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发展
特点:中央与地方、边疆关系加强空前;版图最终奠定,各族形成不可分离关系。
一、同蒙古、新疆地区关系的加强:
1、明与瓦剌、鞑靼关系——①前期:明代散居内地的蒙古族与其他民族逐渐融合。草原上的蒙古族分为瓦剌、鞑靼两部,威胁北疆;永乐年间瓦剌、鞑靼首领接受明封号,相对安定。②中期:瓦剌进逼北京,明修长城;③后期:鞑靼首领俺答汗与明修好,为顺义王,封贡互市。
2、清初加强对蒙古各部的管辖:①明末清初,蒙古分裂为漠南、漠西、漠北三部。②入关前,清采取“联蒙制汉”方针,漠南归属,漠西、漠北臣服。③17世纪中期漠西蒙古准噶尔部叛乱,清军进行约70年的斗争,终于在1757年,乾隆平定漠西蒙古准噶尔部噶尔丹叛乱;设置乌里雅苏台将军和科布多参赞大臣管辖蒙古各部。
3、平定回部:1757年天山南路的大小和卓叛乱被迅速平定,1762年,清朝设伊犁将军,统管包括巴尔喀什湖在内的整个新疆地区。
4、土尔扈特回归:1771年西迁伏尔加河下游的漠西蒙古土尔扈特部在首领渥巴锡率领下回归祖国,为巩固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谱写下可歌可泣的光辉篇章。
二、同西藏地区关系的加强:
1、明朝管辖:①明时称西藏为乌思藏,设卫所,任藏族人为官吏,赐印信、征贡赋;②建立僧官制度,由朝廷封赐任免,较高僧官是法王。整个明朝,西藏各教派都一心拥护中央。
2、清朝管辖(政教合一):①更密切。确立册封制度, 顺治帝正式赐五世达赖“达赖喇嘛”的封号;后来康熙帝又将“班禅额尔德尼”的封号赐予五世班禅。②雍正时,派驻藏大臣,代表中央与达赖、班禅共管西藏事务;驻藏大臣的设置,标志中央对西藏管辖加强。③建立金瓶掣签制度。灵童“转世”确定达赖和班禅的继承人。加强了清朝中央政府对达赖、班禅转世的监督和任授权利。
三、“改土归流”和台湾府的设置:
1、土司制度:明在西南设宣慰司、土知府,土司可世袭;但要忠于朝廷,纳贡赋。
2、明改土归流:明成祖永乐年间,平定两个宣慰司叛乱后,改设贵州布政司;取消土司衙门,朝廷派流官直接统治;贵州成为省级单位。
3、清改土归流——①条件:康熙年间,平定三藩之乱(吴三桂、尚可喜、耿精忠),为大规模改土归流创造条件。②实行:1726年雍正帝在西南(云南、贵州、广西、四川)大量委派流官取代土司,基本完成改土归流。③意义:加强对西南统治;改变当地落后封闭和割据纷争状态;促进民族交流和经济文化交流;D有利于多民族国家巩固和发展。
4、台湾府的设置:1683年施琅进军台,台湾纳入清版图;1684年,设台湾府,隶属福建省。台湾府的设置,加强了台湾同祖国大陆的联系,促进了台湾的开发,巩固了祖国的边防。
四、清朝疆域:①疆界:葱岭—巴尔喀什湖—西伯利亚—外兴安岭库页岛—太平洋—台湾钓鱼岛赤尾屿—南海诸岛。②区划:18省;5将军(盛京、吉林、黑龙江、伊犁、乌里雅苏台);2大臣(西藏、青海);省级共25,内蒙古盟旗。③官职机构:省级(总督、巡抚、将军、办事大臣);理藩院,掌管少数民族事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