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文
计算.
(1)0-(-3).
(2)(-16)-(-18)-(-12)-24;
(3)23-36-(-76)-(-105);
(4)(-32)-87-(-72)-(-27).
(5)2.75-(-8.5)-1.5-2.75.
(6)(-23)-(-134)-(-123)-(+1.75);
(7)|-23|-(-15)-|413-(-223)|.
题型:未知 难度:其他题型
答案
(1)原式=0+3
=3;
(2)原式=(-16)+18+12+(-24)
=-16+18+12-24
=10;
(3)原式=23+(-36)+76+105
=23+76+105-36
=168;
(4)原式=(-32)+(-87)+72+27
=-119+99
=-20;
(5)原式=2.75+8.5-1.5-2.75
=11.25-4.25
=7;
(6)原式=-23+134+123-1.75
=1;
(7)原式=23+15-9
=31.
解析
23
考点
据考高分专家说,试题“计算.(1)0-(-3).(2)(-16.....”主要考查你对 [有理数减法 ]考点的理解。
有理数减法
有理数的减法:
已知两个有理数加数的和与其中的一个加数,求另一个加数的运算,叫做有理数的减法,减法是加法的逆运算。
有理数的减法法则:
减去一个数等于加上这个数的相反数,即a-b=a+(-b)。
两变:减法运算变加法运算,减数变成它的相反数。
一不变:被减数不变。可以表示成: a-b=a+(-b)。
计算步骤:
(1)把减法变为加法;
(2)按加法法则进行。
有理数减法点拨:
1.引进负数之后,对于任意两个有理数都可以求出其差,不存在“不够减”的问题,并有如下结论:
大数减小数,差为正数;
小数减大数,差为负数;
某数减去零,差为某数;
零减去某数,差为某数的相反数;
相等两数相减,差为零。
2.在减法转化为加法时,减数必须同时变成其相反数,即“同时改变两个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