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是个大兴文字狱的时代,庄廷鑨明史狱一是清初时著名的文字狱之一。
庄廷鑨字子襄。是清初浙江乌程南浔人,也就是今天的湖州地区的人。庄廷鑨乃是浙江湖州富商,“少患疯疾”,双目失明,后能效法左丘明,遂于1663年(康熙二年),重金购得明朝天启时大学士朱国祚撰之《明史》为底本,又广聘名士吴炎、潘柽章等十六人,以高昂的润笔代价,每千字予三十两银钱,补写崇祯朝与南明史事。
书中称努尔哈赤为建州卫都督,不书清帝年号,而书隆武、永历等南明年号。更直呼努尔哈赤为“奴酋”、清兵为“建夷”。
书成后不久,顺治十二年(1655年),庄廷鑨病死。
后来廷鑨父庄允诚于公元1660年将书刻成,即行刊书《明史辑略》,公元1661年,被归安知县吴之荣吿发,庄廷鑨被戮尸,庄氏家属和为书写序、校阅、刻字、印刷的人以及有关地方官吏甚至买书,卖书者,都不得免。
庄廷鑨明史狱前后被杀七十余人,其中庄廷钺、李令皙、茅元铭、蒋麟征、张寯、韦元介、潘柽章、吴炎、吴之镕、吴之铭等凌迟处死,发边为奴者数百人。史称"庄廷鑨明史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