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创业政策介绍

时间:2022-07-15 05:10:23 作者:天下 字数:8797字

如今创业的人们有很多,创业做什么最好,有哪些创业优惠政策可以享受呢,今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一些关于舟山创业政策的文章,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舟山出台政策鼓励创业 创业者最高可获3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国社会的第四次创业大潮正兴起,舟山也涌现出了一批批创业“弄潮儿”。日前,舟山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支持创业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从促进创业担保贷款发展、加大创业资金扶持力度、创新创业融资模式、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加强创业平台建设等方面,为初创者插上腾飞翅膀。

此次创业扶持对象为今年1月1日以后初次创业的人员(不包括已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兼职创业的人员)和登记注册在本市范围内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申请享受扶持政策的期限为初次创业或登记注册3年内。

《意见》明确,城乡劳动者创业(以下简称“创业者”)自筹资金不足,且创业项目为我市当年产业导向目录中非禁止、非限制发展的,可在创业地申请不超过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合伙经营的贷款额度可提高到不超过60万元。

根据该《意见》,对在校大学生、毕业10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持证残疾人(以下统称重点人群)和贷款额度在10万元(含)以下的实行全额贴息,其他实行50%贴息。予以贴息的利率可在基础利率的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

同时,本市户籍创业者实际创业经营满6个月后,可在创业地享受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奖励,其中重点人群享受奖励8000元;实际经营满1年后,可在创业地享受场地租赁补贴,补贴标准为年租金的20%,年补贴最高额为6000元,其中重点人群年补贴最高额为12000元,补贴期限最长为3年。

同时,本市户籍创业者实际创业经营满6个月后,可在创业地享受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奖励,其中重点人群享受奖励8000元;实际经营满1年后,可在创业地享受场地租赁补贴,补贴标准为年租金的20%,年补贴最高额为6000元,其中重点人群年补贴最高额为12000元,补贴期限最长为3年。

“互联网+”时代,我市还将积极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创业者在本市范围内从事农村电子商务(网店)经营,并经当地人力社保部门“网络创业认定”合格的,可同等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其中,办理就业登记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和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奖励。

此外,我市还将加强创业平台建设,引导和鼓励各类组织和社会资本参与创业园、电商创业孵化园等创业平台的建设,根据其建设情况,入驻创业实体数量、带动就业人数等,经认定,对创业园给予10万—50万元的建园补贴;对渔农业创业孵化基地、服务农村电商发展的物流企业给予2万—10万元的补贴;每年对创业平台进行考核评审,对扶持创业成效明显的可给予2万—10万元奖励。

【生活资讯】创业青年,你该知道的舟山创业扶持政策

■一次性创业奖励

申报对象:1、本市户籍失业人员。2、毕业三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申报时间:实际营业满6个月。

本市户籍失业人员享受一次性创业奖励1000元,就业困难人员2000元,毕业三年内高校毕业生4000元。

■创业带动就业岗位补贴

本市范围内的新创办创业实体自创办一年内招用本市户籍失业人员,签定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并按规定为期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每带动1人就业年补贴2000元,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10万元,最长不超过3年。

申报时间:每年3月。

■创业小额担保贷款

申报对象:在本市范围内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且注册时间三年内的本市户籍人员;在舟普通高校毕业生;非本市户籍毕业5年内普通高校毕业生(需在舟稳定就业并交纳社会保险费两年以上)。

贷款额度:1、本市户籍自主创业人员、在舟普通高校在校生、非本市户籍毕业5年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可申请贷款最高不超过5万元。

2、本市户籍占有30%以上股份的合伙人、股东,经其合伙人、股东同意;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本市户籍人员;户籍所在地为信用社区的本市户籍人员,可申请贷款,最高不超过8万元。

3、本市户籍(含舟山生源)的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内高校,可申请贷款最高不超过30万元。

4、两名以上本市户籍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设立合伙企业,可申请贷款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创业小额担保贷款贴息

就业困难人员、本市户籍(含舟山生源)高校毕业生、在舟普通高校在校生、复员转业退役军人申请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并按期还本付息的,给予全额贴息,其他人员给予50%的贴息。

贴息期限最长为2年,展期不贴息。借款人如发生欠息现象,借款期满还本付息后,逾期部分的利息不予贴息。借款人自贷款发放日起,世纪创业时间不足6个月的,不予贴息。

■创业者社会保险补贴

申报对象: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和本市户籍失业人员在本市新创办创业实体,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申报时间:上半年申报时间1月,下半年申报时间6月。

补贴标准: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的最低标准之和。

■创业场地租赁补贴

申报对象:1、进创业园首次创业且实际经营6个月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和渔农村劳动力。2、自主创业从事现代服务业、文化传媒和高新技术企业的毕业三年内高校毕业生。

1类申报对象,可在工作日到各级就业管理服务机构申请。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1000元,一次性享受。

2类申报对象,在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且实际经营满一年后,按年度申报。补贴标准为每平方200元;年补贴最高不超过5000元,享受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公告 | 舟山市出台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新政七条

针对国家级新区建设对人才,特别是青年人才的迫切需求,舟山市目前制定出台了《关于鼓励高校毕业生来舟就业创业的若干政策》[舟人社发(2017)246号],从落户、住房、就业等七个方面对高校学子来舟工作给予政策、资金支持,诚邀广大青年人才来舟创新创业。

一是在来舟落户上,推行“零门槛”政策。对来舟高校毕业生,可凭毕业证直接申请登记为舟山市常住户口。对来舟就业户口未随迁的高校毕业生,可直接办理居住证,打造“门槛最低、手续最简、机制最活”的落户模式。

二是在人才安居上,实现“全链接”保障。实行人才公共租赁房“拎包入住”,对已就业的提供最长2年的免租期,对尚未就业的提供最长3个月的免租期。同时,按学历对应享受30万、15万、10万的购房补贴,构建起全覆盖、全链条“组合拳”式的人才安居保障机制。

三是在职称评聘上,构建“直通车”机制。对事业单位新进硕士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取得中级职称后可直接聘任。特别紧缺急需的,可申请设置专业技术特设岗位,不受本单位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岗位等级限制。

四是在鼓励就业上,提倡“中小微”导向。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对新引进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每工作满一年,分别按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给予每人每年3000元、5000元、8000元的个人就业补助。

五是在引才激励上,建立“专项奖”制度。对企业接收毕业学年内高校生见习的,见习补贴按不低于全市最低工资水平标准给予1:1配套。在舟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每帮助新引进1名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给予引才奖励500元。

六是在创业扶持上,注重“新动能”激发。对在舟初次创业的毕业10年内高校毕业生给予最高6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及全额贴息,其中对贷款额度10万元以下的实行免担保。并且给予20%的场租补贴和重点创业项目资助。

七是在引进留舟上,畅通“主渠道”作用。大力推进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和孵化基地建设,在大力引进和留用毕业学年高校生到企业见习的同时,对成绩特别突出的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建园补贴。

舟山创业政策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