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文
(11分)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作为一座饱经战争创伤的历史文化名城,南京人民渴望和平、热爱和平,我们将以更大的热忱投入到改革开放与和平发展的实际行动中去,致力于和谐社会的建设,坚决反对战争暴力,反对恐怖主义,反对任何形式的危及平民生命和财产的非正义行为。我们呼吁把屠刀化为警钟,把逝名刻作史鉴,让孩童不再恐惧,让母亲不再悲泣,让战争远离人类,让和平洒满人间,一切爱好和平的团体和人士团结起来,为建设一个和平、和谐、和解的新世界而共同奋斗!
──《南京和平宣言》
材料二:2001年,日本文部科学省审定通过了歪曲历史、美化侵华战争的初中历史教科书。该教科书否认日军在1937年占领南京时曾经对中国人民进行了血腥的大屠杀。
材料三:日本首相小泉纯一郎上台以来,曾经多次参拜供奉着日本二战战犯灵位的靖国神社,激起了中国人民和亚洲其它国家人民的强烈反对和愤慨。
材料四:总有一天,当解放军的皮靴踏上本州岛,解放军的战机飞过富士山,曾经繁华的东京变得像当年的南京一样的时候,我们才算一劳永逸的解决掉这个世代仇视中国的民族。
──来自互联网
请回答:
(1)请举中国近代的三个例子说明南京是饱经战争创伤的历史文化名城。(3分)
(2)材料一中“我们呼吁把屠刀化为警钟,把逝名刻作史鉴,让孩童不再恐惧,让母亲不再悲泣,让战争远离人类”,是针对哪一重大事件而发出的感慨?(1分)
(3)抗日战争胜利的历史意义是什么?请你进行简单总结。(4分)
(4)学习历史和关注现实密不可分。今天,日本国内又出现了军国主义复活的苗头,请你举两例说明。(2分)
(5)请你谈谈你对材料四的看法。(1分)
题型:未知 难度:其他题型
答案
(1)①1842年,《南京条约》签定。②1937年,南京大屠杀。③1927年,“四·一二反革命政变” (3分)
(2)南京大屠杀 (1分)
(3)抗日战争胜利的历史意义:(每个要点2分,计4分)
①抗日战争的胜利是一百多年来中国人民在反抗外来侵略中取得的第一次完全胜利,洗雪了中国的民族耻辱,是中华民族由衰败到振兴的转折点。②中国人民的抗日战争有力地支援了世界其他国家人民,是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人民为反抗法西斯侵略付出了巨大的牺牲,为世界人民反法西斯斗争的胜利做出了重要贡献。
(4)日本修改教科书,美化侵略历史;日本首相小泉纯一郎多次参拜靖国神社;日本修改和平宪法,将自卫队改名为自卫军;日本向海外派兵等。 (任意答对两点即可,2分)
(5)日本的侵华战争和肆意歪曲历史、篡改教科书,激起了中国人民对日本的仇恨。中日关系的处理应正视过去,正确认识历史,寻求友好和平共处之路。(1分)
按照以下标准给分:①史实清楚,能正确表达希望中日人民友好相处的愿望,情感健康,且文章条理清楚的,可给(6分)②史实基本清楚,能比较正确地表达希望中日人民友好相处的愿望,情感较健康,且文章条理较清楚,可给4~5分。③史实不够清楚,没能表达希望中日人民友好相处的愿望,有谩骂、侮辱等文字,只能够给1~3分。
解析
(1)本题考查的是中国近代史上发生在南京的重大事件,在近代南京是饱经战争创伤的历史文化名城,发生在南京的重大事件有:①1842年,鸦片战争失败后,清政府被迫签订《南京条约》,中国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②1937年,南京大屠杀,日本侵略者在南京屠杀中国军民达30万人;③1927年,“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大量共产党和革命群众被杀害。
(2)通过对材料中的关键句:“我们呼吁把屠刀化为警钟,把逝名刻作史鉴,让孩童不再恐惧,让母亲不再悲泣,让战争远离人类”,我们可以判断出这是针对南京大屠杀这一重大事件而发出的感慨,这一事件也反映了日本侵略者凶恶残暴的本质。
(3)本题考查的是抗日战争胜利的历史意义,属于识记内容,具体表现是:①抗日战争的胜利是一百多年来中国人民在反抗外来侵略中取得的第一次完全胜利,洗雪了中国的民族耻辱,是中华民族由衰败到振兴的转折点。②中国人民的抗日战争有力地支援了世界其他国家人民,是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人民为反抗法西斯侵略付出了巨大的牺牲,为世界人民反法西斯斗争的胜利做出了重要贡献。
(4)本题考查的是历史和现实相结合的问题,对于二战,日本政府并未深刻吸取教训,今天,日本国内又出现了军国主义复活的苗头,具体表现为:日本修改教科书,美化侵略历史;日本首相小泉纯一郎多次参拜靖国神社;日本修改和平宪法,将自卫队改名为自卫军;日本向海外派兵等。
(5)本题考查的是对材料的认识,材料四表述的是中国去侵略日本,解决掉仇视中国的民族,这种认识是不正确的,对材料四反映的史实的正确认识是:日本的侵华战争和肆意歪曲历史、篡改教科书,激起了中国人民对日本的仇恨。中日关系的处理应正视过去,正确认识历史,寻求友好和平共处之路。
考点
据考高分专家说,试题“(11分)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材料一.....”主要考查你对 [中英《南京条约》 ]考点的理解。
中英《南京条约》
中英《南京条约》:
《南京条约》又称《江宁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与外国签订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1842年8月,由钦差大臣耆英,伊里布等人与英国全权代表璞鼎查在南京签订。《南京条约》的签订是第一次鸦片战争结束的标志。主要内容有:割香港岛给英国;赔款2100万元;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为通商口岸;准许英国在五处通商口岸派驻领事;英商进出口货物缴纳的税款,由两国商定。南京条约签订后,中国由封建社会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领事裁判权:
又称“治外法权”,帝国主义国家侨民不受居留国法律管辖的特权。主要内容是:该侨民在居留国犯罪,或成为民事诉讼的被告时,只由其本国在居留国的领事或法庭依其本国法律审理。这是帝国主义压迫殖民地、半殖民地人民的一种特权制度。旧中国从1843年中英《虎门条约》起,英、美、法、俄、日等相继取得过这种特权。领事裁判权的出现,严重的侵犯了中国的司法主权。
片面最惠国待遇:
亦称片面最惠国条款。在国际条约中,缔约双方互相享受对方已经或将要给予第三国的同等的条约权利(一般包括通商、航运、税收、投资、居住等方面),这种待遇称最惠国待遇;仅缔约一方享受这种权利,而并不给对方以对等的权利或利益者,则为片面最惠国待遇。1843年中英《虎门条约》规定:中国今后如有“新恩施及各国,亦准英人一体均沾”,即为中国近代给予外国侵略者片面最惠国待遇之始。
中英《南京条约》的特点:
南京条约签订后,中国开始由封建社会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除了中央《南京条约》外,其他国家强迫清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
1843年,英国又强迫清政府签订了《五口通商章程》和《虎门条约》作为《南京条约》的附件。英国从中又取得了建立租界的权利和“领事裁判权”,以及片面“最惠国待遇”。
中美《望厦条约》:
望厦条约又称《中美五口通商章程》,是1844年(道光二十四年)7月3日清朝与美国在澳门的望厦村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也是清政府与美国签订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望厦条约》使美国享有英国在《南京条约》及其附件中取得的除割地、赔款外的一切特权,同时还扩大了侵略权益。如美国兵船可任意到中国各通商港口巡查贸易;美国人有权在通商口岸开设医院,建立教堂等。
中法《黄埔条约》:
1844年(道光二十四年)8月14日,清政府与法国在广州黄埔签订不平等条约。《黄埔条约》是法国侵略中国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黄埔条约》使法国享有美国在《望厦条约》中取得的一切特权,同时还规定,允许法国天主教在通商口岸自由传教,修建坟地,清朝地方政府负责保护教堂和坟地。
上海租界:
近代外国人在中国最早建立的租界。1843年,根据中英《南京条约》,上海被辟为商埠。1845年,英国驻上海第一任领事巴富尔强迫清政府签订《上海租地章程》,率先强辟洋泾浜北侧为“英租界”。1854年,英、法、美在上海租界区内工部局,实行完全独立于中国行政系统和法律制度之外的殖民统治,租界俨然成为了中国“国中之国”。1863年,英、美两租界合并为“公共租界”。直到1945年抗战胜利,租界次正式被收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