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文
北方某县地处城市边缘的山区,山多地少,长期以来只从事单一的粮食种植业,越种越穷。近几年来,他们把党的富民政策同本地实际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山区农业发展的新路。 县政府组织农科人员进行实地考察,根据本地实际,一方面修筑公路,改善交通运输条件;另一方面对农民进行技术培训,教会农民科学种植,发展高山反季节无公害蔬菜和中药材生产,对蔬菜进行真空保鲜包装,销售到周边大中城市,获得了很好的经济效益。在有了一定的资金积累后,又聘请科技人员,引进高新技术办起了蔬菜、药材加工厂。为了使农产品能够顺利销售出去,组织起上万人的专业销售队伍,该县迅速走上了脱贫致富的道路。
请运用辩证唯物论的有关知识,说明该县能够脱贫致富的原因。(12分)
题型:未知 难度:其他题型
答案
(12分)(1)物质决定意识,要求我们要一切从实际出发。该县农民从当地当时客观存在的事物出发,把党的富民政策同本地的实际有机结合起来,根据本地的实际,修筑公路,调整农业种植结构,根据市场需求发展反季节蔬菜和中药材,发展当地经济。(4分)(2)意识具有能动作用,正确的意识能促进事物的发展。该县以党的富民政策为指导,对农民进行培训,走上了致富之路。(4分)(3)规律具有客观性、普遍性,要求我们尊重客观规律,该县充分研究市场,深层加工,组织销售等,都是按照经济运行的规律,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的表现。(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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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我们首先整合辩证唯物论的原理:物质与意识的辩证关系原理,尊重客观规律与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原理,绝对运动与相对静止的关系等。然后,我们再依据材料,选择回答角度。材料强调北方某县脱贫致富的哲学依据。可结合其具体做法得出运用物质与意识的辩证关系,尊重客观规律与发挥主观能动性的辩证关系。分析原因。
点评:材料分析题历来是高考的重头戏,所占分值较大,题目新颖,设问灵活,能力要求较高。注重考查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运用能力,紧扣实际生活,道理在书本之中。解答此类题,我们应注意:一仔细阅读材料,抓住关键语句,认真审题,弄清题意,明确设问方向和范围。二抓住要点,运用课本知识结合社会生活,联系学生实际,做到内容清楚、言简意赅。三要利用题中有效信息,紧扣知识点多角度分析。
考点
据考高分专家说,试题“北方某县地处城市边缘的山区,山多地少,长.....”主要考查你对 [物质的运动有规律 ]考点的理解。
物质的运动有规律
运动和静止的含义:
①运动是指宇宙间一切事物、现象的变化和过程。运动是无条件的、永恒的和绝对的。
②静止是运动的一种特殊状态。静止是有条件的、暂时的和相对的。
运动与物质的关系:
关系
理解
强调
误区
物质是运动的物质,运动是物质的固有属性和存在方式 任何具体的物质形态只有在运动中才能保持自己的存在,世界上不存在脱离运动的物质 侧重强调物质离不开运动 离开运动谈物质会导致形而上学运动是物质的运动,物质是运动的承担者 任何运动都有自己的承担者或者叫载体。离开物质载体的运动是不存在的 侧重强调运动离不开物质 离开物质谈运动会导致唯心主义运动与静止的关系:
运动
静止
区别含义 宇宙间一切事物、现象的变化和过程 两种情形:一是指事物之间的空间位置保持不变;二是指事物某一方面的性质在一定时期内基本不变性质 无条件的、永恒的和绝对的 有条件的、暂时的和相对的联系 ①静止是一种不显著的运动,是运动的特殊状态;动中有静,静中有动,世界上一切事物的存在和发展,都是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的统一。②只承认静止而否认运动是形而上学的不变论,只承认绝对运动而否认相对静止则导致相对主义和诡辩论提示:辩证法运用联系的、发展的、全面的观点看问题;形而上学运用孤立的、静止的、片面的观点看问题;相对主义只承认绝对运动而否认相对静止。
全面认识相对静止:
①是一种不显著的运动、特殊的运动。
②是事物处于量变状态。
③是构成事物的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矛盾主次方面的地位没有发生易位。
尊重客观规律与发挥主观能动性:
正确认识
错误倾向
启发
规律的客观性 规律是客观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它既不能被创造,也不能被消灭。尊重客观规律是充分、有效地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前提 认为人在规律面前无能为力在做选择题的过程中,凡是看到选项中出现“人可以改变规律”、“人可以创造规律”、“人可以消灭规律”、“人可以凌驾于规律之上”、“人在规律面前无能为力”、“人只能任规律摆布”等说法,都可以直接排除人的能动性 人在规律面前并不是无能为力的。发挥主观能动性是认识和利用规律的必要条件。人可以在认识和把握规律的基础上,根据规律发生作用的条件和形式利用规律,改造客观世界,造福于人类 认为人可以凌驾于规律之上规律的概念:
规律是事物运动过程中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
提醒:
(1)规律不等于规律现象,后者是前者的表现。
(2)规律的客观性,说明规律无好坏之分。
(3)规则、规定、守则、定律、定理、公式、公理、法律等都不是规律,它们是主观的,是规律的反映,但不是规律。
规律的客观性和普遍性:
(1)规律具有客观性。规律的存在和发生作用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它既不能被创造,也不能被消灭。规律的客观性突出地表现为它是不可抗拒的。
(2)规律具有普遍性。规律是普遍的,一切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都是有规律的。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的思维,在其运动变化和发展的过程中,都遵循其固有的规律。
(3)规律的客观性和普遍性原理要求我们,必须遵循规律,要按照客观规律办事。违背规律会受到规律的惩罚。
规律是可以认识和利用的:
人们在规律面前不是无能为力的,人们能够在认识和把握规律的基础上,根据规律发生作用的条件和形式,利用规律,造福人类。人们对规律的利用体现在两方面:
①人们能够利用对规律的认识,预见事物发展的趋势和方向,指导实践活动。
②人们可以利用对规律的认识,改变或创造条件,限制某些规律发生破坏作用的范围,使人们少受其害或免受其害,直到变害为利,为人类造福。
探究世界的本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