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文
近代美、德、法三国曾先后分别于1787年、1871年、1875年制定和颁布了本国宪法。这三国宪法的相同点主要有A.议会都是两院制B.都是成熟的代议制C.都实行责任内阁制D.都实行民主共和制
题型:未知 难度:其他题型
答案
A
解析
(1)总统制。总统制是指总统既担任国家的元首又担任政府首脑的一种政体形式。它不在于国家是否有总统。总统通常定期由公民直接或间接选举产生。议会的议员也是定期由公民选举产生。但是,总统与议会是相互独立的,总统只向人民负责,不对议会负责。总统直接组织和领导政府,政府只向总统负责,不向议会负责。总统不能解散议会,议会也不能用不信任票迫使总统辞职。总统虽然可以对重大问题进行个人决策,但是议会最后通过的议案,总统必须执行。总统制始于美国。
(2)内阁制。内阁制是以议会为基础而形成的。内阁的首脑由议会中通过选举而产生的议员中占多数的政党或政党联盟的领袖担任。内阁的成员由内阁的首脑从与其政见相近的议员中挑选,或由参加内阁的各党派协调分配名额产生,然后提请国家元首任命。国家元首只是在名义上代表国家,执行些礼仪上的活动,并无实际权力。国家实际权力在内阁,由内阁代表国家元首向议会负责。国家元首颁布法律、法令和发布文告都必须由内阁首脑或有关阁员签署。内阁向议会负责,定期向议会报告工作,接受监督。如议会通过对内阁的不信任案,内阁就只有向国家元首提出总辞职,由国家元首任命新的首脑重组内阁,或者是由内阁提议国家元首解散议会,重新进行议会大选,然后,根据大选结果组织内阁。内阁总揽国家政务,其首脑有权任命所有政府高级官员,负责制定和执行国家对内、对外的一切重大方针与政策。由于内阁制政府是以向议会负责为特征,故亦称之为责任内阁制或议会内阁制。
考点
据考高分专家说,试题“近代美、德、法三国曾先后分别于1787年.....”主要考查你对 [议会权力的确立(《权利法案》) ]考点的理解。
议会权力的确立(《权利法案》)
君主立宪制含义:
在1688年“光荣革命,詹姆斯二世的女儿玛丽及其丈夫荷兰执政威廉被邀请承袭英国王位。1689年,威廉接受由议会拟定的《权利法案》,正式登基。(权利法案》以明确的法律条文,限制国王的权力,保证议会的立法权、财政权等权力。这样,封建时代的君权神授遭到否定,君主权力由法律赋予,受到法律严格制约。议会不但掌握了制定法律的权力,还可以监督政府和决定重大的经济政策。议会权力口益超过国王的权力,国土开始逐渐处于“统而不治”的地位,英国的君主立宪制确立起来。
1689年《权利法案》的颁布:
背景:
①英国悠久的宪政传统
②“光荣革命”后资产阶级统治确立。
目的:
资产阶级和新贵族通过了一系列法案,旨在限制国王权利。
内容:
《权利法案》以明确的法律条文,限制国王的权利,保证议会的立法权、财政权等权力。
影响:
君权神授遭到否定,君主权力由法律赋予,受到法律严格制约。议会不但掌握制定法律的权力,还可以监督政府和决定重大的经济政策。议会的权力日益超过国王的权力,国王开始逐渐处于“统而不冶”的地位,英国的君主立宪制确立起来。
英国君主立宪制建立的标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