各级国 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决定全国和各级地 方的一切重大事务,并由权力机关产生行政、审判、检察等机 关,具体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的权力。我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 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