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文
长孙无忌等人奉命修撰的《唐律疏议》曰:“立嫡者本拟承袭。嫡妻之长子为嫡子。不依此立,是名违法,合徒一年。‘即嫡妻年五十以上无子者’,谓妇人年五十以上不复乳育,故许立庶子为嫡,皆先立长,不立长者亦徒一年’。下列相关分析正确的是A.宗法制度开始受到法律保护B.唐代宗法观念基本源于周制C.庶出子弟不可能获得继承权D.唐代在地方仍然实行分封制
题型:未知 难度:其他题型
答案
B
解析
《唐律疏议》规定:“立嫡者本拟承袭”,即立嫡长子继承,否则将会受到法律制裁。正妻无子者“许立庶子为嫡,皆先立长”,可以立庶子中的长子为嗣。C与材料不符;D有悖于史实;宗法制度开始受到法律保护是在西周时期,A项错误;唐代宗法观念基本源于西周的宗法制,故选B。
点评:宗法制是西周实行的重要的政治制度,是考试的重点和难点。西周灭商以后,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采用分封制和宗法制。宗法制实行嫡长子继承制,依靠血缘关系划分政治等级确保了统治集团的稳定。
考点
据考高分专家说,试题“长孙无忌等人奉命修撰的《唐律疏议》曰:“.....”主要考查你对 [血缘关系维系的宗法制 ]考点的理解。
血缘关系维系的宗法制
宗法制定义:
是与分封制互为表里的具有政治性质的一种权力继承制度。是用规定宗族内嫡庶系统的办法,来确立和巩固父系家长在本宗族中的地位,最终以保证王权的稳定。
宗法制特点:
嫡长子继承制,利用父系关系的亲疏来决定土地、财产和政治地位的分配与继承。把血缘纽带同政治关系结合起来,“家”和“国”密切结合。
分封制与宗法制的联系:
(1)宗法制和分封制一起,构成了夏商周时期的政治制度的主体,对中国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2)宗法制与分封制互为表里,相辅相成。分封制是宗法制在政治上的体现,宗法制是分封制的内核和纽带,它维系了分封制,维护贵族统治集团内部的稳定和团结。它们体现了西周政治制度等级森严、政治与血缘结合的鲜明特点。
分封制与宗法制的基本原则:
第一,都实行嫡长子继承制;
第二,小宗服从大宗。诸弟服从长兄;大宗保护小宗,调解小宗之间的纠纷;
第三,既是家族组织,又是一级国家政权,共同对周天子负责。
宗法制:
(1)目的:
巩固分封制形成的统治秩序,解决贵族之间在权力、财产和土地继承上的矛盾。
(2)最大的特点(核心):
嫡长子继承制。
(3)内容:
①宗法是周人把血缘纽带同政治关系结合起来的一种措施;
②宗法制确立了严格的大宗、小宗体系;
③大宗与小宗的关系是相对的;
④大宗与小宗的关系不仅是家族等级关系,也是政治隶属关系。
(4)作用:
保证了各级贵族在政治上的垄断和特权地位,有利于统治集团内部的稳定和团结
(5)评价:
①通过血缘的亲疏,确立起一整套土地、财产和政治地位的分配与继承制度,保障各级贵族能够享受“世卿世禄”的特权;宗法关系有利于凝聚宗族,防止内部纷争,强化王权,把“国”和“家”密切地结合在一起。
②宗法血缘关系不能从根本上保证中央与地方的隶属关系,血缘关系经几代后就会逐渐疏远,封国的实力一旦强大起来,中央的控制效果必然减弱。
分封制与宗法制示意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