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分类:
子分类:
返回
名师互学网用户登录
快速导航关闭
当前搜索
当前分类
子分类
实用工具
热门搜索
名师互学网 > 高中 > 高中物理 > 高中物理题库

验证机械能守恒定律的实验装置可用甲或乙两个方案进行(1)比较这两种方案,________ (填“甲”或“乙”)方案好些.(2)该同学开始实验时情形如图丙

题文

(6分)验证机械能守恒定律的实验装置可用甲或乙两个方案进行

验证机械能守恒定律的实验装置可用甲或乙两个方案进行(1)比较这两种方案,________ (填“甲”或“乙”)方案好些.(2)该同学开始实验时情形如图丙

(1)比较这两种方案,________ (填“甲”或“乙”)方案好些.
(2)该同学开始实验时情形如图丙所示,接通电源释放纸带.请指出该同学在实验操作中存在的两处明显错误或不当的地方:①________②________
(3)该实验中得到一条纸带,且测得每两个计数点间的距离如图丁中所示.已知相邻两个计数点之间的时间间隔T=0.1 s.则物体运动的加速度a=________;该纸带是采用________(填“甲”或“乙”)实验方案得到的.

题型:未知 难度:其他题型

答案

(1)甲  (2)①图中打点计时器接直流电源,打点计时器应接交流电源;②重物释放时离打点计时器太远,不利于数据的采集和测量 (3)4.78m/s2 乙

解析


(1)机械能守恒的前提是只有重力做功,实际操作的方案中应该使摩擦力越小越好,误差小,操作方便,乙方案中小车受斜面的摩擦力影响较大,因此甲方案好一些。
(2)①图中打点计时器接直流电源,打点计时器应接交流电源;②重物释放时离打点计时器太远,不利于数据的采集和测量。
(3)采用逐差法求解加速度
验证机械能守恒定律的实验装置可用甲或乙两个方案进行(1)比较这两种方案,________ (填“甲”或“乙”)方案好些.(2)该同学开始实验时情形如图丙
,由于a远小于重力加速度g,因此该纸带采用图乙所示的实验方案。

考点

据考高分专家说,试题“(6分)验证机械能守恒定律的实验装置可用.....”主要考查你对 [实验:探究弹力与弹簧伸长的关系 ]考点的理解。

实验:探究弹力与弹簧伸长的关系

探究弹力与弹簧伸长的关系:
实验目的:

1、探究弹力与弹簧的伸长量的定量关系。
2、学会利用图象研究两个物理量之间的关系的方法。
实验原理:
1、如图所示,弹簧在下端悬挂钩码时会伸长,平衡时弹簧产生的弹力与重力大小相等。

验证机械能守恒定律的实验装置可用甲或乙两个方案进行(1)比较这两种方案,________ (填“甲”或“乙”)方案好些.(2)该同学开始实验时情形如图丙

2、用刻度尺测出弹簧在不同的钩码拉力下的伸长量x,建立坐标系,以纵坐标表示弹力大小F,以横坐标表示弹簧的伸长量x,在坐标系中描出实验所测得的各组(x,F)对应的点,用平滑的曲线连接起来,根据实验所得的图线,就可探知弹力大小与伸长量间的关系。
实验器材:
轻质弹簧(一根),钩码(一盒),刻度尺,铁架台,重垂线,坐标纸,三角板。
实验步骤:
1、如图所示,将铁架台放于桌面上(固定好),将弹簧的一端固定于铁架台的横梁上,在挨近弹簧处将刻度尺(最小分度为mm)固定于铁架台上,并用检查刻度尺是否竖直;

验证机械能守恒定律的实验装置可用甲或乙两个方案进行(1)比较这两种方案,________ (填“甲”或“乙”)方案好些.(2)该同学开始实验时情形如图丙

2、记下弹簧下端不挂钩码时所对应的刻度L0
3、在弹簧下端挂上一个钩码,待钩码静止后,记下弹簧下端所对应的刻度Ll
4、用上面方法,记下弹簧下端挂2个、3个、4个 ……钩码时,弹簧下端所对应的刻度L2、L3、L4……,并将所得数据记录在表格中;
5、用xn=Ln-L0计算出弹簧挂1个、2个、3个……钩码时弹簧的伸长量,并根据当地重力加速度值g,计算出所挂钩码的总重力,这个总重力就等于弹簧弹力的大小,将所得数据填入表格。

验证机械能守恒定律的实验装置可用甲或乙两个方案进行(1)比较这两种方案,________ (填“甲”或“乙”)方案好些.(2)该同学开始实验时情形如图丙

数据处理:
1、建立坐标系,标明横轴和纵轴所表示的物理量及单位;
2、标度:标度要适当,让所得到的图线布满整个坐标系;
3、描点:描点时要留下痕迹;
4、连线:让尽可能多的点落在同一直线上,让其余的点落在直线的两侧,误差较大的点舍弃;
5、根据图象做出结论。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 www.mshxw.com
本文地址:https://www.mshxw.com/gaozhong/266766.html

高中物理题库相关栏目本月热门文章

我们一直用心在做
关于我们 文章归档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c)2021-2022 MSHXW.COM

ICP备案号:晋ICP备202100324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