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文
“雾霾治理要重点抓重污染地区的大气污染治理,出重拳、用猛药、打组合拳。”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15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的“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记者会上说。个别城市一年雾霾天超过200天“。京津冀、珠三角、长三角消耗了全国42%的煤炭、52%的汽柴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排放量均占全国三成,单位平方公里污染物排放量是其他地区的5倍以上。”吴晓青说,监测显示,这些地区每年出现霾的天数在100天以上,个别城市甚至超过200天。他表示,“十二五”期间将在京津冀、珠三角、长三角以及山东城市群开展煤炭总量控制试点,并督促各地加快油品质量升级步伐。
探究一:环保部出台雾霾治理政策如何体现“物质与意识辩证关系原理”的?
探究二:请你为国家治理雾霾出谋划策,并写出其唯物辩证法的依据?(至少写3点)
题型:未知 难度:其他题型
答案
一:物质决定意识,要求我们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针对当前我国大范围的雾霾问题,环保部出台相关政策体现了从实际出发。意识对物质具有能动作用,正确的意识促进事物的发展,要求我们树立正确的意识。治理雾霾国家环保部应该制定正确的指导思想,重点抓重污染源。
二:地方、个人要做好防治工作,为全国环保贡献一份力,整体部分原理方法论。(量变质变原理也可得分)
重点抓重污染源(工业排放,燃煤燃油排放等),主要矛盾原理方法论。
各个地方要根据本地不同的排放源做具体的防治措施,矛盾特殊性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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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1)物质和意识的辩证关系原理,包括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对物质具有能动的反作用。结合环保部出台治理雾霾的政策,从这两个角度进行分析,如何制定的政策,制定的政策有什么指导意义。
(2)该题是措施类题目,首先要提出如何治理雾霾,再对应回答的措施分析体现的唯物辩证法依据。措施的回答可以有多种答案,可以从每个人都要尽心尽力、重点抓重污染源、不同地区采取不同措施等方面回答。
考点
据考高分专家说,试题““雾霾治理要重点抓重污染地区的大气污染治.....”主要考查你对 [物质的运动有规律 ]考点的理解。
物质的运动有规律
运动和静止的含义:
①运动是指宇宙间一切事物、现象的变化和过程。运动是无条件的、永恒的和绝对的。
②静止是运动的一种特殊状态。静止是有条件的、暂时的和相对的。
运动与物质的关系:
关系
理解
强调
误区
物质是运动的物质,运动是物质的固有属性和存在方式 任何具体的物质形态只有在运动中才能保持自己的存在,世界上不存在脱离运动的物质 侧重强调物质离不开运动 离开运动谈物质会导致形而上学运动是物质的运动,物质是运动的承担者 任何运动都有自己的承担者或者叫载体。离开物质载体的运动是不存在的 侧重强调运动离不开物质 离开物质谈运动会导致唯心主义运动与静止的关系:
运动
静止
区别含义 宇宙间一切事物、现象的变化和过程 两种情形:一是指事物之间的空间位置保持不变;二是指事物某一方面的性质在一定时期内基本不变性质 无条件的、永恒的和绝对的 有条件的、暂时的和相对的联系 ①静止是一种不显著的运动,是运动的特殊状态;动中有静,静中有动,世界上一切事物的存在和发展,都是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的统一。②只承认静止而否认运动是形而上学的不变论,只承认绝对运动而否认相对静止则导致相对主义和诡辩论提示:辩证法运用联系的、发展的、全面的观点看问题;形而上学运用孤立的、静止的、片面的观点看问题;相对主义只承认绝对运动而否认相对静止。
全面认识相对静止:
①是一种不显著的运动、特殊的运动。
②是事物处于量变状态。
③是构成事物的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矛盾主次方面的地位没有发生易位。
尊重客观规律与发挥主观能动性:
正确认识
错误倾向
启发
规律的客观性 规律是客观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它既不能被创造,也不能被消灭。尊重客观规律是充分、有效地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前提 认为人在规律面前无能为力在做选择题的过程中,凡是看到选项中出现“人可以改变规律”、“人可以创造规律”、“人可以消灭规律”、“人可以凌驾于规律之上”、“人在规律面前无能为力”、“人只能任规律摆布”等说法,都可以直接排除人的能动性 人在规律面前并不是无能为力的。发挥主观能动性是认识和利用规律的必要条件。人可以在认识和把握规律的基础上,根据规律发生作用的条件和形式利用规律,改造客观世界,造福于人类 认为人可以凌驾于规律之上规律的概念:
规律是事物运动过程中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
提醒:
(1)规律不等于规律现象,后者是前者的表现。
(2)规律的客观性,说明规律无好坏之分。
(3)规则、规定、守则、定律、定理、公式、公理、法律等都不是规律,它们是主观的,是规律的反映,但不是规律。
规律的客观性和普遍性:
(1)规律具有客观性。规律的存在和发生作用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它既不能被创造,也不能被消灭。规律的客观性突出地表现为它是不可抗拒的。
(2)规律具有普遍性。规律是普遍的,一切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都是有规律的。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的思维,在其运动变化和发展的过程中,都遵循其固有的规律。
(3)规律的客观性和普遍性原理要求我们,必须遵循规律,要按照客观规律办事。违背规律会受到规律的惩罚。
规律是可以认识和利用的:
人们在规律面前不是无能为力的,人们能够在认识和把握规律的基础上,根据规律发生作用的条件和形式,利用规律,造福人类。人们对规律的利用体现在两方面:
①人们能够利用对规律的认识,预见事物发展的趋势和方向,指导实践活动。
②人们可以利用对规律的认识,改变或创造条件,限制某些规律发生破坏作用的范围,使人们少受其害或免受其害,直到变害为利,为人类造福。
探究世界的本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