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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一罗马人在思想意识方面也许最重要的一个贡献是,他们的法律是基于理性而不是习俗。罗马人最早的法律是于公元前450年前后制定的《十二铜表

材料一罗马人在思想意识方面也许最重要的一个贡献是,他们的法律是基于理性而不是习俗。罗马人最早的法律是于公元前450年前后制定的《十二铜表

题文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罗马人在思想意识方面也许最重要的一个贡献是,他们的法律是基于理性而不是习俗。罗马人最早的法律是于公元前450年前后制定的《十二铜表法》,是一部简单、保守、代表农业民族的成文法。随着商业和帝国的发展,生活愈益复杂,原先的法律不再能满足需要。……因而他们制定了一部新的法律——《万国法》,即国际法。他们认为这部法律对罗马人与非罗马人皆可适用。       
——《全球通史》
材料二 这一事件(西罗马帝国灭亡)虽然现被普遍地当作西罗马帝国灭亡的标志,但在当时,只是说明帝国长达两个多世纪的分崩瓦解的过程已告结束,并没引起多少注意。如果要了解“罗马陷落”的原因,如果可使用大动乱这一传统说法,那就必须确定这一长期然而无情的衰落,直至湮没无闻的过程的动力是什么。
充当应对“陷落”负责的工具的,当然是日耳曼蛮族。因而,有位法国历史学家断言说:“罗马文明不是自然消亡的,而是被扼杀的。”
最近,有位美国历史学家说:“虽然战争显然是灭亡的原因……但帝国的机质性病是经济。”……
技术阻滞不前的根本原因看来在于奴隶制度,奴隶制度是所有这些文明的普遍公认的组成部分。甚至在古典希腊,虽然那里的奴隶制度从未象在罗马那样猖獗过,但如前所述,亚里士多德已宣称,有些人生来是统治者,有些人生来是被统治者;如果后者拒绝接受预先注定的命运,那么象追猎“野兽”一样追逐他们直至捕获,“自然是正当的”。
奴隶制度的影响是有害且多方面的。它使奴隶失去改进其所操行业的传统操作方法的积极性;只要有大量的奴隶劳动力可获取,它也使主人丧失促进技术革新的动机。因而,在韦斯巴芗统治时期,当在令罗马圣皮特罗广场坚立一座方尖碑时,虽然当时有位发明者提出了一项可以大大方便竖碑的技术措施,但皇帝为了不让奴隶们有空可闲,宁愿让他们继续从事体力劳动。同样,水车虽然早在公元前 1世纪已为帝国东部行省所知道,可直到公元4世纪奴隶来源枯缩之时,才为罗马所采用。
……
军队从前一直是获取奴隶和物质财富的有用的来源,而现在成为沉重而不可避免的负担。同样,扩张时期肿胀起来的官僚机构,现到了收缩时期,证明是难以忍受的。过度的支出导致最终无法控制的通货膨胀。工业从城市转移到乡村和大庄园意味着帝国在实行重新分配。大庄园不仅拥有农业劳动者,而且有各种工匠,因而变得愈来愈自给自足。而大庄园愈自给自足,帝国经济则愈分解为一个个自给自足的单位。
经济上的分散必然伴随以政治上的分权。随着贸易的衰落和国家岁入的减少,帝国大厦不再能支持下去,并慢慢地开始崩溃。……正如一位经济史学家所指出的,“危机先于严格管制”。
——《全球通史》
(1)据材料一,概括指出古代罗马帝国繁荣强大的原因。(4分)
(2)据材料二,概括指出罗马衰落的因素。(8分)
(3)据以上所述,从罗马法律制度的层面分析看,西罗马帝国衰落的说明什么。(4分)

题型:未知 难度:其他题型

答案


(1)罗马法随经济发展而变革。(4分)
(2)①日耳曼人的入侵②经济停滞不前③奴隶制度阻碍④财力入不敷出⑤政治经济力量的分裂等(8分)
(3)西罗马的衰落说明法律不是万能的。(4分)

解析


(1)本题考查学生通过材料解答历史问题的能力。“《十二铜表法》代表农业民族的成文法”是调节农业社会平民和贵族矛盾的,“随着商业和帝国的发展,生活愈益复杂,原先的法律不再能满足需要。……因而他们制定了一部新的法律——《万国法》”是调节帝国扩张过程中的新矛盾的,可见在罗马每一个发展过程中法律起到了调节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统治的作用。
(2)考查学生阅读材料并结合问题从中提炼信息的能力。依据材料“湮没无闻的过程的动力是什么”“当然是日耳曼蛮族”““虽然战争显然是灭亡的原因……但帝国的机质性病是经济。”“技术阻滞不前的根本原因看来在于奴隶制度”“过度的支出导致最终无法控制的通货膨胀”“经济上的分散必然伴随以政治上的分权”等信息点进行概括即可。
(3)综合上述可知,罗马法曾经在罗马发展过程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调节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统治的作用,但实践证明一个国家的发展壮大是由其综合国力决定的,法律只是其中一个部分,忽视其他方面的完善单纯依靠法律不能解决问题。

考点

据考高分专家说,试题“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材料一罗马人在思.....”主要考查你对 [西塞罗和自然法精神 ]考点的理解。

西塞罗和自然法精神

 西塞罗和自然法:

西塞罗被誉为“自然法之父”,标志着古罗马法学达到了顶峰。西塞思认为,在实在法,也就是各民族制定的各种法律之上有一更高的适用于一切民族永恒的自然法。
自然法是与自然即事物的本质相适应的法,其本质为正确的理性。所以,自然法效力高于实在法。实在法必须反映和体现自然法的要求。因为“恶法非法”,所以法律必须体现正义和公正。据此,西塞罗还提出了“人人平等”的主张,这种主张也影响了日后罗马法的面貌。

西塞罗和自然法精神:

1.人物:西塞罗,是罗马共和国晚期的著名政治家和法学家,他为古罗马国家奠定了一种政治法律哲学基础,被誉为“自然法之父”。
2.概念:自然法不是具体的法律条文,而是一种法律观念。
3.思想:
(1)自然法是整个法律科学的思想基础和各种具体法规的指导原则,它高于一切人定法和人为权力。
(2)在自然法体系下,人人生而平等,都有资格享有某些基本权利。
4.意义:这种人类自然平等的思想是对罗马法律实践的理论概括与升华,标志着罗马法学的高度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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