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文
2013年3月,十二届全国政协第一次会议和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在北京相继开幕。“两会”的召开激起了中学生强烈的参政热情。四川某校高一(18)班的同学们以《中学生与网络参政》为题开展了研究性学习。
材料一 食品安全事关千家万户。但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问题频发,同学们对此非常关注。通过上网搜索,发现2012年发生了麦当劳过期产品加工出售、立顿茶叶禁用农药超标、修正药业“毒胶囊”事件、酒鬼酒塑化剂事件、速成鸡事件等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学习委员在政治老师的指导下撰写了博客《维护食品安全——政府的责任》。
(1)请你在回帖里运用《政治生活》知识就政府如何抓好食品安全工作提出建议。(12分)
材料二 班里的郭龙同学因为家中拆迁问题对当地政府的一些做法存在一些不满,准备在网上发帖对一些官员进行人身攻击。
(2)假如你是该班班长,老师请你找郭龙同学谈心,请列出你谈话的要点。(4分)
题型:未知 难度:其他题型
答案
(1)①政府应切实履行好保障人民民主专政和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职能,保护公民的生命安全及各种合法权益;(2分)②履行好组织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职能,加强对食品生产、销售市场的监管;(2分)③履行好组织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职能,加强宣传,提高人们的思想道德素质;(2分)④履行好社会公共服务职能,建立健全诚信体系,有效维护食品安全;(2分)⑤我国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政府应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问题,这是政府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对人民负责的基本原则的体现和要求;(2分)⑥在食品安全工作中,政府应审慎行使权力,科学民主决策,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2分)
(2)(4分)①从权利与义务的关系角度,说明公民要坚持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坚持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1分)②从公民必须负责任地依法行使监督权的角度,说明公民必须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1分)③从公民必须有序的政治参与的角度,说明无序政治参与可能产生严重后果;(1分)④也可告知郭龙同学除了通过网络,还可以通过其他途径进行求助或投诉。(1分)
解析
(1)设问中“政府”是解题的关键,涉及政府的职能、性质、宗旨、工作原则。在政府的政治职能上,应保护公民的生命安全及各种合法权益。在政府的经济职能上,应加强对食品生产、销售市场的监管。在政府的文化职能上,应加强宣传,提高人们的思想道德素质。在政府的服务职能上,应建立健全诚信体系,有效维护食品安全。在政府的宗旨和原则上,应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问题。在食品安全工作中,政府应审慎行使权力,科学民主决策,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
(2)本题可从四个方面着手解决。一、从权利与义务的关系角度。二、从公民必须负责任地依法行使监督权的角度。三从公民必须有序的政治参与的角度。四、可告知郭龙同学除了通过网络,还可以通过其他途径进行求助或投诉。
点评:此类试题要求学生掌握政府的职能、性质、宗旨、工作原则、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有序的政治参与、正确行使监督权、政府为公民提供建议和投诉的途径。此类问题的回答,首先一定要重视各个问题中的关键词,如设问中“政府”,有的放矢;其次要熟悉书本内容,能够运用多方面的知识点来回答一个问题;第三,分析回答问题一定要结合材料,让回答的内容更为充实。本题难度较高,考查学生根据书本知识结合材料进行分析的能力。
考点
据考高分专家说,试题“2013年3月,十二届全国政协第一次会议.....”主要考查你对 [人民民主专政 ]考点的理解。
人民民主专政
人民民主专政:
最大特点 对占全国人口绝大多数的人民实行民主,对极少数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对分子实行专政本质 人民当家作主特点人民民主具有广泛性和真实性地位是我国的四项基本原则之一,是立国之本,是我国生存和发展的政治基石作用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政治保证。其中,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新要求 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实行依法治国;强化为社会主义经济社会建设服务的政府职能;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文化;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
知识点拨:
人民≠公民。
公民是法律概念,人民是政治概念,公民比人民的范围大,公民包括全体社会成员,而人民不包括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和敌对分子。
专政≠专制。
专政是指依靠暴力实行的统治;专制即独裁,也是一种国家制度,其突出特征是在统治阶级内部,权力高度集中在个别人手中,实行个人专断。
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最大特点和本质:
(1)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最大特点,是对占全国人口绝大多数的人民实行民主,对极少数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人实行专政,是新型民主和新型专政的统一。
(2)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
我国人民民主的特点及表现:
在我国,人民民主具有广泛性和真实性。
(1)人民民主的广泛性不仅表现在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还表现在民主主体的广泛性。
(2)人民民主的真实性表现在人民当家做主的权利有有制度、物质、法律保障;也表现在广大人民的利益得到日益充分的实现。
民主和专政的辨证关系:
我国的民主和专政是辨证统一的。
一方面,民主和专政相互区别、相互对立,民主只适用于人民内部,专政则适用于敌对分子和敌对势力。
另一方面,民主和专政相辅相成、互为前提。民主是专政的基础,专政是民主的保证。
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原因:
(1)坚持人民民主专政作为四项基本原则之一,是我国的立国之本,是国家生存和发展的政治基石。
(2)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政治保证。只有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才能调动人民群众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只有坚持国家的专政职能,才能保障人民民主,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
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在新的历史时期的新要求:
(1)扩大了社会主义民主;
(2)实行依法治国;强化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的政府职能;
(3)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文化;
(4)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民主与专政的关系:
在理解和把握民主与专政的关系这个难点时,需要明确以下几个关系:
(1)民主与专制。这里讲的民主是一种国家制度,即民主制。作为国家制度的民主,具有鲜明的阶级性。从历史发展来看,民主的统治形式比专制的统治形式有着巨大的进步,民主是对专制的否定和进步。
(2)民主与专政。在民主制的国家中,民主与专政是对立统一的。但不是对称的、对等的。任何民主制的国家,都是一定阶级的民主与对一定阶级的专政的结合,都是民主与专政的统一体。但同时,民主只适用于统治阶级内部;专政只适用于被统治者,适用于统治阶级的敌人。
(3)被统治阶级与敌对分子。社会主义国家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后,统治阶级依然存在,但“被统治阶级”作为阶级已经被消灭。因此,在既存在民主又存在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其专政的对象已经不可能是“被统治阶级”。在我国,生产资料私有制社会主义的改造完成以后,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已经被消灭,这个时期的阶级斗争主要是广大人民同极少数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对分子和敌对势力的斗争。作为政治统治方式和手段的专政,其对象只是极少数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而不是作为阶级的“被统治阶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