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0年以后,外国侵略者为了便于推销商品和掠夺原料,在中国设立了旗昌(美国)、太古(英国)、怡和(英国)等轮船公司。
据不完全统计,1895-1913年外国资本在中国设立的主要轮船公司达14个。“轮船之利,为外国所独擅。”中国的沙船在沿海及运河上原有数千艘,承担南漕北运,也是沟通南北客商的重要工具。但近代以来,与外国的轮船航运无法竞争,“因连年生意亏折,歇业居多,以致沙船日见其少”,沙船逐步被淘汰。中国沿海及内河航运都被外国列强所垄断。
19世纪末,对中国铁路的投资成为列强各国对中国输出资本的重要方式。
他们通过直接经营、代理经营等手段控制中国铁路。到1911年全国9600公里的铁路,被外国列强控制的占到93.1%,中国铁路落入外国列强手中。外国资本主义列强用轮运、铁路,深入中国内地,掠夺中国的资源。但是,不容否认的是,轮运业发达的沿海沿江地区和铁路沿线地区的经济,随着近代交通的发展出现新的转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