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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材料一华夏国家是依靠封建制而形成的国家形态。……但是,随着封建制赖以存在的宗法制日渐败坏的时候,再依靠封建制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材料一华夏国家是依靠封建制而形成的国家形态。……但是,随着封建制赖以存在的宗法制日渐败坏的时候,再依靠封建制

题文

(18分)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华夏国家是依靠封建制(封邦建国,下同)而形成的国家形态。……但是,随着封建制赖以存在的宗法制日渐败坏的时候,再依靠封建制重建国家的企图,就难以实现了。……随着世代的交替,亲族间维持忠诚的纽带日益松弛,诸侯与周室之间的距离越拉越大,……正是在这一背景下,中国必须再一次重新寻找制度建构的理路,重新踏上制度建构的征程,这就是从华夏国家到
官僚制国家的嬗变。                        
——刘建军编著《古代中国政治制度十六讲》
材料二 中国古代行政权力的运行机制以君主权力独占基础上的分权辅政为基本特征。君主集权于上、行政体制分权于下的权力制衡体制,①或是实行集体宰相制度,②或是在正式行政体制之外另设机构,以达到分权的目的。             
——摘编自赵沛主编《中国古代行政制度》
材料三
第四条 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
第十六条 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
第三十条 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
第四十九条 法院依法律审判民事诉讼及刑事诉讼。
第五十一条 法官独立审判不受上级官厅之干涉。
第五十二条 法官在任中不得减俸或转职。非依法律受刑罚宣告或应免职之惩戒处分,不得解职。惩戒条规以法律定之。                             
——摘自《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1)依据材料分析春秋时期政治制度变革的趋势及其原因。依据战国时期的历史,说明“制度的重新建构”。(5分)
(2)依据材料,概括君主专制背景下分权辅政的两种模式。结合史实,说明材料中两种模式 (7分)
(3)依据材料分析中华民国政治体制的特点。结合所学知识,分析这一体制与中国古代的权力制衡体制有何不同?(6分)

题型:未知 难度:其他题型

答案


(1)趋势:分封制、宗法制瓦解。(2分)原因:血缘纽带日渐疏远。(1分)建构:建立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国家;从贵族制(世卿世禄制)向官僚制转变。(2分)
(2)(7分)宰相相互牵制、监督;(1分)在正式体制外设非正式机构。(1分)唐朝实行三省六部制度,三省相互牵制、监督;宋朝分割宰相的行政权、军权和财权。(2分)
汉武帝重用身边的近臣参与军国大事,以削弱相权(学生回答“中外朝制度”亦可)。(1分)明朝废除丞相制度设置内阁制度(1分),清朝设立军机处,加强君主专制。(1分)
(3)(6分)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分立。(或“三权分立”)(2分)
中国古代的权力制衡体制维护君主专制。(2分)
中华民国的政治体制反对专制,维护民主政治。(2分)

解析


(1)第一小问从材料一中“随着封建制赖以存在的宗法制日渐败坏的时候,再依靠封建制重建国家的企图,就难以实现了”可知趋势是分封制、宗法制瓦解;第二小问原因依据材料一中“随着世代的交替,亲族间维持忠诚的纽带日益松弛”可以归纳出血缘纽带日渐疏远;第三小问结合所学知识可知制度的重新建构是指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的建立以及贵族政治向官僚政治的过渡。
(2)第一小问从材料二中“①或是实行集体宰相制度,②或是在正式行政体制之外另设机构,以达到分权的目的。”进行归纳即可;第二小问结合所学知识从汉、唐、宋、明、清的中央官制的演变分别予以说明即可。
(3)第一小问从材料三的内容可直接概括出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三权分立;第二小问从古代和近代分权体制的目的这一角度进行比较可得出:古代权力制衡体制维护君主专制,而中华民国的政治体制维护民主政治。          

考点

据考高分专家说,试题“(18分)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材料一.....”主要考查你对 [血缘关系维系的宗法制 ]考点的理解。

血缘关系维系的宗法制

宗法制定义:

是与分封制互为表里的具有政治性质的一种权力继承制度。是用规定宗族内嫡庶系统的办法,来确立和巩固父系家长在本宗族中的地位,最终以保证王权的稳定。

宗法制特点:

嫡长子继承制,利用父系关系的亲疏来决定土地、财产和政治地位的分配与继承。把血缘纽带同政治关系结合起来,“家”和“国”密切结合。

分封制与宗法制的联系:

(1)宗法制和分封制一起,构成了夏商周时期的政治制度的主体,对中国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2)宗法制与分封制互为表里,相辅相成。分封制是宗法制在政治上的体现,宗法制是分封制的内核和纽带,它维系了分封制,维护贵族统治集团内部的稳定和团结。它们体现了西周政治制度等级森严、政治与血缘结合的鲜明特点。

分封制与宗法制的基本原则:

第一,都实行嫡长子继承制;
第二,小宗服从大宗。诸弟服从长兄;大宗保护小宗,调解小宗之间的纠纷;
第三,既是家族组织,又是一级国家政权,共同对周天子负责。

宗法制:

(1)目的:
巩固分封制形成的统治秩序,解决贵族之间在权力、财产和土地继承上的矛盾。
(2)最大的特点(核心):
嫡长子继承制。
(3)内容:
①宗法是周人把血缘纽带同政治关系结合起来的一种措施;
②宗法制确立了严格的大宗、小宗体系;
③大宗与小宗的关系是相对的;
④大宗与小宗的关系不仅是家族等级关系,也是政治隶属关系。
(4)作用:
保证了各级贵族在政治上的垄断和特权地位,有利于统治集团内部的稳定和团结
(5)评价:
①通过血缘的亲疏,确立起一整套土地、财产和政治地位的分配与继承制度,保障各级贵族能够享受“世卿世禄”的特权;宗法关系有利于凝聚宗族,防止内部纷争,强化王权,把“国”和“家”密切地结合在一起。
②宗法血缘关系不能从根本上保证中央与地方的隶属关系,血缘关系经几代后就会逐渐疏远,封国的实力一旦强大起来,中央的控制效果必然减弱。

分封制与宗法制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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