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文
计算:
(1)(+3)-(-2);
(2)(-1)-(+2);
(3)0-(-3);
(4)1-5;
(5)(-23)-(-12);
(6)(-1.3)-2.6;
(7)23-(-12);
(8)(-16)-(-12).
题型:未知 难度:其他题型
答案
(1)(+3)-(-2),
=3+2,
=5;
(2)(-1)-(+2),
=-1-2,
=-3;
(3)0-(-3),
=0+3,
=3;
(4)1-5=-4;
(5)(-23)-(-12),
=-23+12,
=-11;
(6)(-1.3)-2.6,
=-1.3-2.6,
=-3.9;
(7)23-(-12),
=23+12,
=76;
(8)(-16)-(-12),
=-16+12,
=13.
解析
23
考点
据考高分专家说,试题“计算:(1)(+3)-(-2);(2)(.....”主要考查你对 [有理数减法 ]考点的理解。
有理数减法
有理数的减法:
已知两个有理数加数的和与其中的一个加数,求另一个加数的运算,叫做有理数的减法,减法是加法的逆运算。
有理数的减法法则:
减去一个数等于加上这个数的相反数,即a-b=a+(-b)。
两变:减法运算变加法运算,减数变成它的相反数。
一不变:被减数不变。可以表示成: a-b=a+(-b)。
计算步骤:
(1)把减法变为加法;
(2)按加法法则进行。
有理数减法点拨:
1.引进负数之后,对于任意两个有理数都可以求出其差,不存在“不够减”的问题,并有如下结论:
大数减小数,差为正数;
小数减大数,差为负数;
某数减去零,差为某数;
零减去某数,差为某数的相反数;
相等两数相减,差为零。
2.在减法转化为加法时,减数必须同时变成其相反数,即“同时改变两个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