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现代各国首都的内迁,是指从沿海迁向内陆,或从边境移向内地
尼日利亚的首都内迁阿布贾,主要是为了加强中央政府与国内各地区的联系,均衡内地与沿海的经济发展,减轻原首都拉各斯人口过度密集的压力;坦桑尼亚的新首都多多马,位于国境中部,与全国各行政区的距离几乎相等,交通便捷,既有利于中央政府的政治运作,又便于促进和推动地区间经济的均衡发展。
所以说,首都内迁,是为了找到一个更利于全国各地经济发展的地理位置——要么弥补原首都位置过于偏远的不足,要么分散原首都的人口和环境压力,从全国的范围内找一个新的重心,用来平衡各地的经济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讲,首都就像银河系的轴心,它迁到哪里,全国各地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重心就会偏向哪里,它的位置,决定了国家各方面的布局。
因此,迁都对于国家来说是一件纲举目张的事,目的就是以后不再迁都了。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每个国家在迁都之前都要做大量调研工作,寻找最适合建都的地点。在这个过程中,多数国家会普遍征求社会各个阶层的意见,有的国家,甚至出现过要求举行全民公决的呼声。
首都内迁的地点,大多是(或靠近)该国的地理中心,非洲的尼日利亚、科特迪瓦与坦桑尼亚的新首都就有这个特点。
而且,新首都的海拔大多比较高,从而具备了一系列天然优点:气候温和,温差小,降水适中等。如坦桑尼亚的新首都多多马位于国境中部的高原东侧,海拔1136米,属热带草原气候,年平均气温22℃,年降水量600毫米。巴西的新首都巴西利亚,位于巴西高原中部,海拔1000米,气候干燥、温和,年平均气温27℃,夏无酷暑,冬无严寒。再如马拉维的新首都利隆圭,位于中央高原上,海拔1134米,受附近的马拉维湖的调节,几乎是四季如春。
巴基斯坦从1947年8月15日起成为英联邦的一个自治领,这个新国家独立之初就面临定都的重大抉择。当时印巴刚刚实现分治,巴基斯坦衡量自己各省的条件,多数都不利于奠都其间,比如西北边境省偏处边远山区,交通不便,经济、文化相对落后;俾路支省自然条件差,经济、文化水平低;旁遮普省虽然富裕,地理地位居中,但教派矛盾突出,它的经济、政治、文化中心拉合尔,与印度过于接近;东巴基斯坦省与国家的主体部分隔离,联系极其不便,等于孤悬一方。
总括看来,这些省份都不具备建都的应有条件。惟独信德省的卡拉奇,地理位置优越,水陆交通便利,国际往来便捷,又是全国第一大城市,有自然形成的号召力。加之信德省政府明确表示,愿意联邦把首都设在本省,并且很快正式提出建都卡拉奇的建议。事实上,当时也只有信德省有能力、有条件承担建都的任务。
建都卡拉奇的重大决策,就这样确定下来。1948年7月23日,巴基斯坦政府颁布了有关法令,正式宣布卡拉奇为宪法首都。从定都开始到1959年9月,共有6任总督或总统和7任总理在卡拉奇供职。在这里展开了一系列政治活动:推动了各级行政机构的建立,巩固了国防,安置了数百万难民,为经济文化发展奠定了基础。
1959年初,巴总统下令组织了有气象、铁路、水利、电力、农业等方面的官员和教师参加的委员会,对首都问题进行详细的考察和论证,同年7月15日,正式发表了委员会起草的报告,明确认为不惟卡拉奇不宜作为首都,全国也没有其他哪一座现成的城市可改建为首都。只有另起炉灶,平地起家,从头建立一个崭新的首都,才能一劳永逸地解决建都问题。国家批准了这个报告,并且立即开展新首都的选址工作。最后选在旁遮普省最北端、拉瓦尔品第附近的波特瓦尔地区营建新都。
1960年5月24日通过了迁都总体规划,其中特别指出:“首都不应当是工业或商业中心,只应当是首都”,应该把新首都建成“一座花园和花的城市,使全城看起来像一块美丽的地毯”。6月22日,总统下令成立首都发展局,具体负责新都的建设。经过广泛征求意见,新都取名为“伊斯兰堡”。
国家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保护其国民不受外国的侵犯,因此,古代统治者除在首都集中大量的军队外,往往会选择有利于防守、不利于进攻的地理区位作为首都。但在现当代国际环境下,国家已经不那样担心外敌的军事侵入,所以凡是首都内迁,考虑较多的是政治、经济乃至人口层面的问题,力求通过这种大动作,收到施政更加灵活、经济均衡发展、人口分布趋于均匀等多重效果。
但在某些国家,首都的内迁,似乎仍然包含军事上的某种筹划乃至国家安全的考虑。尽管目前有人认为,在现当代日益先进的军事技术条件下,战争的真正致命打击,往往是“垂直地”突然而降,并非是“水平地”缓缓推进,所以地上的平面“纵深”不拘大到多少公里,都没有什么实际保障意义,但有关“内地安全”的传统构思,对某些国家首都的内迁,仿佛仍起一定的作用——至少在心理上蕴含着某种“安定”和“缓解”的潜在功能。[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