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六年十二月十六日,国务院总理李鹏主持召开国务院第十一次全体会议,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报请国务院任命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任行政长官作出了决定。会后李鹏总理签署国务院第二百零七号令,任命董建华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任行政长官,于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就职。
董建华于一九三七年五月二十九日在上海出生,是航运商人董浩云先生和顾丽真女士的长子,家中有一弟三妹。
董氏举家于一九四七年来港定居。董建华在香港修毕中学课程后,负笈英国,继续求学。一九六零年,在利物浦大学毕业,取得海事工程理学士学位。其后,董建华旅居美国,先后在美国通用有限公司及家族公司任职。一九六九年返港,处理家族集团生意。董氏家族集团是当时全球货柜轮、干货轮及油轮业最具规模的航运机构之一。八十年代,全球航运业陷入低潮,但董氏家族集团锐意革新,重整财务,令业务重现生机,奠定集团今天在航运界的领导地位。董建华与赵洪娉结为夫妇,育有三名子女和七名孙儿。
董建华工余喜爱阅读,尤爱读传记、历史、经济与国际时事书刊;此外,也喜爱运动,如远足、太极和游泳。早年居于英美两地,加深了对足球、篮球和美式足球的认识,也培养起浓厚的兴趣。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十一日,董建华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首任行政长官竞选,获得大比数的选票,当选行政长官。同年十二月十六日,董建华获中央人民政府正式委任为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并于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就职,成为香港特别行政区首位行政长官,任期为五年。董建华曾出任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副主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事务顾问,以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八届全国委员会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