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文
(20分)2013年4月1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简称工信部)公布《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征求意见稿)和《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拟对移动电话、固话、无线上网卡用户进行实名登记。网民上网是否实名制,成为网友广泛争议的问题。
正方:赞成实行网络实名制,认为它可以防止网络自由滥用,这是对公民权利和自由的保护。
反方:反对实行网络实名制,认为这会限制公民广泛的权利和自由,会影响公民对政府的监督。
(1)你赞成哪一方的观点?结合政治生活的相关知识加以论证。(8分)
(2)请你就公民应当如何利用网络参与政治生活提出几条合理的建议。(12分)
题型:未知 难度:其他题型
答案
(1)答案一:赞成正方观点。我国公民享有广 泛的权利和自由,但公民在行使权利时应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相结合的原则。实行实名制能够有效防止公民滥用权利、不履行义务、不承担责任和侵犯他人的合法权利。因此,实行网络实名制是对公民权利的保护。
答案二:赞成反方观点。宪法赋予公民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实行网络实名制,公民会因担心各种风险而影响到权利的充分行使。如网上评议政府是公民行使监督权 的重要形式,如果公民的意愿不能充分真实表达,就会削弱网络监督的效果。
(2)①通过网络参与公共决策的讨论,提出个人的意见、建议;②利用网络参与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监督,促进依法治国;③利用网络维护国家和集体的利益,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④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规范自己的网络行为,抵制网上违法现象。
解析
(1)本题比较开放,属于分析型的解答题,要求考生运用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的知识,着重考查调动和运用知识论 证、探讨问题的能力。由于试题具有较强的开放性,所以无论支持哪方观点都正确,但是在论证的过程中要能调动、运用所学知识予以论证,言之成理均可。
(2)本题属于措施类的解答题,也比较开放。考生在回答时,要注意的是所提出的建议要紧扣“参与政治生活”的主题和“利用网络”的限定。因此考生可以从从在参与政治生活中利用网络干什么、如何干两个方面展开即可。
考点
据考高分专家说,试题“(20分)2013年4月10日,工业和信.....”主要考查你对 [人民民主专政 ]考点的理解。
人民民主专政
人民民主专政:
最大特点 对占全国人口绝大多数的人民实行民主,对极少数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对分子实行专政本质 人民当家作主特点人民民主具有广泛性和真实性地位是我国的四项基本原则之一,是立国之本,是我国生存和发展的政治基石作用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政治保证。其中,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新要求 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实行依法治国;强化为社会主义经济社会建设服务的政府职能;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文化;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
知识点拨:
人民≠公民。
公民是法律概念,人民是政治概念,公民比人民的范围大,公民包括全体社会成员,而人民不包括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和敌对分子。
专政≠专制。
专政是指依靠暴力实行的统治;专制即独裁,也是一种国家制度,其突出特征是在统治阶级内部,权力高度集中在个别人手中,实行个人专断。
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最大特点和本质:
(1)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最大特点,是对占全国人口绝大多数的人民实行民主,对极少数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人实行专政,是新型民主和新型专政的统一。
(2)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
我国人民民主的特点及表现:
在我国,人民民主具有广泛性和真实性。
(1)人民民主的广泛性不仅表现在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还表现在民主主体的广泛性。
(2)人民民主的真实性表现在人民当家做主的权利有有制度、物质、法律保障;也表现在广大人民的利益得到日益充分的实现。
民主和专政的辨证关系:
我国的民主和专政是辨证统一的。
一方面,民主和专政相互区别、相互对立,民主只适用于人民内部,专政则适用于敌对分子和敌对势力。
另一方面,民主和专政相辅相成、互为前提。民主是专政的基础,专政是民主的保证。
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原因:
(1)坚持人民民主专政作为四项基本原则之一,是我国的立国之本,是国家生存和发展的政治基石。
(2)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政治保证。只有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才能调动人民群众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只有坚持国家的专政职能,才能保障人民民主,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
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在新的历史时期的新要求:
(1)扩大了社会主义民主;
(2)实行依法治国;强化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的政府职能;
(3)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文化;
(4)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民主与专政的关系:
在理解和把握民主与专政的关系这个难点时,需要明确以下几个关系:
(1)民主与专制。这里讲的民主是一种国家制度,即民主制。作为国家制度的民主,具有鲜明的阶级性。从历史发展来看,民主的统治形式比专制的统治形式有着巨大的进步,民主是对专制的否定和进步。
(2)民主与专政。在民主制的国家中,民主与专政是对立统一的。但不是对称的、对等的。任何民主制的国家,都是一定阶级的民主与对一定阶级的专政的结合,都是民主与专政的统一体。但同时,民主只适用于统治阶级内部;专政只适用于被统治者,适用于统治阶级的敌人。
(3)被统治阶级与敌对分子。社会主义国家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后,统治阶级依然存在,但“被统治阶级”作为阶级已经被消灭。因此,在既存在民主又存在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其专政的对象已经不可能是“被统治阶级”。在我国,生产资料私有制社会主义的改造完成以后,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已经被消灭,这个时期的阶级斗争主要是广大人民同极少数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对分子和敌对势力的斗争。作为政治统治方式和手段的专政,其对象只是极少数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而不是作为阶级的“被统治阶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