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文
材料一:2009年秋冬至2011年,连续3年发生在云南的特大干旱造成云南省319万人、158万头大牲畜不同程度存在饮水困难,部分城镇供水紧张,部分企业处于停产停工状态,全省因旱直接经济损失已达100亿元左右。
材料二:国务院高度重视旱情,调动各方力量千方百计维护灾区群众的切身利益。中央财政紧急拨付抗旱救灾资金数亿元,不断加大对云南省抗旱救灾的支持力度。
材料三:参与两会的有关专家指出这次云南大旱除了极端气候造成降雨减少、经济快速发展工业用水量大增、城镇居民生活改善用水量大增等原因外,是由于长期以来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水库少,不仅对天然径流拦蓄少,而且水资源调控能力太薄弱,造成工程性缺水。还由于人们往往重洪涝轻干旱,对干旱的防御意识不强,贻误了时机。饮水困难导致民众争抢水源,加剧水资源配置难度的同时也诱发了新的安全隐患。
(1)请运用《政治生活》有关知识回答我国政府高度重视云南旱情的理论依据?(6分)
(2)请你结合材料,并运用政府职能的相关知识,为解决云南旱情提出合理措施?(12分)
题型:未知 难度:其他题型
答案
(1)(6分)①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民当家作主。
②我国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我国政府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政府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对人民负责。
(2)(12分)①国家有组织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职能,运用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加强财政配置水资源的作用,监管工业用水,保护和节约水资源。
②国家有组织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职能,加强宣传,提高公民节水意识和节水观念,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
③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职能,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环境保护力度,改善生态环境。
④保障人民民主和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职能,正确协调人民内部利益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团结。
解析
本题以连续3年发生在云南的特大干旱为背景。考查学生政府职能对知识的理解。(1)政府高度重视云南旱情的原因主要有我国的国家性质、政府的性质、宗旨、原则等方面分析。(2)政府职能主要有四个方面,组织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组织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提供社会公共服务、保障人民民主和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职能,然后结合材料加以分析回答。
考点
据考高分专家说,试题“材料一:2009年秋冬至2011年,连续.....”主要考查你对 [人民民主专政 ]考点的理解。
人民民主专政
人民民主专政:
最大特点 对占全国人口绝大多数的人民实行民主,对极少数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对分子实行专政本质 人民当家作主特点人民民主具有广泛性和真实性地位是我国的四项基本原则之一,是立国之本,是我国生存和发展的政治基石作用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政治保证。其中,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新要求 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实行依法治国;强化为社会主义经济社会建设服务的政府职能;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文化;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
知识点拨:
人民≠公民。
公民是法律概念,人民是政治概念,公民比人民的范围大,公民包括全体社会成员,而人民不包括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和敌对分子。
专政≠专制。
专政是指依靠暴力实行的统治;专制即独裁,也是一种国家制度,其突出特征是在统治阶级内部,权力高度集中在个别人手中,实行个人专断。
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最大特点和本质:
(1)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最大特点,是对占全国人口绝大多数的人民实行民主,对极少数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人实行专政,是新型民主和新型专政的统一。
(2)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
我国人民民主的特点及表现:
在我国,人民民主具有广泛性和真实性。
(1)人民民主的广泛性不仅表现在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还表现在民主主体的广泛性。
(2)人民民主的真实性表现在人民当家做主的权利有有制度、物质、法律保障;也表现在广大人民的利益得到日益充分的实现。
民主和专政的辨证关系:
我国的民主和专政是辨证统一的。
一方面,民主和专政相互区别、相互对立,民主只适用于人民内部,专政则适用于敌对分子和敌对势力。
另一方面,民主和专政相辅相成、互为前提。民主是专政的基础,专政是民主的保证。
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原因:
(1)坚持人民民主专政作为四项基本原则之一,是我国的立国之本,是国家生存和发展的政治基石。
(2)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政治保证。只有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才能调动人民群众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只有坚持国家的专政职能,才能保障人民民主,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
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在新的历史时期的新要求:
(1)扩大了社会主义民主;
(2)实行依法治国;强化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的政府职能;
(3)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文化;
(4)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民主与专政的关系:
在理解和把握民主与专政的关系这个难点时,需要明确以下几个关系:
(1)民主与专制。这里讲的民主是一种国家制度,即民主制。作为国家制度的民主,具有鲜明的阶级性。从历史发展来看,民主的统治形式比专制的统治形式有着巨大的进步,民主是对专制的否定和进步。
(2)民主与专政。在民主制的国家中,民主与专政是对立统一的。但不是对称的、对等的。任何民主制的国家,都是一定阶级的民主与对一定阶级的专政的结合,都是民主与专政的统一体。但同时,民主只适用于统治阶级内部;专政只适用于被统治者,适用于统治阶级的敌人。
(3)被统治阶级与敌对分子。社会主义国家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后,统治阶级依然存在,但“被统治阶级”作为阶级已经被消灭。因此,在既存在民主又存在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其专政的对象已经不可能是“被统治阶级”。在我国,生产资料私有制社会主义的改造完成以后,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已经被消灭,这个时期的阶级斗争主要是广大人民同极少数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对分子和敌对势力的斗争。作为政治统治方式和手段的专政,其对象只是极少数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而不是作为阶级的“被统治阶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