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分类:
子分类:
返回
名师互学网用户登录
快速导航关闭
当前搜索
当前分类
子分类
实用工具
热门搜索
名师互学网 > 高中 > 高中语文 > 高中语文知识点

子罕篇第九·24

子罕篇第九·24

【原文】 9·24

子曰:“法语之言(1),能无从乎?改之为贵。巽与之言(2),能无说(3)乎?绎(4)之为贵。说而不绎,从而不改,吾末(5)如之何也已矣。”

【注释】

(1)法语之言:法,指礼仪规则。这里指以礼法规则正言规劝。

(2)巽与之言:巽,恭顺,谦逊。与,称许,赞许。这里指恭顺赞许的话。

(3)说:音yuè,同“悦”。

(4)绎:原义为“抽丝”,这里指推究,追求,分析,鉴别。

(5)末:没有。

【译文】

孔子说:“符合礼法的正言规劝,谁能不听从呢?但(只有按它来)改正自己的错误才是可贵的。恭顺赞许的话,谁能听了不高兴呢?但只有认真推究它(的真伪是非),才是可贵的。只是高兴而不去分析,只是表示听从而不改正错误,(对这样的人)我拿他实在是没有办法了。”

【评析】

这里讲的第一层意见是言行一致的问题。听从那些符合礼法的话只是问题的一方面,而真正依照礼法的规定去改正自己的错误,才是问题的实质。第二层的意思是忠言逆耳,而顺耳之言的是非真伪,则应加以仔细辨别。对于孔子所讲的这两点,我们今天还应借鉴它,按照这样的原则去办事。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 www.mshxw.com
本文地址:https://www.mshxw.com/gaozhong/558719.html

高中语文知识点相关栏目本月热门文章

我们一直用心在做
关于我们 文章归档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c)2021-2022 MSHXW.COM

ICP备案号:晋ICP备202100324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