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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法之《查士丁尼法典》规定:“一切债务,以应给付的物清偿,或经债权人同意以他物代为清偿……。债务是由债务人清偿或由第三人代为清偿,……。”材料表明A

罗马法之《查士丁尼法典》规定:“一切债务,以应给付的物清偿,或经债权人同意以他物代为清偿……。债务是由债务人清偿或由第三人代为清偿,……。”材料表明A

题文

罗马法之《查士丁尼法典》规定:“一切债务,以应给付的物清偿,或经债权人同意以他物代为清偿……。债务是由债务人清偿或由第三人(担保人)代为清偿,……。”材料表明A.罗马法只维护贵族的财产权益B.罗马法保护私有财产不受侵犯C.《查士丁尼法典》协调了奴隶与平民间的关系D.《查士丁尼法典》加强了奴隶主对平民的剥削

题型:未知 难度:其他题型

答案

B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学生准确解读材料信息的能力,材料中内容说明罗马法重视保护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答案选B,A C D三项说法错误,其与罗马法的本质和所起实际作用并不符合。
点评:罗马法的发展经历了复杂的过程,在内容和发展的过程中表现出了如下几项特点:①以维护私有财产为核心;②体系宏大,内容细致;③发展过程复杂但能与时俱进;④影响深远。但究其实质罗马法是维护阶级统治的工具,这一阶级本质不会改变。

考点

据考高分专家说,试题“罗马法之《查士丁尼法典》规定:“一切债务.....”主要考查你对 [西塞罗和自然法精神 ]考点的理解。

西塞罗和自然法精神

 西塞罗和自然法:

西塞罗被誉为“自然法之父”,标志着古罗马法学达到了顶峰。西塞思认为,在实在法,也就是各民族制定的各种法律之上有一更高的适用于一切民族永恒的自然法。
自然法是与自然即事物的本质相适应的法,其本质为正确的理性。所以,自然法效力高于实在法。实在法必须反映和体现自然法的要求。因为“恶法非法”,所以法律必须体现正义和公正。据此,西塞罗还提出了“人人平等”的主张,这种主张也影响了日后罗马法的面貌。

西塞罗和自然法精神:

1.人物:西塞罗,是罗马共和国晚期的著名政治家和法学家,他为古罗马国家奠定了一种政治法律哲学基础,被誉为“自然法之父”。
2.概念:自然法不是具体的法律条文,而是一种法律观念。
3.思想:
(1)自然法是整个法律科学的思想基础和各种具体法规的指导原则,它高于一切人定法和人为权力。
(2)在自然法体系下,人人生而平等,都有资格享有某些基本权利。
4.意义:这种人类自然平等的思想是对罗马法律实践的理论概括与升华,标志着罗马法学的高度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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