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文
贾某在校读书期间就常有辱骂他人、打架斗殴、勒索小同学钱财等不良行为,校长和老师经常对他进行批评教育。中学毕业后,贾某游手好闲,不务正业,多次偷盗亲戚和朋友财物,被劳动教养。劳动教养后,他仍然不思悔改,后又作案20多起,最终因其行为严重危害社会,触犯了刑法,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阅读材料,完成下面的相关问题。
(1)在人民法院给予贾某的刑罚中,属于主刑的是哪一种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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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贾某由不良行为开始,发展到走上违法犯罪道路,从中说明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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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结合材料,谈谈我们应怎样才能避免类似贾某的悲剧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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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未知 难度:其他题型
答案
(1)有期徒刑
(2)①说明违纪、一般违法与犯罪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青少年如果不严格要求自己的行为,就很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②要“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时时刻刻严格要求自己,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
(3)①许多违法犯罪行为都是从沾染不良习气开始的。②我们应自觉树立法律意识,维护法律的尊严,自觉依法自律,做一个守法的人。③加强修养,践行道德,做一个有道德的人。④要从小事做起,预防违法犯罪。(答出两点即得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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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该题暂无解析
考点
据考高分专家说,试题“贾某在校读书期间就常有辱骂他人、打.....”主要考查你对 [违法与犯罪 ]考点的理解。
违法与犯罪
违法行为:
凡是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者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
一般违法行为:对社会危害性不大,情节轻微,没有触犯刑法,只是违反了刑法以外的法律法规的,是一般违法行为。
犯罪:是指违法情节严重,对社会危害很大,触犯刑法并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也称为严重违法行为。
刑法:
是以国家名义规定什么事犯罪和犯罪分子处以何种刑罚的法律。我国刑法是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惩治犯罪的有力武器。
刑罚:
刑事处罚、刑事处分,指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实行刑罚的一种强制方法。
刑罚的种类和特点:
我国刑罚的种类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大类。
主刑也叫基本刑,是对犯罪分子适用的主要刑罚。
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
主刑的特点是:主刑只能独立运用,不能相互附加并用。
附加刑是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
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三种。
附加刑的特点是:附加刑既可作为主刑的附加刑适用,又可独立适用。
违法的分类:
行政违法、民事违法、刑事违法。
犯罪的基本特征:
严重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应受刑罚当罚性是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
它们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它们共同构成了区分罪与非罪的原则界限。
本质特征:触犯刑法。严重危害性是犯罪的最本质特征,刑事违法性是犯罪的法律标志,刑罚当罚性是严重危害性及刑事违法性的必然结果。
一般违法与犯罪的区别和联系:
区别:
①一般违法行为情节轻微,对社会的危害性较小,触犯了刑法以外的法律法规和行为。
②犯罪对社会的危害性比较大,触犯了刑法,应受到刑罚处罚和行为。
联系:
①一般违法行为与犯罪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它们之间的距离只有一步之遥。
②它们都是违法行为,都对社会具有危害性,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一般违法行为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较小更大违法性违反刑法以外的法律法规违反刑法应受处罚性应受民事制裁或行政制裁应受刑罚处罚
四种不同的法律制裁:
①违宪制裁;
②行政制裁(分为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
③民事制裁;
④刑事制裁(刑罚或刑罚处罚)。
刑事制裁是最为严厉的一种法律制裁。
公、检、法的职能:
在我国,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按照法律规定,在党和国家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配合,协调一致,共同行使国家权力,履行打击犯罪、保护人民合法权益的职责。公安机关是我国政府部门中掌管社会治安和国家安全保卫工作的部门机关。人民检察院是独立行使国家检察权的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法院是我国的审判机关。
惩处犯罪(分子)的意义:
对犯罪分子加以处处,一方面可以及时制止他们继续犯罪,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的稳定;另一方面也可以遏制其他犯罪行为,对社会上的不法分子起到警戒和震慑作用,使他们悬崖勒马,防止犯罪行为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