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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材料一始皇曰:“天下共苦战斗不休,以有侯王。赖宗庙,天下初定,又复立国,是树兵也,而求其宁息,岂不难哉!”——《史记· 秦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材料一始皇曰:“天下共苦战斗不休,以有侯王。赖宗庙,天下初定,又复立国,是树兵也,而求其宁息,岂不难哉!”——《史记· 秦

题文

(15分)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秦)始皇曰:“天下共苦战斗不休,以有侯王。赖宗庙,天下初定,又复立国,是树兵也,而求其宁息,岂不难哉!”
——《史记· 秦始皇本纪》
材料二 第一条 第十款:各州不得缔结任何条约.结盟或组织邦联;不得对民用船只颁发捕押敌船及采取报复行动之特许证;不得铸造货币;不得发行纸币;不得指定金银币以外的物品作为偿还债务的法定货币。
第六条: 本宪法及依本宪法所制定之合众国法律;以及合众国已经缔结及将要缔结的一切条约,皆为全国之最高法律;每个州的法官都应受其约束,任何一州宪法或法律中的任何内容与之抵触时,均不得有违这一规定。
第十条修正案:宪法未授予合众国、也未禁止各州行使的权力,得由各州人民保留。
——摘自1787年美国宪法
材料三  1920年代,“联省自治”思潮风靡一时,《时事新报》、《改造杂志》等报刊上发表文章,从各个角度探讨了“联省自治”的紧迫性和可行性,许多名流包括梁启超、蔡元培、章太炎、胡适等都站到了这一行列中。在吴佩孚公开提出“武力统一”的主张后,各省军阀纷纷主张自治,最早是湖南军阀赵恒惕,其后浙江、广东、四川、云南、广西、贵州、陕西、江苏、江西、湖北、福建等省纷纷跟进,省宪运动潮流激荡全国,广东军阀陈炯明认为,“古今万国不外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两种。大抵国小民寡,集权之制容或可行,否则无不用分权制者。美之合众,德之联邦,皆分权制。英之帝国,其属地如澳洲,加拿大等皆完全自治,实为分权之尤”。他认为中国广土众民,只能实行分权自治,才可养成“民治精神”,建设民主。
——摘自《中华百年祭·政治卷》
(1)针对材料一中所提问题,秦始皇采取了怎样的措施?与之前的措施(政策)相比,其有何进步性?(4分)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概括美国联邦制确立的背景及其特点。(4分)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你认为民国初年“联省自治”运动高潮的主要原因有哪些?(4分)
(4)综合上述材料,谈谈你对中央和地方关系的认识。(3分)

题型:未知 难度:其他题型

答案


(1)措施:废除分封制,推行郡县制。(2分)
进步性:地域关系取代了血缘关系,实现了中央对地方的垂直管理,有利于国家的统一和稳定,为历朝所沿用;国家管理人员由职业官僚取代世袭领主,贵族政治转化为官僚政治(2分,任其中1点即可得分)
(2)背景:独立战争后确立的松散邦联体制无法形成强有力的中央政府来稳定秩序,保卫国家主权和利益。(2分)
特点:联邦至上,联邦权力高于各州权力;各州可以在不违宪的前提下制订宪法和法律;联邦与各州分享权力,地方有一定的自治权。(2分,任其中1点即可得分))
(3)原因:内忧外患下,知识分子为消除内乱割据和实现民主富强而大力宣传推动;地方军阀以“联省自治”为旗帜抗衡统一,力图割据自保;受欧美国家联邦制的影响。(4分,任其中2点即可得分))
(4)认识:地方自治性过强易导致国家分裂割据,动荡不安;过度集权则使地方丧失活力,阻碍社会发展进步。(言之有理,即可得分,共3分)

解析


(1)材料一中秦始皇认为:“天下共苦战斗不休,以有侯王”,分封制导致了天下混战的局面。为此他采取的措施是废除分封制,推行郡县制。第二小问从加强中央集权、巩固国家统一、贵族政治转化为官僚政治等方面分析郡县制比分封制的进步性。
(2)美国独立之初实行邦联制,十三个州结成一个松散的政治联盟,中央政府软弱无力。为解决这种局面,美国制定1787年宪法,实行联邦制。第二小问根据材料二概括美国联邦制的特点:联邦政府拥有实权,地方各州拥有一定的自治权。
(3)依据材料三的相关信息概括民国初年“联省自治”运动高潮的主要原因:“《时事新报》、《改造杂志》等报刊上发表文章,从各个角度探讨了“联省自治”的紧迫性和可行性”,知识分子的大力宣传推动;“在吴佩孚公开提出“武力统一”的主张后,各省军阀纷纷主张自治”,地方军阀力图割据自保;“广东军阀陈炯明认为美之合众,德之联邦,皆分权制”,受欧美国家联邦制的影响。
(4)该问属于开放性的问题,学生可以围绕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从正、反两个方面发表自己的看法,言之有理即可得分。

考点

据考高分专家说,试题“(15分)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材料一(.....”主要考查你对 [血缘关系维系的宗法制 ]考点的理解。

血缘关系维系的宗法制

宗法制定义:

是与分封制互为表里的具有政治性质的一种权力继承制度。是用规定宗族内嫡庶系统的办法,来确立和巩固父系家长在本宗族中的地位,最终以保证王权的稳定。

宗法制特点:

嫡长子继承制,利用父系关系的亲疏来决定土地、财产和政治地位的分配与继承。把血缘纽带同政治关系结合起来,“家”和“国”密切结合。

分封制与宗法制的联系:

(1)宗法制和分封制一起,构成了夏商周时期的政治制度的主体,对中国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2)宗法制与分封制互为表里,相辅相成。分封制是宗法制在政治上的体现,宗法制是分封制的内核和纽带,它维系了分封制,维护贵族统治集团内部的稳定和团结。它们体现了西周政治制度等级森严、政治与血缘结合的鲜明特点。

分封制与宗法制的基本原则:

第一,都实行嫡长子继承制;
第二,小宗服从大宗。诸弟服从长兄;大宗保护小宗,调解小宗之间的纠纷;
第三,既是家族组织,又是一级国家政权,共同对周天子负责。

宗法制:

(1)目的:
巩固分封制形成的统治秩序,解决贵族之间在权力、财产和土地继承上的矛盾。
(2)最大的特点(核心):
嫡长子继承制。
(3)内容:
①宗法是周人把血缘纽带同政治关系结合起来的一种措施;
②宗法制确立了严格的大宗、小宗体系;
③大宗与小宗的关系是相对的;
④大宗与小宗的关系不仅是家族等级关系,也是政治隶属关系。
(4)作用:
保证了各级贵族在政治上的垄断和特权地位,有利于统治集团内部的稳定和团结
(5)评价:
①通过血缘的亲疏,确立起一整套土地、财产和政治地位的分配与继承制度,保障各级贵族能够享受“世卿世禄”的特权;宗法关系有利于凝聚宗族,防止内部纷争,强化王权,把“国”和“家”密切地结合在一起。
②宗法血缘关系不能从根本上保证中央与地方的隶属关系,血缘关系经几代后就会逐渐疏远,封国的实力一旦强大起来,中央的控制效果必然减弱。

分封制与宗法制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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