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文
15岁的中学生小赵,在2013年暑假期间因涉嫌抢劫被拘留。他的父母下岗,没钱请律师,找到了区法律援助中心。陈律师受中心指派和小赵父母的委托担任辩护人。他通过调查了解到,小赵为人老实,品学兼优,此次涉嫌犯罪很大程度系别人胁迫作案;且案发后有自首表现,能如实交代案件的情况。庭审时,陈律师在辩护词中认为,从一定角度看,小赵应该为此案的受害者,不构成犯罪。最终法院经过核实,判决小赵无罪。
(1)小赵父母无钱请律师,为什么还能请陈律师担任辩护人?
(2)结合材料分析律师担任辩护人的职能。
题型:未知 难度:其他题型
答案
(1)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是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均应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故本题中小赵父母虽无钱请律师,但依我国法律援助制度获得援助中心陈律师的帮助。
(2)①律师作为辩护人的职能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以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使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罪轻的人不致重判,从而使法律得以正确实施。上述案件中陈律师经过调查,找到小赵无罪的证据,使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②陈律师在控诉与辩护两者职能的对抗中,起到“兼听则明”的作用,有助于法官准确查明事实,正确运用法律,达到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的统一。
解析
本题以未成年人小赵的刑事诉讼案为背景,考查学生对我国法律援助制度的认识以及对律师职能的理解。回答第(1)问,首先阐述我国有关法律援助制度的规定,然后结合材料指出小赵符合哪项规定,获得陈律师的免费帮助;第(2)问,结合材料从维护当事人的权利和保证法律的公正两个角度分析律师的职能。
考点
据考高分专家说,试题“15岁的中学生小赵,在2013年暑假期间.....”主要考查你对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考点的理解。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依法治国的含义:
依法治国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
依法治国的含义:
依法治国是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
要依法冶国的原因:
①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
②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实施依法治国的根本目的在于保证人民充分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维护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③坚持依法治国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保障和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必须规范权利和义务,营造和谐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
怎样依法治国:
①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基本要求。
a.“有法可依”就是要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提和基础。
b.“有法必依”,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法律,严格依法办事,这是依法治国的关键所在。
c.“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求国家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公正地执法和司法,依法行政,执法为民,尽职尽责地打击和制裁一切违法犯罪行为,这是依法治国的保障。
②树立社会主义权利义务观是思想基础。依法治国需要每个社会成员坚持依法办事,要做到依法办事,就必须树立社会主义权利义务观,坚持尊重个人合法权益与承担社会责任相统一,这是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思想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