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文
阅读材料,结合所学知识回答问题。
材料一 道光、咸丰年间的人没有领受军事失败的教训,战后与战前完全一样,麻木不仁,妄自尊大。直到咸丰末年,英、法联军攻进了北京,然后有少数人觉悟了,知道非学西洋不可。
——摘自蒋廷黻《中国近代史》
(1)“军事失败”与“少数人觉悟”各指什么具体事件?(2分)
材料二 在中国社会缓慢地发生变化的同时,出现了《海国图志》、《瀛环志略》等著作……可惜的是,在当时,对这两部意在醒世的著作予以最大注意的,不是中国人,而是日本人。日本社会因炮声震撼而惊醒,中国社会却在炮声沉寂后又昏昏睡去……知识分子是民族的大脑,揭示民族的使命是他们的使命。——摘自陈旭麓《近代中国社会的新陈代谢》
(2)结合材料一、二,分析“惊醒”与“昏昏睡去”对两国各产生了怎样的影响?(4分)
(3)结合所学知识,概述19世纪末20世纪初中国的知识分子是如何“揭示民族的使命是他们的使命”的?(4分)
题型:未知 难度:其他题型
答案
(1)鸦片战争;洋务运动。(2分)
(2)日本:受到西方列强侵略后实行明治维新,走上资本主义道路。(2分)
中国:没有及时变革,妄自尊大,第二次鸦片战争使半殖民地化程度进一步加深。(2分)
(3)康有为、梁启超等掀起了救亡图存的维新变法运动;孙中山等发动辛亥革命,建立中华民国;陈独秀等发起新文化运动,动摇了封建正统思想。(每点2分,任答两点得4分,其他言之成理酌情赋分)
解析
(1)通过材料一中“道光、咸丰年间的人没有领受军事失败的教训”,我们可判断出发生在道光、咸丰年间的这次军事失败指的是鸦片战争;通过“咸丰末年,少数人觉悟”,我们可判断出这次觉悟指的是由地主阶级洋务派掀起的洋务运动。
(2)本题考查的是面对西方列强的侵略,中国和日本截然不同的反映。面对美国的侵略,日本实行明治维新,使日本从一个闭关锁国落后的封建国家转变为资本主义国家;而中国面对西方列强的侵略,没有及时变革,第二次鸦片战争使半殖民地化程度进一步加深。
(3)本题考查的是面对西方列强的侵略,19世纪末20世纪初中国的知识分子是如何承担使命的?19世纪末20世纪初,中国资产阶级维新派掀起了戊戌变法;资产阶级革命派领导了辛亥革命;陈独秀等人领导了新文化运动,动摇了封建统治思想。
考点
据考高分专家说,试题“阅读材料,结合所学知识回答问题。材料一 .....”主要考查你对 [中英《南京条约》 ]考点的理解。
中英《南京条约》
中英《南京条约》:
《南京条约》又称《江宁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与外国签订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1842年8月,由钦差大臣耆英,伊里布等人与英国全权代表璞鼎查在南京签订。《南京条约》的签订是第一次鸦片战争结束的标志。主要内容有:割香港岛给英国;赔款2100万元;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为通商口岸;准许英国在五处通商口岸派驻领事;英商进出口货物缴纳的税款,由两国商定。南京条约签订后,中国由封建社会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领事裁判权:
又称“治外法权”,帝国主义国家侨民不受居留国法律管辖的特权。主要内容是:该侨民在居留国犯罪,或成为民事诉讼的被告时,只由其本国在居留国的领事或法庭依其本国法律审理。这是帝国主义压迫殖民地、半殖民地人民的一种特权制度。旧中国从1843年中英《虎门条约》起,英、美、法、俄、日等相继取得过这种特权。领事裁判权的出现,严重的侵犯了中国的司法主权。
片面最惠国待遇:
亦称片面最惠国条款。在国际条约中,缔约双方互相享受对方已经或将要给予第三国的同等的条约权利(一般包括通商、航运、税收、投资、居住等方面),这种待遇称最惠国待遇;仅缔约一方享受这种权利,而并不给对方以对等的权利或利益者,则为片面最惠国待遇。1843年中英《虎门条约》规定:中国今后如有“新恩施及各国,亦准英人一体均沾”,即为中国近代给予外国侵略者片面最惠国待遇之始。
中英《南京条约》的特点:
南京条约签订后,中国开始由封建社会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除了中央《南京条约》外,其他国家强迫清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
1843年,英国又强迫清政府签订了《五口通商章程》和《虎门条约》作为《南京条约》的附件。英国从中又取得了建立租界的权利和“领事裁判权”,以及片面“最惠国待遇”。
中美《望厦条约》:
望厦条约又称《中美五口通商章程》,是1844年(道光二十四年)7月3日清朝与美国在澳门的望厦村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也是清政府与美国签订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望厦条约》使美国享有英国在《南京条约》及其附件中取得的除割地、赔款外的一切特权,同时还扩大了侵略权益。如美国兵船可任意到中国各通商港口巡查贸易;美国人有权在通商口岸开设医院,建立教堂等。
中法《黄埔条约》:
1844年(道光二十四年)8月14日,清政府与法国在广州黄埔签订不平等条约。《黄埔条约》是法国侵略中国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黄埔条约》使法国享有美国在《望厦条约》中取得的一切特权,同时还规定,允许法国天主教在通商口岸自由传教,修建坟地,清朝地方政府负责保护教堂和坟地。
上海租界:
近代外国人在中国最早建立的租界。1843年,根据中英《南京条约》,上海被辟为商埠。1845年,英国驻上海第一任领事巴富尔强迫清政府签订《上海租地章程》,率先强辟洋泾浜北侧为“英租界”。1854年,英、法、美在上海租界区内工部局,实行完全独立于中国行政系统和法律制度之外的殖民统治,租界俨然成为了中国“国中之国”。1863年,英、美两租界合并为“公共租界”。直到1945年抗战胜利,租界次正式被收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