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文
2010年9月28日,国美电器股东大会宣布投票结果,国美大股东黄光裕提出的议案,除了取消董事会增发授权得以通过外,关于撤换董事等议案支持率均低于反对率3个百分点。董事局主席陈晓、董事及副总裁孙一丁得以留任。从中可以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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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国美电器是一家上市公司②董事会单独负责处理公司重大经营事务
③股东按出资比例进行表决
④国美电器的最高决策机构是股东大会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题型:未知 难度:其他题型
答案
B
解析
该题暂无解析
考点
据考高分专家说,试题“2010年9月28日,国美电.....”主要考查你对 [公司的组织结构与优点 ]考点的理解。
公司的组织结构与优点
公司制的优点:
独立法人地位、有限责任制度、科学管理结构。
公司的组织机构: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基本都有三部分组成:决策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
其中股东大会及其选出的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处理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宜。
总经理及其助手组成公司的执行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董事会和经理的工作进行监督。
这些机构之间权责明确、互相制衡,可以有效提高公司的运行效率和管理的科学性。
公司的组织机构通常由三部分组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