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文
下面是20世纪初《安徽俗语报》发表的一篇文章的一部分:(9分)
“一更里,坐阑房,前思后想,思想起,家国事,好不羞惭。我中国受洋人,许多欺辱,既割地,又赔款,凌辱难堪。可怜我,百姓们,不知爱国,总说是国家强,与我何干。要晓得,国若危,家何能保……”
⑴列举19世纪90年代到20世纪初列强发动的侵华战争两次。(2分)
⑵从1840—1901年,中国失掉许多重要的领土,举两例加以说明。(2分)
⑶“可怜我,百姓们,不知爱国”中国人民在反抗外国侵略的过程中,涌现出哪些民族英雄?(列举近代两位)(2分)这些人的斗争给后人什么精神?(1分)
⑷用一句比喻性的成语概括“国若危,家何能保”的意思。(1分)
⑸这段话反映了当时作者的什么心态?(1分)
题型:未知 难度:其他题型
答案
⑴甲午中日战争,八国联军侵华战争
⑵香港岛,台湾。
⑶林则徐,左宗棠,邓世昌;反对外来侵略,维护民族尊严的爱国主义精神。
⑷覆巢之下,安有完卵
⑸忧国忧民
解析
第(1)题,注意时间的限定,19世纪90年代到20世纪初列强发动的侵华战争是甲午战争和八国联军侵华战争。
第(2)题,这一题从《南京条约》、《马关条约》的内容可以得出,是香港岛和台湾。
第(3)题,近代民族英雄有很多,列举其中几个即可,比如林则徐,左宗棠,邓世昌等。他们的精神共性就是反对外来侵略,维护民族尊严的爱国主义精神。
第(4)题,这一题有一定的难度,考查学生对中国古代成语的了解,与历史关系不大。汉语基础好的同学能答出来,否则比较难。覆巢之下,安有完卵与题目的要求比较吻合。
第(5)题,这一题比较简单,从材料中“可怜我,百姓们,不知爱国,总说是国家强,与我何干。要晓得,国若危,家何能保”等语句中看出作者具有忧国忧民的心态,意思相近即可。
点评: 解答这道题不仅需要有历史知识,而且需要有一定的汉语底子。因为题目中有几道题不是考查历史,而是考查语文水平,比如第4题考查的是成语,第5题考查的是作者的思想,这些题与语文都是息息相关的。作为文科的历史,与语文是密不可分的,这启示我们以后在学习历史的时候要与汉语相结合,提升汉语水平的同时提高解决历史问题的能力。
考点
据考高分专家说,试题“下面是20世纪初《安徽俗语报》发表的一篇.....”主要考查你对 [中英《南京条约》 ]考点的理解。
中英《南京条约》
中英《南京条约》:
《南京条约》又称《江宁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与外国签订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1842年8月,由钦差大臣耆英,伊里布等人与英国全权代表璞鼎查在南京签订。《南京条约》的签订是第一次鸦片战争结束的标志。主要内容有:割香港岛给英国;赔款2100万元;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为通商口岸;准许英国在五处通商口岸派驻领事;英商进出口货物缴纳的税款,由两国商定。南京条约签订后,中国由封建社会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领事裁判权:
又称“治外法权”,帝国主义国家侨民不受居留国法律管辖的特权。主要内容是:该侨民在居留国犯罪,或成为民事诉讼的被告时,只由其本国在居留国的领事或法庭依其本国法律审理。这是帝国主义压迫殖民地、半殖民地人民的一种特权制度。旧中国从1843年中英《虎门条约》起,英、美、法、俄、日等相继取得过这种特权。领事裁判权的出现,严重的侵犯了中国的司法主权。
片面最惠国待遇:
亦称片面最惠国条款。在国际条约中,缔约双方互相享受对方已经或将要给予第三国的同等的条约权利(一般包括通商、航运、税收、投资、居住等方面),这种待遇称最惠国待遇;仅缔约一方享受这种权利,而并不给对方以对等的权利或利益者,则为片面最惠国待遇。1843年中英《虎门条约》规定:中国今后如有“新恩施及各国,亦准英人一体均沾”,即为中国近代给予外国侵略者片面最惠国待遇之始。
中英《南京条约》的特点:
南京条约签订后,中国开始由封建社会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除了中央《南京条约》外,其他国家强迫清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
1843年,英国又强迫清政府签订了《五口通商章程》和《虎门条约》作为《南京条约》的附件。英国从中又取得了建立租界的权利和“领事裁判权”,以及片面“最惠国待遇”。
中美《望厦条约》:
望厦条约又称《中美五口通商章程》,是1844年(道光二十四年)7月3日清朝与美国在澳门的望厦村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也是清政府与美国签订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望厦条约》使美国享有英国在《南京条约》及其附件中取得的除割地、赔款外的一切特权,同时还扩大了侵略权益。如美国兵船可任意到中国各通商港口巡查贸易;美国人有权在通商口岸开设医院,建立教堂等。
中法《黄埔条约》:
1844年(道光二十四年)8月14日,清政府与法国在广州黄埔签订不平等条约。《黄埔条约》是法国侵略中国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黄埔条约》使法国享有美国在《望厦条约》中取得的一切特权,同时还规定,允许法国天主教在通商口岸自由传教,修建坟地,清朝地方政府负责保护教堂和坟地。
上海租界:
近代外国人在中国最早建立的租界。1843年,根据中英《南京条约》,上海被辟为商埠。1845年,英国驻上海第一任领事巴富尔强迫清政府签订《上海租地章程》,率先强辟洋泾浜北侧为“英租界”。1854年,英、法、美在上海租界区内工部局,实行完全独立于中国行政系统和法律制度之外的殖民统治,租界俨然成为了中国“国中之国”。1863年,英、美两租界合并为“公共租界”。直到1945年抗战胜利,租界次正式被收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