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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宾:陈律师、小吴、小黄、李师傅小吴:同桌嫉妒我的成绩,故意散布我考试作弊,同学们议论纷纷,我心里虽很难受,但想想也就算了,身正不怕影子歪。小黄:我

嘉宾:陈律师、小吴、小黄、李师傅小吴:同桌嫉妒我的成绩,故意散布我考试作弊,同学们议论纷纷,我心里虽很难受,但想想也就算了,身正不怕影子歪。小黄:我

题文

嘉宾:陈律师、小吴、小黄、李师傅
小吴:同桌嫉妒我的成绩,故意散布我考试作弊,同学们议论纷纷,我心里虽很难受,但想想也就算了,身正不怕影子歪。
小黄:我很想上初中,可爸妈说初中别念了,回家帮他们照看生意,我也没办法。去年小学毕业后就一直在家帮爸妈的忙,生活觉得很郁闷。
李师傅:我的孙子今年才满周岁,自出生以来,一直在食用某奶粉。前些天听说“皮革奶”会致重金属中毒,我们赶忙带孙子去医院体验,检查结果发现有一点点超标,经医院治疗,现已没事。本想找相关部门讨个公道,又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阅读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小吴、小黄和李师傅的孙子的哪些权利分别受到了侵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假如你是陈律师,请为三位当事人如何依法维权出出点子。(任选其中一位作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假如你是主持人,请你指出当我们在维权时应注意些什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题型:未知 难度:其他题型

答案

(1)名誉权、受教育权、安全保障权(或生命健康权)。
(2)选小吴:当我们名誉权受到侵害时,要学会运用法律去维护自己的名誉权。譬如我们可以视伤害的程度,要求其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或要求消除影响、赔偿损失。严重的可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或选小黄:应学会运用法律,坚决维护自己受教育的权利。①宣传《义务教育法》,说服父母让自己继续上学;②求助于老师、教育行政部门等做动员工作;③可向报社、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寻求帮助;④寻求法律帮助。请求人民法院依法维护自己的受教育权。选李师傅的孙子:①与经营者协商和解。②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③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④消费者与经营者签有某种协议的,可以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⑤有些严重的、造成重大伤害的侵权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法律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3)①要依法享有权利。②依法行使权利。公民在行使自己权利时必须采用合法的方式,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不得损害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和自由。③同时也要尊重和维护他人的权利。④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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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该题暂无解析

考点

据考高分专家说,试题“嘉宾:陈律师、小吴、小黄、李.....”主要考查你对 [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考点的理解。

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教育,是以促进人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为目的,以传授知识、经验为手段,培养人的社会活动。教育是人类文化的一种传承活动和催化活动,是连接过去和未来的中介。
教育能为人们未来的生活奠基。要让短暂的生命发光,有尊严有意义地渡过一生,必须接受教育。当代科学技术迅猛发展,人类知识迅速增加,社会变化日新月异,社会竞争空前激烈。在这种情况下,只有通过接受教育,唤醒潜力,发展才智,才能摆脱愚昧,增长才干,丰富人生,享受现代文明,在职业活动和其它活动中获得成功。教育对于个人一生的成败至为关键,从这个意义上说,教育获取知识,知识改变命运。对于民族、国家来说,教育成就未来。
受教育是一项基本的人权依据法律的规定,我国公民享有受教育的权利。所谓受教育权,是指公民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权利,以及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
受教育权的内容:
①学龄前儿童接受学前教育。
②适龄儿童和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③符合一定条件的公民接受高级中等教育、高等教育。
④成年人接受成人教育。
⑤从社会其他合法教育机构、教育途径接受教育。
在我国,凡是公民都平等地享有受教育的权利,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限制公民的受教育权,不得歧视任何人的受教育的要求。 对于我们的努力,国家和社会将会以一定的方式予以承认。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的受教育者应该享有的权利之一。
义务教育:
是依照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公益性是义务教育的显著特征。
义务教育不同于高等教育、成人教育等其它教育,它具有自己的显著特征:
具有强制性,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推行和实施;
具有普遍性,所有适龄儿童和少年都要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具有免费性,在义务教育阶段,对学生免收学费。

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
一般而言,对同一个人来说,权利就是权利,义务就是义务,一项权利不能同时又是义务。但教育是个例外。权利使我们可以放弃的合法利益。对青少年的教育直接关系到整个民族的命运,受教育的权利任何人都不可以放弃。教育的这个特点决定了我们不能将受教育仅仅作为权利,而必须把它同时作为义务。
①就我们个人来说,只有受教育,才能提高自己的科学文化素质,不断地丰富和发展自己。受教育使我们更有可能获得良好的就业机会,在为社会创造更多财富的同时,自己也能获得相应的报酬,从而更好地享受现代文明的成果。因此,从公民自身的发展来说,受教育是我国公民应该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
②从国家的角度讲,要实现现代化和推进民主化进程,提高公民的文化和科学素质是关键。这就要求每个公民都有责任通过接受教育,提高自己的思想水平、道德水平和文化水平,掌握当代先进的科学技术,力争为国家和社会的进步多作贡献。因此,从国家的发展对公民的要求来讲,受教育是公民对国家应尽的一项基本义务。

义务教育误区:
1、义务教育就是免费教育。
点拨:这种说法是错误的。义务教育是国家依照法律的规定对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实施的一定年限的强迫教育的制度。义务教育是适龄儿童和青少年都必须无条件的接受,而要求国家、社会、家庭必须予以保证其顺利实施.其本质意义在于你必须接受教育,而不是在于是否免费。
而且义务教育的免费性是有条件范围的:
首先它的适用人群是适龄儿童和青少年,所以说高中,大学的学校教育是不包括在内的,这就是它也叫九年义务教育的原因了.
其次,对于义务教育有一个特性是"免费性",在义务教育法上的诠释是"不收学杂费".然而在学校学习中可能还会有其他的费用,这些就不包括在"免费"的范围内了.
而且对于免除学杂费,这还是一个过程,仍有不少城市中还未能达到这样,所以"义务教育就是免费的学校教育"这种说法是不科学的.
2、享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是我自己的事,我愿意学就学,不愿意学就不学,别人管不着。
点拨:这种说法是错误的,受教育既是公民享有的权利,又是公民应尽的义务。所谓义务教育,是依照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这里的“义务”,是指用法律形式规定的,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和适龄儿童少年都要遵守并应尽的义务;这里的“教育”,专指学校教育。
正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应承担的最基本的义务主要有三项。
(1)应当履行按时入学的义务。
(2)应当履行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义务。凡己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按照当地学制的规定,学习到毕业,而不能中途辍学。
(3)应当履行遵守法律和学校纪律,尊敬师长,努力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的义务。

如何维护自己的受教育权:
受教育是法律赋予我们的基本权利,是我们成长和发展的基础。我国法律保护公民享有的受教育权。当我们的受教育权受到他人剥夺或侵犯时,我们可以采用非诉讼方式或诉讼方式予以维护。
当父母亲侵犯自己受教育权利的时应当:
①与父母沟通,向其宣传法律知识,要求父母送自己上学接受义务教育。
②求助于学校老师。
③向有关部门寻求帮助。
④求助法律,如直接向法院起诉,依法维护自己的受教育权。

如何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作为正在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履行教育的义务,最主要的有三项:
其一,认真履行按时入学的义务;
其二,认真履行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义务,不得中途辍学;
其三,认真履行遵守法律和学校纪律,尊敬师长,努力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的义务。
现代社会应具备终身受教育的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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