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文
阅读材料,结合“公民的政治生活”的有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某村在村委会换届选举中,没有逐户逐人进行无记名投票,绝大部分选票是原村干部及其家属代填的,还有一部分是按上级某负责人的要求填写的。村民认为,任何人都不能剥夺他们的权利,并把这一事情告到县人大,要求进行重新选举。县人大表示,该村选举违反了选举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责令重新选举,并责成有关部门依法对某负责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再次选举结果,原“落选”村民当选为村委会主任。
(1)村民要求重新选举说明了什么?(6分)
(2)村民的合理合法要求得到了解决,某部门负责人的违法行为得到严肃处理,说明了我国公民政治生活中的什么原则?在这一案件中是如何体现的?(12分)
题型:未知 难度:其他题型
答案
(1)村民要求重新选举说明我国村民的主人翁意识、民主参政意识不断提高;我国公民珍惜自己拥有的民主权利,认真行使自己的政治权利,积极参与政治生活。(6分)
(2)说明了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3分)
①任何公民都平等地享有宪法规定的权利和平等地履行宪法规定的义务。在这一案件中,村民同原村干部以及某负责人都平等地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3分)
②任何公民的合法权利都受到法律保护。该村被责令重新选举,村民的合法权利受到法律保护。(3分)
③任何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都受到法律制裁。某负责人的违法行为受到了严肃处理。(3分)
解析
(1)对村委会换届选举中存在的弄虚作假的行为,该村村民不认同且要求重新选举,说明了村民珍惜自己的选举权利,这也正说明了该村村民的主人翁意识和公民意识不断提高。学生可从以上两个方面结合材料展开说明。
(2)本题材料中“县人大责成有关部门依法对某负责人进行了严肃处理”,体现了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本题第二小问要求学生说明上述原则在这一案件中是怎样体现出来的。学生可从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的表现,即公民平等地享有宪法规定的权利和平等地履行宪法规定的义务、公民平等的适用法律等方面结合材料展开说明。
考点
据考高分专家说,试题“阅读材料,结合“公民的政治生活”的有关知.....”主要考查你对 [人民民主专政 ]考点的理解。
人民民主专政
人民民主专政:
最大特点 对占全国人口绝大多数的人民实行民主,对极少数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对分子实行专政本质 人民当家作主特点人民民主具有广泛性和真实性地位是我国的四项基本原则之一,是立国之本,是我国生存和发展的政治基石作用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政治保证。其中,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新要求 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实行依法治国;强化为社会主义经济社会建设服务的政府职能;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文化;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
知识点拨:
人民≠公民。
公民是法律概念,人民是政治概念,公民比人民的范围大,公民包括全体社会成员,而人民不包括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和敌对分子。
专政≠专制。
专政是指依靠暴力实行的统治;专制即独裁,也是一种国家制度,其突出特征是在统治阶级内部,权力高度集中在个别人手中,实行个人专断。
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最大特点和本质:
(1)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最大特点,是对占全国人口绝大多数的人民实行民主,对极少数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人实行专政,是新型民主和新型专政的统一。
(2)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
我国人民民主的特点及表现:
在我国,人民民主具有广泛性和真实性。
(1)人民民主的广泛性不仅表现在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还表现在民主主体的广泛性。
(2)人民民主的真实性表现在人民当家做主的权利有有制度、物质、法律保障;也表现在广大人民的利益得到日益充分的实现。
民主和专政的辨证关系:
我国的民主和专政是辨证统一的。
一方面,民主和专政相互区别、相互对立,民主只适用于人民内部,专政则适用于敌对分子和敌对势力。
另一方面,民主和专政相辅相成、互为前提。民主是专政的基础,专政是民主的保证。
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原因:
(1)坚持人民民主专政作为四项基本原则之一,是我国的立国之本,是国家生存和发展的政治基石。
(2)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政治保证。只有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才能调动人民群众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只有坚持国家的专政职能,才能保障人民民主,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
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在新的历史时期的新要求:
(1)扩大了社会主义民主;
(2)实行依法治国;强化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的政府职能;
(3)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文化;
(4)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民主与专政的关系:
在理解和把握民主与专政的关系这个难点时,需要明确以下几个关系:
(1)民主与专制。这里讲的民主是一种国家制度,即民主制。作为国家制度的民主,具有鲜明的阶级性。从历史发展来看,民主的统治形式比专制的统治形式有着巨大的进步,民主是对专制的否定和进步。
(2)民主与专政。在民主制的国家中,民主与专政是对立统一的。但不是对称的、对等的。任何民主制的国家,都是一定阶级的民主与对一定阶级的专政的结合,都是民主与专政的统一体。但同时,民主只适用于统治阶级内部;专政只适用于被统治者,适用于统治阶级的敌人。
(3)被统治阶级与敌对分子。社会主义国家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后,统治阶级依然存在,但“被统治阶级”作为阶级已经被消灭。因此,在既存在民主又存在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其专政的对象已经不可能是“被统治阶级”。在我国,生产资料私有制社会主义的改造完成以后,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已经被消灭,这个时期的阶级斗争主要是广大人民同极少数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对分子和敌对势力的斗争。作为政治统治方式和手段的专政,其对象只是极少数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而不是作为阶级的“被统治阶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