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文
阅读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材料一
表1 2007年l—12月36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房成交价格变动情况
月份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成交价格(元/m2)
5029
4988
5163
5254
5381
5537
各月环比增幅
(%)
0.01
-0.62
3.3
1.76
2.42
2.9
月份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成交价格(元/m2)
5609
5693
5790
5900
5959
5977
各月环比增幅(%)
1.3
1.5
1.7
1.9
1.0
0.3
注:
表2 2007年中国住房贷款基准利率变化表
日期
3月18
日前
3月18
日
5月19
日
7月21
日
8月22
日
9月15
日
商业贷款利率
(%)
6.84
7.11
7.20
7.38
7.56
7.83
优惠利率(%)
5.81
6.04
6.12
6.27
6.43
6.66
公积金利率(%)
4.59
4.77
4.86
4.95
5.04
5.22
注:以上利率均指5年期以上住房贷款利率。
材料二 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监会于2007年9月27日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通知规定,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此前为30%),利率不得低于央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l倍。
材料三 近年来,我国改革开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取得了重大进展,综合国力大幅提升,人民得到更多实惠,但前进中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居民住房问题即其中之一。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
联系材料,分析国家采取抑制房价的措施是如何体现从实际出发的。
题型:未知 难度:其他题型
答案
材料表明,我国房价持续上涨已经成为影响民生的重要因素,国家从这一实际出发采取了抑制房价的措施。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因此,国家抑制房价主要采取的是经济手段。从实际出发,要求发挥主观能动性,按照客观规律办事,国家采取宏观调控措施抑制房价就是按照客观规律办事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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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本题属于限制性、体现型主观题。解答的关键在于对“如何做到从实际出发”这一基本理论的正确把握和对材料信息的正确解读。回答时将二者有机融合即可。
考点
据考高分专家说,试题“阅读材料,回答下列问题。材料一表1 20.....”主要考查你对 [物质的运动有规律 ]考点的理解。
物质的运动有规律
运动和静止的含义:
①运动是指宇宙间一切事物、现象的变化和过程。运动是无条件的、永恒的和绝对的。
②静止是运动的一种特殊状态。静止是有条件的、暂时的和相对的。
运动与物质的关系:
关系
理解
强调
误区
物质是运动的物质,运动是物质的固有属性和存在方式 任何具体的物质形态只有在运动中才能保持自己的存在,世界上不存在脱离运动的物质 侧重强调物质离不开运动 离开运动谈物质会导致形而上学运动是物质的运动,物质是运动的承担者 任何运动都有自己的承担者或者叫载体。离开物质载体的运动是不存在的 侧重强调运动离不开物质 离开物质谈运动会导致唯心主义运动与静止的关系:
运动
静止
区别含义 宇宙间一切事物、现象的变化和过程 两种情形:一是指事物之间的空间位置保持不变;二是指事物某一方面的性质在一定时期内基本不变性质 无条件的、永恒的和绝对的 有条件的、暂时的和相对的联系 ①静止是一种不显著的运动,是运动的特殊状态;动中有静,静中有动,世界上一切事物的存在和发展,都是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的统一。②只承认静止而否认运动是形而上学的不变论,只承认绝对运动而否认相对静止则导致相对主义和诡辩论提示:辩证法运用联系的、发展的、全面的观点看问题;形而上学运用孤立的、静止的、片面的观点看问题;相对主义只承认绝对运动而否认相对静止。
全面认识相对静止:
①是一种不显著的运动、特殊的运动。
②是事物处于量变状态。
③是构成事物的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矛盾主次方面的地位没有发生易位。
尊重客观规律与发挥主观能动性:
正确认识
错误倾向
启发
规律的客观性 规律是客观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它既不能被创造,也不能被消灭。尊重客观规律是充分、有效地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前提 认为人在规律面前无能为力在做选择题的过程中,凡是看到选项中出现“人可以改变规律”、“人可以创造规律”、“人可以消灭规律”、“人可以凌驾于规律之上”、“人在规律面前无能为力”、“人只能任规律摆布”等说法,都可以直接排除人的能动性 人在规律面前并不是无能为力的。发挥主观能动性是认识和利用规律的必要条件。人可以在认识和把握规律的基础上,根据规律发生作用的条件和形式利用规律,改造客观世界,造福于人类 认为人可以凌驾于规律之上规律的概念:
规律是事物运动过程中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
提醒:
(1)规律不等于规律现象,后者是前者的表现。
(2)规律的客观性,说明规律无好坏之分。
(3)规则、规定、守则、定律、定理、公式、公理、法律等都不是规律,它们是主观的,是规律的反映,但不是规律。
规律的客观性和普遍性:
(1)规律具有客观性。规律的存在和发生作用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它既不能被创造,也不能被消灭。规律的客观性突出地表现为它是不可抗拒的。
(2)规律具有普遍性。规律是普遍的,一切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都是有规律的。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的思维,在其运动变化和发展的过程中,都遵循其固有的规律。
(3)规律的客观性和普遍性原理要求我们,必须遵循规律,要按照客观规律办事。违背规律会受到规律的惩罚。
规律是可以认识和利用的:
人们在规律面前不是无能为力的,人们能够在认识和把握规律的基础上,根据规律发生作用的条件和形式,利用规律,造福人类。人们对规律的利用体现在两方面:
①人们能够利用对规律的认识,预见事物发展的趋势和方向,指导实践活动。
②人们可以利用对规律的认识,改变或创造条件,限制某些规律发生破坏作用的范围,使人们少受其害或免受其害,直到变害为利,为人类造福。
探究世界的本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