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文
(28分)一定时期的经济发展与当时的经济政策以及人们的思想观念密切相关。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 中国农村原本是一个自治的社会,“皇权不下县,县下是宗族,宗族皆自治,自治出于伦理”,几千年来都是如此。……小农们对封建国家有很强的约束力,直接决定着社会的治乱、经济的繁荣,是影响统治者效用函数最重要的变量。
——李成贵《国家、利益集团与三农困境》
材料二 (洪武)十四年,令农衣绸、纱、绢、布,商贾止衣绢、布。农家有一人为商贾者,亦不得衣绸、纱。
——张廷玉等《明史·舆服志》
材料三 清朝时期,广东怡和行商(广州十三行行商之一)伍秉鉴拥有资本达2600万两白银,约为清政府财政收入的一半左右。如今欧美各国也没有哪一位大资本家能够拥有如此比例的巨额财产。
——韩德强《重新认识中国历史》
材料四 在史籍中并不乏有关从商致富的记载,但几乎毫无例外,过去几个世纪以来,商人总是倾向于把累积得来的财富或过剩的资本投资于购买土地,或供应下一代有闲沉浸于传统典籍,参与科举,以便进入官僚行列。即使有人终生以商贾为业,仍会要求其下一代尽可能转向科举。因此,我们可以说,引发人们营商致富的动机中,实已包含了否定或摧毁商业企业发展的因素。
——史仲文 胡晓琳《中国全史•商贾史》
请回答:
(1)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中国古代对县以下区域治理的方式及特点。为什么说“小农们……是影响统治者效用函数最重要的变量”?(6分)
(2)据材料二指出明朝推行的经济政策。其根本目的是什么?(6分)
(3)材料三反映清朝经济领域出现了什么现象?结合所学知识,指出这一现象出现的主要原因。(8分)
(4)据材料四及所学知识,指出“否定或摧毁商业企业发展的因素”,并说明其影响。(8分)
题型:未知 难度:其他题型
答案
(1)方式:利用宗族(宗法制)管理;(2分)
特点:注重血缘关系。(2分)
原因:小农是封建国家赋役的主要承担者。(2分)
(2)政策:重农抑商。(3分) 目的:巩固王朝统治。(3分)
(3)现象:出现了拥有巨额资本的大商人。(2分)
主要原因:广州是闭关锁国政策下对外交往的窗口(3分);行商具有经营对外贸易的特权。(3分)
(4)财富主要用于购田置地(3分);供应子女求取功名(3分)。
影响:阻碍商品经济和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2分)
解析
(1)题目要求“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回答。由材料一中的“县下是宗族,宗族皆自治,自治出于伦理”可知其治理方式是利用宗族(宗法制)管理;特点:可以根据上一问并结合所学知得出,即注重血缘关系。原因:从材料一中的“小农们对封建国家有很强的约束力,直接决定着社会的治乱、经济的繁荣”可知由于小农是封建国家赋役的主要承担者所以会有上述结果的出现。
(2)政策:题目要求“据材料二”回答,所以由材料二中的“令农衣绸、纱、绢、布,商贾止衣绢、布”、“农家有一人为商贾者,亦不得衣绸、纱”等信息可以看出其经济政策是重农抑商。 目的:应该从明朝统治者自身的统治出发去思考,即巩固王朝统治。
(3)现象:由材料三中的“广东怡和行商(广州十三行行商之一)伍秉鉴拥有资本达2600万两白银,约为清政府财政收入的一半左右”可以看出当时出现了拥有巨额资本的大商人。主要原因:从材料三中的“广州十三行”可以想到广州是闭关锁国政策下对外交往的窗口;在这样的背景下,行商具有经营对外贸易的特权。
(4)题目要求“据材料四及所学知识”回答。由材料四中的“商人总是倾向于把累积得来的财富或过剩的资本投资于购买土地,或供应下一代有闲沉浸于传统典籍,参与科举,以便进入官僚行列。即使有人终生以商贾为业,仍会要求其下一代尽可能转向科举”可知古代商人致富后,其财富主要用于购田置地和供应子女求取功名。影响:结合所学知识可以知道,这使得资本主要流向商业以外的领域,故会阻碍商品经济和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
考点
据考高分专家说,试题“(28分)一定时期的经济发展与当时的经济.....”主要考查你对 [血缘关系维系的宗法制 ]考点的理解。
血缘关系维系的宗法制
宗法制定义:
是与分封制互为表里的具有政治性质的一种权力继承制度。是用规定宗族内嫡庶系统的办法,来确立和巩固父系家长在本宗族中的地位,最终以保证王权的稳定。
宗法制特点:
嫡长子继承制,利用父系关系的亲疏来决定土地、财产和政治地位的分配与继承。把血缘纽带同政治关系结合起来,“家”和“国”密切结合。
分封制与宗法制的联系:
(1)宗法制和分封制一起,构成了夏商周时期的政治制度的主体,对中国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2)宗法制与分封制互为表里,相辅相成。分封制是宗法制在政治上的体现,宗法制是分封制的内核和纽带,它维系了分封制,维护贵族统治集团内部的稳定和团结。它们体现了西周政治制度等级森严、政治与血缘结合的鲜明特点。
分封制与宗法制的基本原则:
第一,都实行嫡长子继承制;
第二,小宗服从大宗。诸弟服从长兄;大宗保护小宗,调解小宗之间的纠纷;
第三,既是家族组织,又是一级国家政权,共同对周天子负责。
宗法制:
(1)目的:
巩固分封制形成的统治秩序,解决贵族之间在权力、财产和土地继承上的矛盾。
(2)最大的特点(核心):
嫡长子继承制。
(3)内容:
①宗法是周人把血缘纽带同政治关系结合起来的一种措施;
②宗法制确立了严格的大宗、小宗体系;
③大宗与小宗的关系是相对的;
④大宗与小宗的关系不仅是家族等级关系,也是政治隶属关系。
(4)作用:
保证了各级贵族在政治上的垄断和特权地位,有利于统治集团内部的稳定和团结
(5)评价:
①通过血缘的亲疏,确立起一整套土地、财产和政治地位的分配与继承制度,保障各级贵族能够享受“世卿世禄”的特权;宗法关系有利于凝聚宗族,防止内部纷争,强化王权,把“国”和“家”密切地结合在一起。
②宗法血缘关系不能从根本上保证中央与地方的隶属关系,血缘关系经几代后就会逐渐疏远,封国的实力一旦强大起来,中央的控制效果必然减弱。
分封制与宗法制示意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