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战国的社会变革——改革和变法
(1)春秋时期的改革——齐:管仲“相地而衰征”(根据土地多少和田质好坏征收赋税)。鲁国:“初税亩”( 公元前594年,鲁国规定不论公田、私田,都要由国家按照田亩的实有数目收税)。实质:逐步承认土地私有。
(2)战国时期的改革——①魏:李悝变法;②楚:吴起变法;
(3)秦商鞅变法:公元前356年,秦孝公任用商鞅,开始变法。在战国时期各诸侯国的变法中,商鞅变法是一场比较彻底的地主阶级政治改革。
A、变法的历史背景:(战国时期封建制的确立)
B、变法的主要内容:“令民为什伍”,实行连坐法;重农抑商,奖励耕织和军功,废除奴隶主贵族特权;“燔诗书而明法令”;统一度量衡;废井田,开阡陌、以法律形式确立土地私有制度;废分封,建立县制。
C、目的:建立封建地主阶级专政。
D、历史作用:经过变法,废除了奴隶主贵族的世袭特权,促进了封建经济的发展,加强了新兴地主阶级的中央集权制度。秦国的旧制度被废除,封建经济得到发展。此后,秦国逐渐成为七个诸侯国中实力最强的国家,为以后嬴政统一全国奠定了基础。但商鞅实行的严刑峻法和文化高压政策,对后来也有消极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