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文
(28分)民主与法制是人类社会自我完善的必由之路,是衡量时代文明程度的重要指标,是一个国家政治生活是否健康的关键所在,是良好的社会制度规范与政治环境的保障,几千年的人类文明史,也是民主与法制建立、发展、完善的演变过程。
阅读以下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公元前6世纪初,梭伦对国家政权机构进行了改革,使公民大会成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负责审议并决定一切国家大事。所有合法的公民均有参与权、知情权、发言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公元前6世纪末,克里斯提尼创立新的五百人议事会,每部落选出50人参加,议员名额依各居住区公民人数按比例分配。当选议员可以连选连任,但一位公民一生只能担任两届议员。
材料二 “……不得基于怀疑而惩罚任何人。……与其判处无罪之人,不如容许罪犯逃脱惩罚。”
——古罗马《民法大全》
“法律条文没有作出规定的,法官就不能受理。譬如有公民的奴隶被人拐走或偷跑掉,此公民要求法律受理就要找法官,向他申明:根据某某法律,我认为此奴隶应归我有。法官确认后才能受理。”
——《十二铜表法》
材料三 观察下面三幅图
材料四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国家机构组织系统示意图
请回答:
(1)古希腊开西方民主政治之先河,根据材料一概括古代雅典民主政治建设对后世的借鉴意义。 (6分)
(2)材料二反映出罗马法的哪些特点?(6分)在由共和国到帝国的过程中,罗马法获得重大发展,请指出其发展的政治和经济根源。(4分)
(3)说说每一幅图反映当时中国政治发展的主要特征,并归纳中国政治发展的趋势(8分)
(4)据材料四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组织原则是什么?你认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欧美代议制有什么本质区别?(6分)
题型:未知 难度:其他题型
答案
解析
略
考点
据考高分专家说,试题“(28分)民主与法制是人类社会自我完善的.....”主要考查你对 [西塞罗和自然法精神 ]考点的理解。
西塞罗和自然法精神
西塞罗和自然法:
西塞罗被誉为“自然法之父”,标志着古罗马法学达到了顶峰。西塞思认为,在实在法,也就是各民族制定的各种法律之上有一更高的适用于一切民族永恒的自然法。自然法是与自然即事物的本质相适应的法,其本质为正确的理性。所以,自然法效力高于实在法。实在法必须反映和体现自然法的要求。因为“恶法非法”,所以法律必须体现正义和公正。据此,西塞罗还提出了“人人平等”的主张,这种主张也影响了日后罗马法的面貌。
西塞罗和自然法精神:
1.人物:西塞罗,是罗马共和国晚期的著名政治家和法学家,他为古罗马国家奠定了一种政治法律哲学基础,被誉为“自然法之父”。
2.概念:自然法不是具体的法律条文,而是一种法律观念。
3.思想:
(1)自然法是整个法律科学的思想基础和各种具体法规的指导原则,它高于一切人定法和人为权力。
(2)在自然法体系下,人人生而平等,都有资格享有某些基本权利。
4.意义:这种人类自然平等的思想是对罗马法律实践的理论概括与升华,标志着罗马法学的高度成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