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天津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及优惠政策

时间:
三水老师
分享

三水老师

2018年最新天津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及优惠政策

1.天津开发区税收优惠政策

★一般生产型企业所得税

开发区目前现行的正常企业所得税率为15%。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外商投资生产型企业从获利年度起,前两年免征,后三年按减半(7.5%)征收。

对开发区内生产型外商投资企业不征收地方所得税。

★技术先进型企业

企业享受5年优惠期后,可延续3年所得税减按10%缴纳,即有3年优惠期。 ★出口先进型企业

企业享受5年优惠期后,可根据其当年实际出口产品产值是否达到当年产品产值70%以上,减按1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高新技术企业与人才税收优惠

开发区鼓励各类研究开发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对经认证的研发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给予资金补助,税收扶持,优惠地价,厂房补贴、员工鼓励等优惠政策。对高级人才入区另有专项鼓励政策。

★鼓励制造业优惠政策

生产型企业除享受国家和天津市的各项优惠政策之外,开发区给予进一步鼓励性优惠,包括税收扶持,优惠地价和厂房补贴等。

★鼓励第三产业优惠政策

金融服务业、物流服务业、商业、房地产业、社会力量办学及文化产业等开发区鼓励的第三产业项目,在享受国家和天津市的各项优惠政策之外,可享受开发区的鼓励性优惠,主要指由各项税收开发区留成部分形成的地方财力给予的财政扶持。

★项目引荐奖励

对项目引荐者奖励的标准为:工业项目按注册资本实际到位额的5‰予以奖励;房地产业、商业、物流业、旅游业等其他产业项目按注册资本实际到位额的3‰予以奖励;对高新技术项目、世界500强项目、在开发区购买土地或厂房的项目在上述奖励的基础上再提高0.5‰;

★其它促进

天津开发区已形成完善的产业促进体系,除上述优惠政策外,对风险投资、企业孵化器、投资经营性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建设标准厂房等均有鼓励性优惠。

2.天津空港综合保税区税收优惠政策 摘要:关注综合保税区的投资商和销售商需要注意的是,税收优惠只适用于增值税、消费税。关于企业所得税,综合保税区内的企业仍然是《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只是处于特殊封闭区域而已,没有因为地域特殊而享受特殊的所得税减免优惠。流转税主要有三类税收优惠。

1、区外货物运往区内视同出口,可享受出口优惠。对保税区运往区外的货物,视同进口,海关依据货物的实际状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对视同进口货物办理进口报关以及征税、免税,或保税等验放手续。

对区外企业运入区内的货物视同出口,由海关办理出口报关手续;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区外企业”是指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

2、优惠政策二:区外销售给区内的货物可凭相关手续办理出口退税。区外企业销售给区内加工企业并运入区内供区内加工企业使用的国产设备、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以及建造基础设施、加工企业和行政管理部门生产、办公用房的基建物资(包括水、电、气),区外企业可凭海关签发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和出口退税凭证,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退(免)税。区外企业销售给区内物流企业并运入区内供物流企业使用的国产机器、装卸设备、管理设备、检验检测设备、包装物料,区外企业凭出口发票等按照有关规定申报办理退(免)税。

3、优惠政策三:区内之间货物流转免征流转税。对区内企业在区内加工、生产的货物,凡属于货物直接出口和销售给区内企业的,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即对区内各物流中心与出口加工区、区港联动之间的货物交易、流转,免征流通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

天津东疆保税区税收优惠政策:

从2011年8月1日起,对注册在东疆保税港区内的航运企业从事海上国际航运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对注册在东疆保税港区内的仓储、物流等服务企业从事货物运输、仓储、装卸搬运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对注册在天津的保险企业从事国际航运保险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3.天津滨海新区金融优惠政策

4.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优惠政策

.摘要:对新注册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自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之日起,连续三年享受高新区财政支持,支持额度为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形成的高新区地方财力部分的50%,每年兑现一次。

总结:目前天津开发区,滨海新区,保税区采取的优惠政策都以高新技术产业,新型科研机构,外资企业,生产型企业给予政策优惠,并且对注册资本有一定的要求,才能实行税收返点。

相关热搜

2020

微信扫码分享