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文
奥利地著名经济学家熊彼得提出:“领地国家”和“税收国家”的概念,其中“领地国家”的特征是:在封建制度下,国王的税收有两个,一个是自己领地上的收入,一个是来自诸侯的进贡,国王无权对诸侯领地直接征税。根据这一定义,中国古代王朝中属于“领地国家”的是A.西周B.秦朝C.唐朝D.清朝
题型:未知 难度:其他题型
答案
A
解析
根据题干信息“税收来自诸侯的进贡”“国王无权对诸侯领地直接征税”分析,这是西周时期分封的诸侯国,诸侯国有向周天子定期上贡、保卫周王等义务,故答案选择A项。秦朝时期实行郡县制,郡县制下地方对中央是服从关系,以后唐朝和清朝地方与中央都是上下级的服从与被服从关系。
点评:关于分封制,高考的命题主要从以下角度:(1)分封制在西周以后,仍有一定的影响。西汉、西晋、明等朝代都曾经实行分封制,但是其权限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高考试题要求学生认识这些差异;(2)分封制对当今行政区划的名称仍有影响,比如,齐鲁、楚地、燕京等。(3)以史地结合的形式考查分封制。如2010年全国文综(新课标)卷第24题。
考点
据考高分专家说,试题“奥利地著名经济学家熊彼得提出:“领地国家.....”主要考查你对 [血缘关系维系的宗法制 ]考点的理解。
血缘关系维系的宗法制
宗法制定义:
是与分封制互为表里的具有政治性质的一种权力继承制度。是用规定宗族内嫡庶系统的办法,来确立和巩固父系家长在本宗族中的地位,最终以保证王权的稳定。
宗法制特点:
嫡长子继承制,利用父系关系的亲疏来决定土地、财产和政治地位的分配与继承。把血缘纽带同政治关系结合起来,“家”和“国”密切结合。
分封制与宗法制的联系:
(1)宗法制和分封制一起,构成了夏商周时期的政治制度的主体,对中国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2)宗法制与分封制互为表里,相辅相成。分封制是宗法制在政治上的体现,宗法制是分封制的内核和纽带,它维系了分封制,维护贵族统治集团内部的稳定和团结。它们体现了西周政治制度等级森严、政治与血缘结合的鲜明特点。
分封制与宗法制的基本原则:
第一,都实行嫡长子继承制;
第二,小宗服从大宗。诸弟服从长兄;大宗保护小宗,调解小宗之间的纠纷;
第三,既是家族组织,又是一级国家政权,共同对周天子负责。
宗法制:
(1)目的:
巩固分封制形成的统治秩序,解决贵族之间在权力、财产和土地继承上的矛盾。
(2)最大的特点(核心):
嫡长子继承制。
(3)内容:
①宗法是周人把血缘纽带同政治关系结合起来的一种措施;
②宗法制确立了严格的大宗、小宗体系;
③大宗与小宗的关系是相对的;
④大宗与小宗的关系不仅是家族等级关系,也是政治隶属关系。
(4)作用:
保证了各级贵族在政治上的垄断和特权地位,有利于统治集团内部的稳定和团结
(5)评价:
①通过血缘的亲疏,确立起一整套土地、财产和政治地位的分配与继承制度,保障各级贵族能够享受“世卿世禄”的特权;宗法关系有利于凝聚宗族,防止内部纷争,强化王权,把“国”和“家”密切地结合在一起。
②宗法血缘关系不能从根本上保证中央与地方的隶属关系,血缘关系经几代后就会逐渐疏远,封国的实力一旦强大起来,中央的控制效果必然减弱。
分封制与宗法制示意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