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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2007年4月14日下午,周老汉发现自家门前有一堆狗粪,他随即找到养狗的邻居朱老太理论,要求朱老太清扫,由于朱老太不愿意清扫,双方争吵,撕扯

案例一:2007年4月14日下午,周老汉发现自家门前有一堆狗粪,他随即找到养狗的邻居朱老太理论,要求朱老太清扫,由于朱老太不愿意清扫,双方争吵,撕扯

题文

案例一:2007年4月14日下午,周老汉发现自家门前有一堆狗粪,他随即找到养狗的邻居朱老太理论,要求朱老太清扫,由于朱老太不愿意清扫,双方争吵,撕扯起来,周老汉突发心脏病倒地死亡,案发时,周老汉72岁,朱老太66岁,两家是对门居住10多年的老邻居,后来,法院依法做出判决,朱老太承担30%的责任,赔偿死者家属5万余元。
案例二:2007年10月8日,美国反兴奋剂机构(USADA)发表声明,美国前短跑名将琼斯已经承认自己服用过违禁药物,她将因此被禁赛两年,并上交她在2000年悉尼奥运会上夺得的5枚奖牌(3枚金牌和2枚铜牌)。2008年1月11日,美国联邦地区法院根据琼斯在使用兴奋剂问题上作伪证和她在支票欺诈案中说谎两项罪名,判处她入狱9个月。
案例三:2008年2月5日,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山东省委原副书记、青岛市委原书记杜世成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法院审理查明,从2000年至2006年,杜世成利用职务之便,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26万余元。
案例四:2008年2月21日晚,人们正在欢度元宵佳节时,平度市大回镇却发生了一起命案,两个15.16岁的少年因为玩闹发展到打架,后来双方的家人相继卷入打斗,最终一方孩子的父亲用刀将另一方孩子的父亲捅伤致死,行凶者王某已被平度市警方刑事拘留。
问题:
假如你是当事人,假如你有机会从头开始,请说说你会怎样做?请结合思想品德的课的有关知识从4个方面说明理由。
(1)假如在案例一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假如在案例二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假如在案例三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假如在案例四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题型:未知 难度:其他题型

答案

(1)假如在案例一中,我会主动清扫,不争吵撕扯。严于律己、宽以待人,是为人处世的较高境界,也是有良好修养的表现。
(2)假如在案例二中,我会不服用违禁药物,不说谎。竞争要在法律和道德允许的范围内,按照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进行。
(3)假如在案例三中,我会不谋取非法利益。凡是宪法和法律所禁止的行为,就坚决不做。
(4)假如在案例四中,我会不卷入打斗。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不受非法侵害。
其他合理答案:
(1)宽容是一种美德,它表现为一个人待人宽厚、有气量。
(2)诚实守信是为人处世的一种美德,是为人之本。
(3)我们生活在一个崇尚法治的时代里,就要做知法、守法、护法的合格公民。
(4)公民的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时,有权运用法律保护自己所拥有的权利,但必须采用合法方式,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不能采用非法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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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该题暂无解析

考点

据考高分专家说,试题“案例一:2007年4月14日.....”主要考查你对 [违法与犯罪 ]考点的理解。

违法与犯罪

违法行为
凡是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者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
一般违法行为:对社会危害性不大,情节轻微,没有触犯刑法,只是违反了刑法以外的法律法规的,是一般违法行为。
犯罪:是指违法情节严重,对社会危害很大,触犯刑法并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也称为严重违法行为。

刑法
是以国家名义规定什么事犯罪和犯罪分子处以何种刑罚的法律。我国刑法是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惩治犯罪的有力武器。

刑罚:
刑事处罚、刑事处分,指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实行刑罚的一种强制方法。
刑罚的种类和特点:
我国刑罚的种类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大类。
主刑也叫基本刑,是对犯罪分子适用的主要刑罚。
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
主刑的特点是:主刑只能独立运用,不能相互附加并用。
附加刑是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
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三种。
附加刑的特点是:附加刑既可作为主刑的附加刑适用,又可独立适用。

违法的分类:
行政违法、民事违法、刑事违法。
犯罪的基本特征:
严重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应受刑罚当罚性是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
它们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它们共同构成了区分罪与非罪的原则界限。
本质特征:触犯刑法。严重危害性是犯罪的最本质特征,刑事违法性是犯罪的法律标志,刑罚当罚性是严重危害性及刑事违法性的必然结果。

一般违法与犯罪的区别和联系:
区别:
①一般违法行为情节轻微,对社会的危害性较小,触犯了刑法以外的法律法规和行为。
②犯罪对社会的危害性比较大,触犯了刑法,应受到刑罚处罚和行为。
联系:
①一般违法行为与犯罪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它们之间的距离只有一步之遥。
②它们都是违法行为,都对社会具有危害性,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一般违法行为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较小更大违法性违反刑法以外的法律法规违反刑法应受处罚性应受民事制裁或行政制裁应受刑罚处罚

四种不同的法律制裁
①违宪制裁;
②行政制裁(分为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
③民事制裁;
④刑事制裁(刑罚或刑罚处罚)。
刑事制裁是最为严厉的一种法律制裁。
公、检、法的职能:
在我国,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按照法律规定,在党和国家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配合,协调一致,共同行使国家权力,履行打击犯罪、保护人民合法权益的职责。公安机关是我国政府部门中掌管社会治安和国家安全保卫工作的部门机关。人民检察院是独立行使国家检察权的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法院是我国的审判机关。
惩处犯罪(分子)的意义:
对犯罪分子加以处处,一方面可以及时制止他们继续犯罪,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的稳定;另一方面也可以遏制其他犯罪行为,对社会上的不法分子起到警戒和震慑作用,使他们悬崖勒马,防止犯罪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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