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文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科技创新推动社会的进步与发展,谁能够抓住科技革命的机遇,谁就能在激烈的竞争中把握先机,实现经济的飞跃发展。
材料一:
——人教版《历史与社会》九年级
材料四: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布2011年国际专利申请情况:中兴通讯凭借2826件PCT国际专利,超越日本松下,跃居全球企业国际专利申请量第一位,华为列第三。在国家排名上美国第一,日本、德国和中国列第二位至第四位。另外中国的PCT国际专利申请量增幅高达33 .4%。超过日本、加拿大、韩国和美国。——《深圳商报》2012年3月7日
(1)阅读材料一,今年是《南京条约》签订170周年,该条约的签订给当时的中国带来什么影响?当时英国军舰“皋华丽”号的主要动力是什么?要研究鸦片战争的历史,材料一中的照片(图1)和抄本(图2)属于第几手材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材料二中英法、美德的工业生产排序各有什么变化?发生这种变化的原因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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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从材料三中可以看出第三次科技革命有哪些特点和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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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材料四说明我国实施的什么战略已经初见成效?你认为深圳市政府可以采取哪些措施鼓励企业技术创新,以推动深圳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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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未知 难度:其他题型
答案
(1)中国开始丧失独立自主的地位,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风力或蒸汽动力。第一手资料。
(2)英法排位下降,美德排位上升。原因:第二次工业革命中,美德工业发展势头超过了英法。
(3)科技发展的速度越来越快,科技转化为生产力的速度越来越快。促进社会生产力的空前发展,改变了人们的生活、工作方式,人类进入信息时代等。
(4)科教兴国战略;吸引、培养创新人才,奖励科技发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加大科技投入等,言之有理即可。
解析
该题暂无解析
考点
据考高分专家说,试题“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科技.....”主要考查你对 [中英《南京条约》 ]考点的理解。
中英《南京条约》
中英《南京条约》:
《南京条约》又称《江宁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与外国签订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1842年8月,由钦差大臣耆英,伊里布等人与英国全权代表璞鼎查在南京签订。《南京条约》的签订是第一次鸦片战争结束的标志。主要内容有:割香港岛给英国;赔款2100万元;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为通商口岸;准许英国在五处通商口岸派驻领事;英商进出口货物缴纳的税款,由两国商定。南京条约签订后,中国由封建社会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领事裁判权:
又称“治外法权”,帝国主义国家侨民不受居留国法律管辖的特权。主要内容是:该侨民在居留国犯罪,或成为民事诉讼的被告时,只由其本国在居留国的领事或法庭依其本国法律审理。这是帝国主义压迫殖民地、半殖民地人民的一种特权制度。旧中国从1843年中英《虎门条约》起,英、美、法、俄、日等相继取得过这种特权。领事裁判权的出现,严重的侵犯了中国的司法主权。
片面最惠国待遇:
亦称片面最惠国条款。在国际条约中,缔约双方互相享受对方已经或将要给予第三国的同等的条约权利(一般包括通商、航运、税收、投资、居住等方面),这种待遇称最惠国待遇;仅缔约一方享受这种权利,而并不给对方以对等的权利或利益者,则为片面最惠国待遇。1843年中英《虎门条约》规定:中国今后如有“新恩施及各国,亦准英人一体均沾”,即为中国近代给予外国侵略者片面最惠国待遇之始。
中英《南京条约》的特点:
南京条约签订后,中国开始由封建社会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除了中央《南京条约》外,其他国家强迫清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
1843年,英国又强迫清政府签订了《五口通商章程》和《虎门条约》作为《南京条约》的附件。英国从中又取得了建立租界的权利和“领事裁判权”,以及片面“最惠国待遇”。
中美《望厦条约》:
望厦条约又称《中美五口通商章程》,是1844年(道光二十四年)7月3日清朝与美国在澳门的望厦村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也是清政府与美国签订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望厦条约》使美国享有英国在《南京条约》及其附件中取得的除割地、赔款外的一切特权,同时还扩大了侵略权益。如美国兵船可任意到中国各通商港口巡查贸易;美国人有权在通商口岸开设医院,建立教堂等。
中法《黄埔条约》:
1844年(道光二十四年)8月14日,清政府与法国在广州黄埔签订不平等条约。《黄埔条约》是法国侵略中国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黄埔条约》使法国享有美国在《望厦条约》中取得的一切特权,同时还规定,允许法国天主教在通商口岸自由传教,修建坟地,清朝地方政府负责保护教堂和坟地。
上海租界:
近代外国人在中国最早建立的租界。1843年,根据中英《南京条约》,上海被辟为商埠。1845年,英国驻上海第一任领事巴富尔强迫清政府签订《上海租地章程》,率先强辟洋泾浜北侧为“英租界”。1854年,英、法、美在上海租界区内工部局,实行完全独立于中国行政系统和法律制度之外的殖民统治,租界俨然成为了中国“国中之国”。1863年,英、美两租界合并为“公共租界”。直到1945年抗战胜利,租界次正式被收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