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文
材料一 别子(嫡长子)为祖,继别为宗,继弥者为小宗。有百世不迁之宗,有五世则迁之宗。百世不迁者,别子之后也。宗其继别子之所自出者,百世不迁者也。——《礼记·大传》
材料二 廷尉李斯议曰:“周文武所封子弟同姓甚众,然后属疏远,相攻击如仇雠,诸侯更相诛伐,周天子弗能禁止。”——《史记·秦始皇本纪》
材料三 天下之道……使贤者居上,不肖者居下,而后可以理安。今夫封建者,继世而理;继世而理者,上果贤乎,下果不肖乎?……圣贤生于其时,亦无以立于天下,封建者为之也。
——柳宗元《封建论》
材料四 秦人任智力以自雄,收万方以自私,敢于变百圣之大法,自速其年世,以遗生民气运世世无穷之大祸,祖龙(秦始皇)之罪上通于天矣!——清·颜元《习斋四存编》
请回答:
(1)据材料一,指出该制度对维护周天子权威有何积极作用?
(2)据材料二、三,分别概括李斯和柳宗元的观点。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从秦到唐哪些重要的政治制度体现了他们的观点?
(3)据材料四,分析清人颜元反对郡县制的理由。
(4)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上述材料中对分封制与郡县制的看法产生较大差异的原因。
题型:未知 难度:其他题型
答案
(1)建立在血缘关系基础之上的政治联系具有向心力,有利于加强周天子的权威,有利于西周王朝的长治久安。
(2)李斯认为随着血缘关系的疏远,导致封建制无法有效运行;柳宗元认为在世袭封建制下统治者的素质得不到保障。郡县制、科举制。
(3)颜元认为郡县制是君主实现自私天下的手段。
(4)时代背景;看问题角度;个人学识修养等。
解析
本题考查学生对中国古代地方制度的理解分析能力。第(1)问,根据材料一提供的信息反映的是宗法制,作用是政治隶属和血缘纽带相结合,加强君主权威,巩固统治。第(2)问,材料二“相攻击如仇雠”和材料三“圣贤生于其时,亦无以立于天下,封建者为之也”反映的是李斯和柳宗元对于分封制注重血缘关系的否定,不利于选拔优秀人才为国家服务,不利于统治。第(3)问,根据材料四“收万方以自私”归纳为郡县制是君主专制实现自私天下的手段。第(4)问,可以从所处的时代背景、看问题的角度、个人的素养等方面分析。
考点
据考高分专家说,试题“材料一 别子(嫡长子)为祖,继别为宗,继.....”主要考查你对 [血缘关系维系的宗法制 ]考点的理解。
血缘关系维系的宗法制
宗法制定义:
是与分封制互为表里的具有政治性质的一种权力继承制度。是用规定宗族内嫡庶系统的办法,来确立和巩固父系家长在本宗族中的地位,最终以保证王权的稳定。
宗法制特点:
嫡长子继承制,利用父系关系的亲疏来决定土地、财产和政治地位的分配与继承。把血缘纽带同政治关系结合起来,“家”和“国”密切结合。
分封制与宗法制的联系:
(1)宗法制和分封制一起,构成了夏商周时期的政治制度的主体,对中国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2)宗法制与分封制互为表里,相辅相成。分封制是宗法制在政治上的体现,宗法制是分封制的内核和纽带,它维系了分封制,维护贵族统治集团内部的稳定和团结。它们体现了西周政治制度等级森严、政治与血缘结合的鲜明特点。
分封制与宗法制的基本原则:
第一,都实行嫡长子继承制;
第二,小宗服从大宗。诸弟服从长兄;大宗保护小宗,调解小宗之间的纠纷;
第三,既是家族组织,又是一级国家政权,共同对周天子负责。
宗法制:
(1)目的:
巩固分封制形成的统治秩序,解决贵族之间在权力、财产和土地继承上的矛盾。
(2)最大的特点(核心):
嫡长子继承制。
(3)内容:
①宗法是周人把血缘纽带同政治关系结合起来的一种措施;
②宗法制确立了严格的大宗、小宗体系;
③大宗与小宗的关系是相对的;
④大宗与小宗的关系不仅是家族等级关系,也是政治隶属关系。
(4)作用:
保证了各级贵族在政治上的垄断和特权地位,有利于统治集团内部的稳定和团结
(5)评价:
①通过血缘的亲疏,确立起一整套土地、财产和政治地位的分配与继承制度,保障各级贵族能够享受“世卿世禄”的特权;宗法关系有利于凝聚宗族,防止内部纷争,强化王权,把“国”和“家”密切地结合在一起。
②宗法血缘关系不能从根本上保证中央与地方的隶属关系,血缘关系经几代后就会逐渐疏远,封国的实力一旦强大起来,中央的控制效果必然减弱。
分封制与宗法制示意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