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文
20世纪20年代农会会员数的变化反映了农民运动的状况。导致下表所示变化出现的直接原因是
省份
农会会员数
时间
广东
广西
湖南
湖北
江西
山东
直隶
河南
1926年6月
647,766
8144
38,150
4120
1153
284
1342
270,000
1927年6月
700,000
8144
4,517,140
2,502,600
382,617
284
360
245,500
A.南昌起义
B.北伐战争
C.井冈山革命根据地的开辟
D.《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的发表
题型:未知 难度:其他题型
答案
B
解析
本题利用表格材料的形式考查北伐战争的影响。解答本题首先需要注意时间信息:1926年6月-1927年6月,由此可以判断题干中现象出现在大革命时期,由此可以直接排除A、C。再由地理范围信息:湖南、湖北、江西三地的农会会员数的大幅度提升,可以判断正是北伐战争胜利进军的结果,且湖南、湖北、江西还是北伐战争的主要战场,因此B符合题意,同时排除D项。故选B。
考点
据考高分专家说,试题“20世纪20年代农会会员数的变化反映了农.....”主要考查你对 [定都瑞金 ]考点的理解。
定都瑞金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成立 :
①时间:1931年11月
②首都:瑞金
③建设:制定了宪法大纲
④主席:毛泽东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政府的成立:
(一)成立条件:
1、统一领导全国各革命根据地和红军斗争的迫切需要。
从1927年10月毛泽东率领秋收起义部队开始创建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到1931年秋短短的4年时间里,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创建了10多块“工农武装割据”的农村革命根据地,掀起了土地革命的高潮。然而,由于国民党反动派的严密封锁、残酷“围剿”,加上交通阻隔,各根据地和红军的斗争活动基本上是各自为政,难以形成合力,迫切需要建立一个全国性的政权来加强领导、统一步调。
2、争取政治主动,实现人民利益的迫切需要。
在当时的中国政坛上,实际上已经存在着两种性质截然不同的政权,一种是共产党领导的苏维埃革命政权,一种是国民党执政的反革命政权。然而,这两种政权是不对等的,前者是区域性的、零散的、没有外交话语权的,后者是国家形态的、系统的、具有外交话语权的。随着各地苏维埃区域的建立和迅速发展,中国共产党迫切需要建立苏维埃国家政权,以便赢得政治斗争的主动权,更好地表达和实现自己的政治主张;同时也只有尽快建立苏维埃国家政权,才能更好地保护和实现苏区人民乃至全国人民的根本利益。
3、以瑞金为中心的中央苏区的形成为开基建国创造了有利条件。
1930年12月到1931年9月,毛泽东、朱德领导红一方面军连续取得第一、二、三次反“围剿”战争的胜利,赣南、闽西两块革命根据地连成一片,形成了以瑞金为中心的拥有21座县城、5万平方公里面积、250万人口的全国最大的革命根据地--中央革命根据地,这就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成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瑞金因其具有优越的地理位置、深厚的群众基础和稳定的周边环境,成为红色国都的不二选地。
(二)性质:
1931年12月1日,中央执行委员会发布第一号《布告》,庄严宣布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成立。中华苏维埃政权体制是由全国中华苏维埃代表大会、中华苏维埃中央执行委员会、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团、人民委员会、最高法院、审计委员会等部分组成。全国中华苏维埃代表大会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最高政权机关。全国中华苏维埃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央执行委员会成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最高政权机关。中央执行委员会闭会期间,选举主席团为最高权力机关。人民委员会则为中央执行委员会的行政机关,最高法院为中央执行委员会的司法机关。
这个政权性质是无产阶级领导的反帝反封建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人民民主专政;
它宣布中华民族的完全自主与独立,不承认帝国主义在华的一切政治经济特权;
“在苏维埃领域帝国主义的海陆空军不容许驻扎”。大会通过宪法大纲、土地法、劳动法、妇女法等,规定没收地主阶级土地,分配给贫农中农。
临时中央政府于1932年4月26日发出对日宣战通电,宣告它将“领导工农红军和全国广大被压迫民众,以民族革命战争驱逐日本帝国主义出中国,反对一切帝国主义实行瓜分中国,以求得中华民族彻底的解放和独立”。
(三)光荣终结:
红军长征到达陕北后,1935年11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西北办事处成立,以博古为主席。12月,中共中央召开瓦窑堡会议,决定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改为中华苏维埃人民共和国,以适应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需要。
1937年9月6日,随着国共合作抗日局面的形成,中华苏维埃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西北办事处更名为中华民国陕甘宁边区政府。至此,历时5年零10个月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完成了光荣的历史使命。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走向消亡,而是因为国内革命形势的变化而转换成地方政权的形态得以继续延续,直至1949年10年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瑞金的“红场”通向了北京的天安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承接着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这就是中国共产党的历史逻辑。
(四)历史地位: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是继苏联之后,世界上出现的第二个红色国家政权。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创建的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由劳苦大众当家作主的新型国家,是中国共产党建立人民政权的探索和尝试,可以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次伟大预演。……当年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是今天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雏形,这里是共和国的摇篮。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建立和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对各根据地、各部分红军的中枢指挥作用,扩大了党的影响,也为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时期根据地建设,以及后来新中国政权建设,提供了丰富的历史经验。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中国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工农民主政权的根本法,1931年11月在江西瑞金由第一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通过,1934年1月由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修改,共17条。
其基本内容为:
1、确定政权的性质是工农民主专政,“这个专政的目的,是在消灭一切封建残余,赶走帝国主义列强在华的势力,统一中国,有系统地限制资本主义的发展,进行苏维埃的经济建设,提高无产阶级的团结力与觉悟程度,团结广大贫农群众在他的周围,同中农巩固的联合,以转变到无产阶级的专政”;
2、规定国家的组织形式是民主集中制的工农兵代表会议制,全国工农兵代表大会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最高政权机关,在大会闭会期间,全国苏维埃中央委员会为最高政权机关,中央委员会下设组织人民委员会,处理日常政务,发布一切法令和议决案;
3、规定工农劳动群众享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等政治民主权利,并用政权的力量“保障他们取得这些自由的物质基础”。
4、宪法大纲还规定了体现工农民主政权彻底反对帝国主义与封建势力,坚决保护工农劳动群众的政治经济利益,坚决保护少数民族和国际革命友人利益的劳动政策、土地政策、财经政策、对外政策、军事政策、婚姻政策、文教政策、宗教政策、民族政策等。宪法大纲是中国第一部反映劳动人民当家作主、参加国家管理的宪法性文件,为后来建立革命政权和法制建设提供了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