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文
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建设美丽中国”目标。某校高一年学生组织了以“建设美丽城市,你我共参与”为主题的研究性学习活动。以下是同学们在活动中收集到的资料。
市委、市政府日前研究决定,今年将继续为民办50件实事,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热、难点问题。50件实事涉及就业、就学、社保和医、食、住、行等各方面,计划完成投资超80亿元。
【惠民亮点】: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推动该市医保全省同城结算;扩建新轮渡码头及配套工程;加快建设该市火车北站快速通道工程;提高适龄幼儿就读公办幼儿园比例。
【建设美丽城市】:继续修建完善步行系统;加快运动训练、锻炼健身场所建设;配套建设一批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进一步推进“四绿”工程建设;实施海域清淤;继续实施湖泊综合治理工程;继续推进海湾水面治理工作;继续开展一批溪流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继续加大日常垃圾处理能力,完善东部固废中心及配套道路。
(1)请从我国国家性质的角度分析该市政府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必要性。(6分)
(2)请运用公民政治参与的相关知识,为该市市民宣传、实践、推动美丽城市建设提出三条合理化建议。(6分)
题型:未知 难度:其他题型
答案
(1)①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关注民生是维护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2分)②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人民民主具有广泛性和真实性。关注民生有利于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切实维护人民的各项民主权利。(2分)③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政府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有利于保障公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有利于调动人民群众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2分)
(2)①积极参与民主决策,通过多种方式为政府治理环境污染和低碳减排出谋划策。(2分) ②正确行使民主监督的权利,监督政府落实治理环境污染的措施和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并对违法排污企业进行举报。对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在环境治理方面不作为提出批评。(2分) ③积极参与民主管理,参加社区环保行动,建议社区加强低碳生活宣传力度,自觉降低家庭生活的碳排放。(2分) ④坚持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原则,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自觉履行义务,践行低碳生活方式。少开私家车、节约用电,对污染环境行为进行举报等。
(考生回答3个方面即可。考生如果从社情民意反映制度、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公示制度、社会听证制度,及通过信访举报制度、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舆论监督制度、民主评议会和网上评议政府等角度回答问题,言之有理,酌情给分)
解析
试题分析
(1)本题知识限定我国的国家性质,题目类型原因类,问题指向市政府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关于我国的国家性质教材有明确表述,即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人民民主具有广泛性和真实性,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然后回扣设问市政府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即国家关注民生是维护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关注民生有利于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切实维护人民的各项民主权利,政府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有利于保障公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有利于调动人民群众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本题知识限定明确,即公民政治参与的相关知识,题目类型措施类,问题指向市民宣传、实践、推动美丽城市建设。关于公民政治参与,教材基本理论包括公民政治参与的内容和原则,即积极参与民主决策,正确行使民主监督的权利,积极参与民主管理,坚持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原则,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然后回扣设问该市市民宣传、实践、推动美丽城市建设组织语言,即通过多种方式为政府治理环境污染和低碳减排出谋划策,监督政府落实治理环境污染的措施和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并对违法排污企业进行举报,对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在环境治理方面不作为提出批评,积极参与民主管理,参加社区环保行动,建议社区加强低碳生活宣传力度,自觉降低家庭生活的碳排放,自觉履行义务,践行低碳生活方式,少开私家车、节约用电,对污染环境行为进行举报等。
考点
据考高分专家说,试题“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建设美丽中国”目标。某.....”主要考查你对 [人民民主专政 ]考点的理解。
人民民主专政
人民民主专政:
最大特点 对占全国人口绝大多数的人民实行民主,对极少数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对分子实行专政本质 人民当家作主特点人民民主具有广泛性和真实性地位是我国的四项基本原则之一,是立国之本,是我国生存和发展的政治基石作用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政治保证。其中,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新要求 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实行依法治国;强化为社会主义经济社会建设服务的政府职能;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文化;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
知识点拨:
人民≠公民。
公民是法律概念,人民是政治概念,公民比人民的范围大,公民包括全体社会成员,而人民不包括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和敌对分子。
专政≠专制。
专政是指依靠暴力实行的统治;专制即独裁,也是一种国家制度,其突出特征是在统治阶级内部,权力高度集中在个别人手中,实行个人专断。
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最大特点和本质:
(1)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最大特点,是对占全国人口绝大多数的人民实行民主,对极少数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人实行专政,是新型民主和新型专政的统一。
(2)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
我国人民民主的特点及表现:
在我国,人民民主具有广泛性和真实性。
(1)人民民主的广泛性不仅表现在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还表现在民主主体的广泛性。
(2)人民民主的真实性表现在人民当家做主的权利有有制度、物质、法律保障;也表现在广大人民的利益得到日益充分的实现。
民主和专政的辨证关系:
我国的民主和专政是辨证统一的。
一方面,民主和专政相互区别、相互对立,民主只适用于人民内部,专政则适用于敌对分子和敌对势力。
另一方面,民主和专政相辅相成、互为前提。民主是专政的基础,专政是民主的保证。
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原因:
(1)坚持人民民主专政作为四项基本原则之一,是我国的立国之本,是国家生存和发展的政治基石。
(2)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政治保证。只有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才能调动人民群众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只有坚持国家的专政职能,才能保障人民民主,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
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在新的历史时期的新要求:
(1)扩大了社会主义民主;
(2)实行依法治国;强化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的政府职能;
(3)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文化;
(4)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民主与专政的关系:
在理解和把握民主与专政的关系这个难点时,需要明确以下几个关系:
(1)民主与专制。这里讲的民主是一种国家制度,即民主制。作为国家制度的民主,具有鲜明的阶级性。从历史发展来看,民主的统治形式比专制的统治形式有着巨大的进步,民主是对专制的否定和进步。
(2)民主与专政。在民主制的国家中,民主与专政是对立统一的。但不是对称的、对等的。任何民主制的国家,都是一定阶级的民主与对一定阶级的专政的结合,都是民主与专政的统一体。但同时,民主只适用于统治阶级内部;专政只适用于被统治者,适用于统治阶级的敌人。
(3)被统治阶级与敌对分子。社会主义国家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后,统治阶级依然存在,但“被统治阶级”作为阶级已经被消灭。因此,在既存在民主又存在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其专政的对象已经不可能是“被统治阶级”。在我国,生产资料私有制社会主义的改造完成以后,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已经被消灭,这个时期的阶级斗争主要是广大人民同极少数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对分子和敌对势力的斗争。作为政治统治方式和手段的专政,其对象只是极少数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而不是作为阶级的“被统治阶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