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分类:
子分类:
返回
名师互学网用户登录
快速导航关闭
当前搜索
当前分类
子分类
实用工具
热门搜索
名师互学网 > 高中 > 高中历史 > 高中历史知识点

德意志血统和荣誉保护法

德意志血统和荣誉保护法

1920年,希特勒在纳粹党25点纲领中提出反犹主张。希特勒上台后,对犹太人的迫害成为国策。

1933年4月禁止犹太人从事经商、医生和律师职业,并禁止犹太人在国家部门工作,1935年 9月15日公布了《德意志血统及荣誉保护法》,亦称纽伦堡法,以保护德意志血统和荣誉为由,禁止犹太人与德意志或其同种血统的公民结婚和发生婚外关系,禁止犹太人升德国国旗或出示象征德国的颜色。

在11月颁布的补充法令中还规定:犹太人不得成为德国公民,不得行使投票权,不得担任公职。从1935到1938年,纳粹制订了一系列的反犹法令。1938年以后,对犹太人进行了残酷的迫害和集体驱赶。

1938年11月9日,戈培尔组织了一次大屠杀。被称为“全国砸玻璃窗之夜”。此日,犹太人的商店遭抢掠,教堂被捣毁,数十人被杀死,2万多犹太人被关进集中营,随后颁布的开业禁令扩大到所有犹太医生、律师、工商业者和手工业者,禁止犹太人进公立学校和大学,以及许多公共场所,禁止购买汽车和其他贵重物品。许多犹太人逃离故土。

德国发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在所占领的地区继续对犹太人进行大屠杀。1941年秋开始实行“最后解决”,把犹太人从欧洲各地送往波兰的灭绝营,杀害了400万至600万人。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 www.mshxw.com

高中历史知识点相关栏目本月热门文章

我们一直用心在做
关于我们 文章归档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c)2021-2022 MSHXW.COM

ICP备案号:晋ICP备202100324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