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文
(13分)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两种政体观
我们可以说各种体制有两个策源地,其他各种体制都是从其中派生出来的,其中一个的名字是君主制,另一个的名字是民主制。……一种社会表现出极端的过分的对君主制原则的忠诚,而另一种社会则忠诚于自由体制,因此这两种社会都没有能够在二者间达到平衡。……在自由、平等与智慧结合的地方必定同时具有两类成分。……不拥有这些成分的共同体不可能得到正确的治理。”
——柏拉图《理想国》
要保障公共自由,就应该避免把权力单独委托给一个人、几个人或少数人,因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为此,提出一条原则,要防止滥用权力,必须用权力来约束权力,形成一种能联合各种权力的政体。……立法权应该委托给人民代表机关,国王只应该是行政机关的首脑,司法权则应该属于陪审法庭。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
(1)根据材料一,概括指出柏拉图和孟德斯鸠关于国家政体的观点。(4分)
材料二 两种民主观
最高权力,即立法权只能有一个,其余一切权力都是而且必须处于从属地位……那么当人民发现立法行为与他们的委托相抵触时,人民仍然享有最高的权力来罢免或是更换立法机关。
——洛克《政府论》
在立法权力上人民是不能被代表的。……只有一种法律,就其本性而然,必须要有全体同意,那就是社会公约。因为政治的结合乃是全世界上最自愿的行为。每一个人既然生来就是自由的,并且是自己的主人,所以任何人在任何可能的借口之下,都不能不经他本人的许可就役使他。
——卢梭《社会契约论》
(2)根据材料二,概括指出洛克和卢梭主要观点的异同。(4分)
材料三 两种分权观
美国宪法,又将孟德斯鸠学说作为根本,把那三权界限,更分得清楚,在一百年前,算是最完美的了。一百二十年以来,虽数次修改,那大体仍然是未变的。但是这百余年间,美国文明日日进步,土地财产,也是增加不已,当时的宪法,现在已经是不适用的了。兄弟的意思,将来中华民国的宪法,是要创一种新主义,叫做“五权分立”。
——孙中山《三民主义与中国前途》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孙中山是如何看待美国“三权分立”政治体制的?(2分)简要评价孙中山的“五权分立”思想。(3分)
题型:未知 难度:其他题型
答案
(1)柏拉图:建立君主制和民主制的混合政体,(或主张政府应该是在自由、平等基础上民主选举有智慧的人来管理)。(2分)
孟德斯鸠:实行三权分立的君主立宪制。(2分)
(2)同:立法权属于人民。(2分。答“具有社会契约思想”得1分)
异:洛克主张间接民主(代议制民主),卢梭则主张直接民主。(2分)
(3)“三权分立”体制具有进步性;随着时代发展已不适用。(2分)
“五权分立”是孙中山民权思想的创新。在行政、立法、司法分权制衡的基础上,通过考试把握好官吏的德才条件,通过监察保证吏治的公正廉洁。(3分)
解析
(1)本题主要考查学生对材料的理解概括能力。根据柏拉图“在自由、平等与智慧结合的地方必定同时具有两类成分”和孟德斯鸠“立法权应该委托给人民代表机关,国王只应该是行政机关的首脑,司法权则应该属于陪审法庭”等材料可以概括出柏拉图和孟德斯鸠关于国家政体的观点。
(2)本题主要考查学生对材料的理解概括能力。洛克和卢梭的相同点可以从“最高权力,即立法权只能有一个”和“在立法权力上人民是不能被代表的”这两段材料中概括出来;从“那么当人民发现立法行为与他们的委托相抵触时”和“任何人在任何可能的借口之下,都不能不经他本人的许可就役使他”可以概括出两者的不同点。
(3)本题主要考查学生调动和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可知,孙中山对美国“三权分立”政治体制的看法:“三权分立”体制具有进步性;随着时代发展已不适用。孙中山的“五权分立”思想评价:五权分立”是孙中山民权思想的创新。在行政、立法、司法分权制衡的基础上,通过考试把握好官吏的德才条件,通过监察保证吏治的公正廉洁。
考点
据考高分专家说,试题“(13分)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材料一.....”主要考查你对 [斯多亚学派的“人生而平等” ]考点的理解。
斯多亚学派的“人生而平等”
斯多亚学派的思想主张:
1、自然法思想——逻各斯
斯多亚学派认为:逻各斯是贯穿万物的永存不朽的理性,是自然的普遍规律和法则,也是衡量万物的尺度和最高准则,它贯穿于一切事物中。这个形而上的概念着实难以让人理解,无形、无色、无味,因此有人说西方之逻各斯如中国之道也。道可道,非常道;逻各斯可逻各斯,非常逻各斯!既然逻各斯是自然界万物的最高准则,人也属于自然界的一类,那么逻各斯也是人的最高准则,人要遵循逻各斯,遵循自然规律!人是宇宙的一个组成部分,因此服从、遵循了自然准则、规律的生活才是最善最美的生活。因此提出“顺应自然的生活就是至善”。
2、精神自由思想
斯多亚学派不仅关注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还关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甚至人的本质。 逻各斯不是一种外部力量,而是人自身的本性,理性。如果一个人按自己的理性(逻各斯)生活,那么他是自由的人,而为外界利益所驱使则是不自由的。个人的自由与否不在于外界所赋予的枷锁,即使一个披着枷锁的人,只要他按逻各斯生活,那么他是自由的,而即使是一位骄横的皇帝,他也有可能是个精神的奴隶,是不自由的。也就是说,自由是对待外部情况和自身情欲的一种心态,恶人无论有多少财富,多大权力,他也处于受奴役的状态;而有德行的人即使一贫如洗,身陷囹圄,也仍是自由人。 斯多亚学派极力推崇人内在的精神自由,除了精神之外,其他任何事物都不值得羡慕。
3、人人平等的思想
斯多亚学派注重内在精神,这种内在精神是上天赋予每一个人的。人人都受逻各斯的支配,因此所有的人,无论出身、种族、财富以及实际地位如何,都具有自然赋予的逻各斯这一点是相同的。因此他们是生而平等的。斯多亚学派的平等的原则也适用于奴隶,他们认为奴隶也是人,也具有其他人一样的逻各斯。奴隶所奴役的只是肉体,而自由的精神是不可能被奴役的,因此在精神上奴隶与奴隶主都是平等的。 斯多亚学派天赋人权、人生而平等、精神自由的思想打破了各种身份的偏见,把人看着统一的一类。他们确立了一个新的价值尺度:以人的精神特征和道德水平来衡量人的价值。人的最重要的区别不在于我们所看得见的社会地位、身份、财富、种族、国际、性别上。这些思想后来直接被基督教所吸收,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