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文
某市政府坚持以“忧民之所忧,乐民之所乐”的理念为指导,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网上开展“市民论坛”活动,就如何“构建和谐社会”公开征集市民建议,问计于民。通过网上调查,发现本市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同时,面临着以下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①房价上涨比较快,中低价位、中小户型严重供不应求;②居民收入差距过大,10%最高收入家庭的财产总额是10%最低收入家庭的30倍;③刑事案件时有发生,社会秩序不稳定。
(1)运用《政治生活》知识说明该市政府为什么要高度关注民生问题。(4分)
(2)假如你被选为该市“市民论坛”代表,请从政府职能的角度,就该市所面临的问题向政府提出合理化建议。(6分)
题型:未知 难度:其他题型
答案
(1)①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其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
②我国政府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人民的政府。为人民服务是政府工作的宗旨,对人民负责是政府工作的基本原则。
(2)①政府要认真履行组织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职能,加强国家宏观调控,加强对房地产行业的监管;
②加强社会公共服务职能,调节收入分配,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③加强保障人民民主和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
解析
某市政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做法,是政府维护人民利益、关注民生的体现。政府这样做是由我国政府的性质、宗旨决定的,体现政府工作的原则,政府的性质从根本上讲,是由我国的国家性质决定的,故需要首先回答我国的国家性质,再回答政府的性质、宗旨、工作的基本原则。第二问,原理是政府的职能,要求是提建议,即解决问题的措施,针对的是材料中提出的问题,学生要充分理解和准确解读问题的内涵。政府需要解决的问题包括:房价上涨和供求、缩小收入差距、打击刑事犯罪,要采取合理的措施,并对应回答体现的政府职能。
点评:该题涉及政府的相关知识,不仅要求学生熟练掌握课本知识,形成完整的知识体系,从政府为什么做一件事和怎么做一件事两个不同的角度对知识进行系统完善。该题第二问需要学生准确理解问题,把握材料内容,并灵活运用所学知识,对学生的能力要求较高,难度较大。
考点
据考高分专家说,试题“某市政府坚持以“忧民之所忧,乐民之所乐”.....”主要考查你对 [人民民主专政 ]考点的理解。
人民民主专政
人民民主专政:
最大特点 对占全国人口绝大多数的人民实行民主,对极少数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对分子实行专政本质 人民当家作主特点人民民主具有广泛性和真实性地位是我国的四项基本原则之一,是立国之本,是我国生存和发展的政治基石作用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政治保证。其中,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新要求 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实行依法治国;强化为社会主义经济社会建设服务的政府职能;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文化;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
知识点拨:
人民≠公民。
公民是法律概念,人民是政治概念,公民比人民的范围大,公民包括全体社会成员,而人民不包括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和敌对分子。
专政≠专制。
专政是指依靠暴力实行的统治;专制即独裁,也是一种国家制度,其突出特征是在统治阶级内部,权力高度集中在个别人手中,实行个人专断。
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最大特点和本质:
(1)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最大特点,是对占全国人口绝大多数的人民实行民主,对极少数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人实行专政,是新型民主和新型专政的统一。
(2)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
我国人民民主的特点及表现:
在我国,人民民主具有广泛性和真实性。
(1)人民民主的广泛性不仅表现在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还表现在民主主体的广泛性。
(2)人民民主的真实性表现在人民当家做主的权利有有制度、物质、法律保障;也表现在广大人民的利益得到日益充分的实现。
民主和专政的辨证关系:
我国的民主和专政是辨证统一的。
一方面,民主和专政相互区别、相互对立,民主只适用于人民内部,专政则适用于敌对分子和敌对势力。
另一方面,民主和专政相辅相成、互为前提。民主是专政的基础,专政是民主的保证。
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原因:
(1)坚持人民民主专政作为四项基本原则之一,是我国的立国之本,是国家生存和发展的政治基石。
(2)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政治保证。只有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才能调动人民群众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只有坚持国家的专政职能,才能保障人民民主,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
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在新的历史时期的新要求:
(1)扩大了社会主义民主;
(2)实行依法治国;强化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的政府职能;
(3)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文化;
(4)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民主与专政的关系:
在理解和把握民主与专政的关系这个难点时,需要明确以下几个关系:
(1)民主与专制。这里讲的民主是一种国家制度,即民主制。作为国家制度的民主,具有鲜明的阶级性。从历史发展来看,民主的统治形式比专制的统治形式有着巨大的进步,民主是对专制的否定和进步。
(2)民主与专政。在民主制的国家中,民主与专政是对立统一的。但不是对称的、对等的。任何民主制的国家,都是一定阶级的民主与对一定阶级的专政的结合,都是民主与专政的统一体。但同时,民主只适用于统治阶级内部;专政只适用于被统治者,适用于统治阶级的敌人。
(3)被统治阶级与敌对分子。社会主义国家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后,统治阶级依然存在,但“被统治阶级”作为阶级已经被消灭。因此,在既存在民主又存在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其专政的对象已经不可能是“被统治阶级”。在我国,生产资料私有制社会主义的改造完成以后,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已经被消灭,这个时期的阶级斗争主要是广大人民同极少数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对分子和敌对势力的斗争。作为政治统治方式和手段的专政,其对象只是极少数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而不是作为阶级的“被统治阶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