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文
计算:
(1)3-(-5);(2)(-3)-(-7); (3)(-2
)-5
;
(4)5.2-(+3.6);(5)(-32)-(-27)-(-72)(6)[(-5)-(+8)]-(-3)。
题型:未知 难度:其他题型
答案
解:(1)3-(-5)=3+5=8;
(2)(-3)-(-7)=(-3)+(+7)=4;
(3)
=
+(-
) =-7
;
(4)5.2-(+3.6)=5.2+(-3.6)=1.6;
(5)(-32)-(-27)-(-72)=(-32)+(+27)+(+72)=67;
(6)[(-5)-(+8)]-(-3)=[(-5)+(-8)] +(+3)=(-13)+(+3)=-10。
解析
该题暂无解析
考点
据考高分专家说,试题“计算:(1)3-(-5);(.....”主要考查你对 [有理数减法 ]考点的理解。
有理数减法
有理数的减法:
已知两个有理数加数的和与其中的一个加数,求另一个加数的运算,叫做有理数的减法,减法是加法的逆运算。
有理数的减法法则:
减去一个数等于加上这个数的相反数,即a-b=a+(-b)。
两变:减法运算变加法运算,减数变成它的相反数。
一不变:被减数不变。可以表示成: a-b=a+(-b)。
计算步骤:
(1)把减法变为加法;
(2)按加法法则进行。
有理数减法点拨:
1.引进负数之后,对于任意两个有理数都可以求出其差,不存在“不够减”的问题,并有如下结论:
大数减小数,差为正数;
小数减大数,差为负数;
某数减去零,差为某数;
零减去某数,差为某数的相反数;
相等两数相减,差为零。
2.在减法转化为加法时,减数必须同时变成其相反数,即“同时改变两个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